分享

“明”言“明”句 | 读懂这三句话,学会做一个自律的人

 逸香阁居士丽人 2020-08-11

跟王阳明学修心

阳明心学爱好者的集聚地

 每次看完文章在文尾处点亮“在看”,这样我们才能抱紧不走散!

 一个人能否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一个人战胜不了自己,制度设计得再缜密,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夫在物为理,处物为义,在性为善,因所指而异其名,实皆吾之心也。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理,心外无义,心外无善。

——《与王纯甫 二》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对道德自律作过形而上思考,并对心理建设具有正能量作用的,莫过于强调以“破心中贼”为己任的阳明心学。

 支持道德自律的形而上思考的第一个理由,源自阳明心学的“心即理”与“心外无理”。 “心即理”的提出是王阳明有感于朱熹判心与理为二,忽视了道德实践所致。对此,他提出“心外无理”“圣人之道,吾性自足”,一切“求诸于心”。他既强调道德行为是由道德意志生发而来,同时又强调道德自主自律是人心的内在本质,从而为人心道德寻找本体论的根据。

要做到道德自律,首先必须相信人类内心存在某些神圣的道德价值,这些道德原则是人为自己所设立的不能亵渎的道德“立法”,这不是由于害怕惩罚,而恰恰是做人的基本人格所要求并不可丢弃的。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圣学只一个功夫,知行不可分作两事。

——《传习录 卷上》

 支持道德自律的形而上思考的第二个理由,是阳明心学所强调的“言必信,行必果”的“知行合一”说。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是针对朱熹的“知先行后”论提出的。

 从伦理学的意义上讲,阳明心学中的“知”实质是一种“德性之知”,即“是为良知,而非知识也”。而王阳明所强调的“知行合一”,是指道德意识与道德行为的统一,这也正是理解阳明心学所具的正能量作用而不致误解的关键。

 具体说来,王阳明所讲的“知行合一”说有三层意思:第一,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这里“主意”是指统帅、打算,功夫即指途径与方法。第二,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这里知既指一般的知识,也包含意念、知觉、动机、意志,在王阳明看来,这一知的实质已经包含了行。因而,“知行合一”正是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若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且须要彻根彻底。第三,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

 由此可见,“行”不仅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道德实践活动,而且指主体的道德判断和道德抉择的道德意识活动,这一丰富的思想内涵恰恰为人的道德活动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知行合一”说之所以具有合理性,是因为在社会道德生活中,既突出了道德意识的内在性、主观能动性,又强调了人们的道德意识对于道德行为的决定性,能够使人自觉地依循内心的道德规范,并付之于道德实践活动。

 心之良知是谓圣。圣人之学,惟是致此良知而已。

——《书魏师孟卷》

 人类进入20世纪以来,西方思想家们提出了一个更为形而上的哲学拷问:在现代社会中,道德理想主义和道德现实主义哪一个更加合理?而有助于我们回答这一提问的,恰恰是阳明心学关于道德自律的第三个理由——“致良知”。在他的心目中,“致良知”既是“知行合一”说的深化,又是对“破心中贼”的大彻大悟。

 所谓“良知”,实际上就是人内心潜伏的道德意识。王阳明强调“良知者,心之本体”,他之所以把“良知”与“吾心”等同起来,为的是激起当时人们特别是上层人物内心的道德情感,提高其维护封建道德的自觉性,以克服道学所造成的“外假仁义之名,而内以行自私自利之实”的祸害。

 而“致良知”的修养方法,包括“体认良知”和“实现良知”两个方面。“体认良知”是指人本身的身心修养,包括“正心”“顿悟”“克己”等心上功夫,使先天固有的“良知本体”得以复明。“实现良知”,实际上是道德修养见之于行动的问题,也是修养的目的所在。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