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散货船连续追越二条船无事,追第三条就没那么幸运了......

 船舶讲武堂 2021-06-28
“DSH”轮,78航次,HOUSTON装石油焦去土耳其ISKDENRUN港卸货。2019年2月9日当地时间0910时,“DSH”轮从HOUSTON港DEEPWATER TERMINAL泊位开航,引航员在船引航。当日天气良好,东北风4级,海浪0.2米,能见度7,西北流0.4节。当行驶到出港航道的BAYPORT TERMINAL附近时,引水与“POINT COMFORT”轮联系,对方同意追越;“DSH”轮开始追越右舷驳船“POINT COMFORT”轮(横距约120米)。本船主机港速full ahead 航行,航向162度,航速保持在9.7—9.9节。“POINTCOMFORT”轮航向162度,航速6.6节。追越过程中,本船在航道中保向保速;起先,被追越船在航道边缘与本船保持安全距离行驶;之后,开始小角度左转;当“DSH”轮快要完成追越时,发现驳船“POINT COMFORT”突然向左转向,于1137时在29-36.76N/094-57.30W处两轮发生擦碰,“POINT COMFORT”轮左侧船首擦碰DSH轮的第5货舱右侧船壳。

擦碰造成“DSH”轮右舷第49/50肋位附近(对应五舱灰水舱位置)船壳长约2.9m,高度约1.7m,深度约10-15cm凹陷,该凹陷处位于水线上4.3米/主甲板下1.8米;灰水舱内擦碰部位肋骨轻微变形。

经检验人员现场检查“POINT COMFORT”无损失。

事故原因

1.船长思想疏忽。离港后,船舶已经追越过2艘船舶,均未发生事故,对可能发生的追越船吸现象估计不足,导致船长在本次追越过程中,判断失误,对引水操作监控不足。这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引航员对本次追越局面操作不当,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1)违反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5条,船舶未能做到正规瞭望,并对可能发生的碰撞危险做出充分的估计,因此采取预控措施不足,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2)违反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6条,船舶未使用安全航速,以便能采取适当而有效的避碰行动,并能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距离以内把船停住。

(3)违反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13条。“DSH”轮作为追越船,追越操纵不当,在追越过程中未给他船让路。

(4)违反体系文件《复杂水域航行须知》中对追越的规定:追越同向船时,要保持足够横距,以防止船吸现象。

因当地引航员对航道熟悉,经常追越驳船,航道追越是常规操作,因而在操纵中按常规进行,未能保持高度谨慎,因此导致了在船间横距大约100米、航速9.9节时,发生船吸现象,进而形成擦碰事故。

3.海务主管对船的指导提示不到位,是导致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海务主管曾有过进出HOUSTON航道的经历,对航道环境有所了解,加之船舶进出港时段气象条件良好,水流不急,航道宽160米,因此认为该港是正常的进出港操作,对追越局面的提示和指导不到位。

预防措施

1.将本次事故通报我部所属船舶,提示各轮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对避碰规则和体系文件的学习培训。船舶在追越过程中,如发现横距不足,应取消追越,以避免船吸导致的事故或险情。

2.海务主管加强对船舶的指导,特别是复杂航区航行的船舶,要考虑更多的风险点,对船提示指导要更有针对性。

3.在追越过程中船长、值班驾驶员要时刻保持警惕,控制横距、船速,加强与被追越船的沟通协调,防止船吸的发生。

4.引水在船时,船长不能放松对引水操作的监控,更不能依赖引水;驾驶台人员要对周围环境的变化保持警惕,为船长提供信息支持,充分发挥团队资源的力量。

5.岸基主管人员要更全面地评估船舶进出港环境和风险,针对性地加强对船舶操作的指导和监督,提示船舶在航道航行时要防范船吸现象。

6.从“DSH”轮事故进程及原因看,该轮在本次离港操作中违背了有关《避碰规则》和公司体系文件的要求,这种情况也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因此船舶应加强对相关规则和文件规定的培训。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