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劳动者诉求二倍工资,用人单位如何举证抗辩(附案例)

 律师戈哥 2021-05-20
先看个真实案例:签订劳动合同不上心,结果还是赔了4万多

案情简介:

      张XX于2013年2月25日入职东莞公司,2013年7月23日离职。2013年4月至7月,张XX的应发工资分别为13597元、14230元、14779元、9268元。张XX主张东莞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东莞公司不予确认,提供劳动合同1份佐证。张XX否认劳动合同中为其本人签名。东莞公司提出,在张XX入职时其同时带了13人一起入职,入职后东莞公司与张XX及另外的13人都签订了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东莞公司信任张XX,并没有在场见证张XX在劳动合同上签名,东莞公司已履行了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义务,张XX以存在恶意找他人代签劳动合同的方式骗取二倍工资,东莞公司无需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仲裁阶段:

      张XX委托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对劳动合同乙方落款的“张XX”签名是否其本人所签进行鉴定。2014年5月30日,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劳动合同乙方落款的“张XX”与送检样本的签名并非同一人书写形成。张XX支出了鉴定费3600元。裁决结果:东莞公司支付张XX2013年4月25日至2013年7月20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39787.53元及笔迹鉴定费3600元。

东莞公司不服,起诉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认为:

     东莞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中乙方落款的“张XX”签名经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定与张XX本人送检的字迹并不相符,并非同一人书写形成。东莞公司于起诉状中、庭审中均主张申请重新鉴定,但在法院限定日期内未提交申请书,亦未说明理由,法院对东莞公司的主张不予采信。综上,法院认定东莞公司、张XX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判决结果与仲裁裁决结果一致。

东莞公司仍不服,上诉至二审。二审维持原判。

图片

         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给予了严惩——支付二倍工资。这部法实施了将近十年,但为何还有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签订个书面的劳动合同真的这么困难么?一收到写有二倍工资诉求的案件,心里就替你们着急,钱多也不要任性……

劳动者诉求二倍工资,用人单位如何举证抗辩?

         文明种菜员给几点建议:

       1、最好有劳动者本人签名的劳动合同原件;确保乙方签名为劳动者本人的签名,若明知不是劳动者本人的签名,不要坚持做笔迹鉴定了,鉴定费用是由不利方承担的,且鉴定费用还不低。

        2、劳动合同签收表有没有,像上述案例中,若用人单位提供了当初有劳动者签收该份劳动合同的依据,还是有挽救的余地;现在知道当初劳动部门苦口婆心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将签订好的劳动合同给劳动者一份,同时做好签收的作用了吧。

         3、注意要进行时效抗辩。二倍工资的期限只保护一年,注意是从劳动者提出权利主张时往前推一年,超过一年的,记得要提时效抗辩。用人单位若不提,仲裁机构可以视而不见,法院则更是装瞎。

          4、因劳动者的原因才导致没有签订,这个理由说再多也没多大用处。

          5、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即存在客观原因无法签订也可以作为抗辩理由,如劳动者受伤住院等等。超过一个月才发生的,作用不大,谁叫你一个月内不签订呢。

          6、入职登记表不等同于劳动合同,但若双方签订有类似劳动合同内容的协议、聘书等,则可以拿出来试试。

          7、劳动者本身就是负责签订劳动合同的,如人事专员、人事主管、人事经理等职位的劳动者,可以用他们自己不履行职责来抗辩,有的地方还是管用的。

            8、保护期限内的每月工资数额,工资台账是用人单位举证责任范围,若不举证,则很可能采纳劳动者主张的数额,若工资中有临时性的奖金,要主张剔除。

图片

Q: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点什么?

A:详见之前的推文: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项 

Q:劳动合同非得要用规范版本么?

A:不一定,只要内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即可。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企业情况自己制定劳动合同,也可以使用官方公布的版本。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