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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141篇:【教研有味】之写作教学中的范文支架

 豫北闲人原创馆 2020-08-27

2019年第141篇:【教研有味】之写作教学中的范文支架

中山市教研室/郭跃辉

《中学语文教学参考》(上旬刊)开辟了一个“写作课堂研究”专栏,学术顾问是王荣生教授,栏目的主持人是邓彤老师。从该栏目的作者及其团队力量来看,基本上是提倡学情分析、研究写作教学内容以及支架式、微型化、交际语境写作的。这种理念与《写作教学教什么》一书是一致的。2019年第9期的这个栏目发表了两篇论文,一篇是荣维东教授的《写作教学中的范文支架及运用原则》,另一篇是邓彤老师的《范文教学的原则和策略》。两篇论文谈论的共同话题是“范文支架”,也叫“范例支架”。德国教育家瓦根舍因和克拉夫基提出的范例教学,是指通过借助典型案例,使学生了解一般规律,以此类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自学的能力。范例教学强调要让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获得的课程内容具有基本型、基础性和规范性。在作文教学中,教师给学生提供的“范例”,最常见就是范文,具体又分为“范例段落”和“范例篇章”。给学生提供“范例”支架,很多教师都已经这样做了,但很少有教师去思考范文在写作教学中的作用、范文使用的原则以及策略。荣维东教授和邓彤老师的这两篇论文就是对这些问题的探讨。

荣维东教授认为,“范文”又称“例文”“样例”,是指在写作教学中被用来作为示范模仿的文章、语篇或片段。范文包含写作教学的关键元素、核心知识、技法和语篇特征。如果说教师只是将范文提供给学生,让学生从文中“悟”写作手法与知识,这就不能叫写作教学,最多叫写作指导。范文之所以是范文,是因为我们赋予了范文某种教学价值,也就是说,范文本来是没有教学价值的,我们出于教学的目的,去挖掘范文中包含的写作元素。正如荣维东教授说,一篇“范文”有什么特征,可以实现什么样的教学目的和功能,教师要清楚,否则就会陷入“为例文而例文”,不知道如何点拨、调控、设计教学路径,甚至把教例文当作阅读鉴赏课的泥潭。那么,范文有什么样的作用呢?主要说来有三方面的作用,一是例证知识,即范文要包含所教的写作知识的要素、特征,用它来教授某种写作知识。当然,这种知识不仅仅是一些文体知识或写作技巧的知识,还应该包括一些“技术性的知识”。二是展示目标要求,即学生通过范文达成怎样的教学目标。三是作为教学程序的支架,即从范文中开发“程序性知识”。邓彤老师也认为,评价范文是否有效指导写作学习,有两个重要的标志:一看教师是否从范文中拆解出微型化知识,二看所拆解的知识是否为学生写作学习所必需。第二条标志主要是针对学情而言的。

教师给学生提供范文真的有作用吗?荣维东教授引用了朱晓斌老师的研究成果,朱老师发现,“自由目标效应”和“样例效应”受学生写作水平的影响。“自由目标效应”对高水平写作者有促进作用,但会降低低水平写作者的成绩;“样例效应”对低水平写作者有促进作用,但对高水平写作者的写作成绩没有显著影响。这一点很好理解,命题作文写作训练可以提升低水平写作者的水平,但不会降低高水平写作者的水平,而自由式写作,则会对低水平写作者的水平提到抑制作用。

荣维东教授在论文中还提出了范文运用的原则与教学建议,即教师要有写作教学意识,要明确范文的目的和功能,要明确范文所包含的写作学习元素,要考虑范文使用的对象与时机,最后是进行范文的程序化知识转化。我认为最难的就是对范文进行“程序性知识的转化”。荣维东教授举了一节具体的作文课的例子,教师设计了四个教学环节,一是创设写作情境任务,即模仿科任老师的声音。二是回忆印象中老师的声音细节,写成写作素材,提取声音特征,选取描写角度。三是搭建范文支架,同大师一起描摹声音。四是借助写作魔方,生成构思支架,落笔成文。范例支架主要出现在第三个教学环节,教师通过名家的文章,提炼出“以声写声巧用比喻”“以形写声妙用通感”“有静有动,动静结合”“细化听者感受,写出人物特征的方法”。遗憾的是,教师发现学生写出来的文章并不理想,原因究竟在哪里呢?

其实,从名家诗词散文中提炼出所谓的“写作知识”,我以前在教白居易的《琵琶行》时也总结提炼过。有的是用声音写声音,有的是用可视化的形象来写声音,有的着重渲染声音的效果,有的侧重于听者的感受,当然,后两者可能是一回事。提炼出这些写作知识,学生为什么还写不出好文章呢?我个人认为原因可能有如下几点:一是这些知识本身还是静态的陈述性知识,而不是具有技术指导意义的程序性知识。学生学习这些知识的状态就可能是:明明知道这些知识,但还是不会用。例如以形写声,作为知识点学生已经掌握了,但是具体如何运用呢?很多教师认为这是一个自我习得的过程,教师不可能提供更为细化的方法。我认为,如果教师没有研发这些程序性知识,单靠学生自我体悟,是很难学会某种方法的。而客观实际就是,想让教师去研发这些程序性的知识与方法,难度是很大的。二是学生的写作缺少一定的语境或情境。提炼出某个知识点,学生自己去写作,这与过去的教学方法没什么差异。举一个例子,白居易写琵琶声那么精彩传神,但这些描写可能只适用于琵琶的声音,以及琵琶女特有的心境,如果换一种场合,换一种乐器,这些对声音的描写可能就不那么精彩了。写作也是如此,如果学生缺少一个具体的写作对象,缺少某个真实化的写作情境,再好的技术也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最后就是,上述案例中的教师提供了四种写作知识,这四种知识怎么运用呢?每个写作对象只用一种方法呢,还是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如果是后者,这四种知识又如何建立内在的关联呢?学生总不能随意地将这种知识无序地用到作文中吧。这些问题还是值得继续探讨的。邓彤的老师的论文提出了一些范文使用的原则和要求,但还是不够具体化,而这一点可能要靠自己的实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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