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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74章:1.“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从天道的生杀引出人的生杀。

 挑灯看剑AAAAA 2020-09-18

道德经第74章解读 

张武忠初稿2017.9.14

【原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zhuo)。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74.1“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从天道的生杀谈到人的生杀,并参考了《周易》噬嗑卦的哲理。

上一章老子说天生天杀,在本章马上就继续探讨人有没有生杀大权。第72章说“民不畏威,则大威至”,参考了《周易》第6卦讼卦的哲理。本章的“民不畏死,奈何以死畏之”,则参考了《周易》噬嗑卦的道理。

《周易》第21卦是噬嗑(shi he)卦,描述如何用刑法惩治犯罪,该关则关该杀就杀,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住了罪犯,还给社会安宁的环境。但不能一直用严酷的刑法来管制社会,还必须辅之以道德思想教育,才能长治久安。到了噬嗑卦的最后阶段,圣人说“何校(jiao),灭耳,凶”,大意是,肩膀扛着死刑犯的枷锁,连耳朵都没盖住了,这是屡教不改罪大恶极的累犯,将被杀头罪有应得。孔圣人补充说“何校灭耳,聪不明也”,对于罪犯来说,是充耳不闻不明事理,罪不可赦自食恶果。但对于国家来说,依法治国的弊端已经显现,到了噬嗑卦的最后虽然将罪犯斩首示众,但预示单纯用酷刑治理社会有很大的缺陷,也必然激起民众的反抗。

统治者用严酷刑法高压统治,如果滥杀无辜,致使民众连死都不怕了,你如何还能用死来让民众畏惧,你的政权也就到头了,故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畏之”。

孔圣人《噬嗑卦大象传》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大意是,雷鸣电闪是噬嗑卦的象,先王由此领悟,刑狱之道的目的是惩治阻止犯罪,量刑适宜严明刑罚,既不宽容又不过重,然后再次重申法令广而告之,使民众有所畏惧而遵纪守法。《论语.尧曰》说“不教而杀谓之虐”,儒家的治国方略是以德为主,辅之以法治,着眼于事前的防范,而不是事后的惩治。与法家不同,法家偏重于惩治,法家暴虐酷刑治国只能是一时之举,不能长期施行,否者其后果不堪设想。秦始皇苛政暴行迅疾亡国,秦国商鞅最后被车裂而死,唐朝酷吏有“请君入瓮”的典故,《千字文》中也记载“何遵约法,韩弊烦刑”,大意是,萧何遵循汉高祖简约刑法的精神制订九律,韩非却受困于自己所主张的严酷刑法。

孔圣人在《论语为政》篇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大意是,用政令来治理百姓,用刑罚来管束他们,百姓只求能免于犯罪不受惩罚,却没有羞耻之心。用道德引导百姓,用礼仪去感化他们,百姓不仅有羞耻之心,还会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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