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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驹是西周时期重要的王家礼仪活动,您知道吗?

 青木森森 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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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金文“執駒”及《詩經》相關內容考述*

劉海宇**
* 本文獲得巖手大學“平成30年度(2018年度)教員の海外渡航支援経費”的資助,特此致謝。
** 日本巖手大學平泉文化研究中心教授

西周金文中有周王“执驹”一事,首见於1955年陜西眉县出土的盠组器。[1]郭沫若先生认為“执驹”是周王亲自参加的典礼,指出《诗经·小雅·白驹》中的“皎皎白驹……縶之维之”即此铭中的“执驹”,但他未讨论“执驹”的具体方式。[2]陈梦家先生释“执驹”是“始於驹首加以笼头与韁绳”,[3]该说至今為多数学者所信从。最近又见数件与执驹有关的西周铜器,发布者朱凤瀚先生[4]与曹锦炎先生[5]均沿袭陈梦家旧说。我们曾在《汉代画像石中的縶马图像解读》(以下简称《解读》)一文中指出,西周金文中的执驹应与绊住驹腿的縶绊习俗有关,[6]但因研究对象不同,彼文中未及详论。据笔者所见,迄今已有四批次八件铜器铭文与周王执驹有关,可知执驹是西周时期重要的王家礼仪活动。本文拟结合《诗经》中的相关内容,就西周金文“执驹”的方法与意义进行研究,希冀大方之家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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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周金文所見執駒資料與諸家考釋


1.盠组器

盠组器(包括盠驹尊一件、尊盖两件以及盠方彝、盠方尊各一件)1955年出土於陜西眉县,属於西周中期器物。驹尊通耳高23.4厘米,通尾长34厘米,铭文铸於胸前,驹尊背部有尊盖一件,腹内尚有另一螭钮残盖。[7]

驹尊铭文中有关执驹的内容為(《集成》6011-6012,图一)[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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隹(惟)王十又二月,辰在甲申,王初執駒于,王乎(呼)師豦召(詔)盠,王親旨(詣)盠駒,賜兩……

尊蓋銘文曰:

王拘駒,賜盠駒勇雷騅子。

螭鈕殘蓋銘文曰:

王拘駒(校),賜盠駒勇雷駱子。

盠組器出土之後,學者們展開了熱烈的討論,除單純的文字釋讀之外,涉及到執駒的有以下諸家:郭沫若先生《盠器銘考釋》一文認為“執駒”是周王親自參加的典禮,非常敏銳地指出《詩經·小雅·白駒》中的“皎皎白駒……縶之維之”即此銘中的“執駒”或“拘駒”,但他沒有討論“執駒”的具體方式,只是把“縶之維之”翻譯作“抓著它,栓著它”。陳夢家先生在《西周銅器斷代》中明確指出“執”讀為“縶”,“縶”在《說文》中是“馽”的或體字,執駒的具體方法是“始於駒首加以籠頭及韁繩”。李學勤先生《郿縣李家村銅器考》一文認為“所謂執駒便是訓練小馬駕車”,[9]未明言具體訓練方式。沈文倬先生《“執駒”補釋》一文認為“執”讀作“縶”,是馬絡頭的一部分,“執駒是給駒套上絡頭”。[10]日本學者白川靜先生《金文通釋》認為“執駒”是《周禮・圉人》中“凡賓客喪紀,牽馬而入陳”的牽陳義。[11]馬承源先生《商周青銅器銘文選》云執駒禮是為幼馬初系馬具時所行之禮,[12]未明言何種馬具。張慶久先生《馬踏千秋》一文亦認為執駒即是給幼馬套上籠頭。[13]

2.達盨蓋

1984-1985年陜西長安張家坡井叔家族墓地M152井叔墓出土三件鑲嵌在漆器盨蓋中的有銘銅版,漆胎已腐,銅版尚存。銅版長12厘米,寬5.8厘米,厚0.2厘米,西周中期器物。三件銅版銘文相同,內容如下(《近出》506,圖二)[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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隹(惟)三年五月既生霸壬寅,王才(在)周,執駒于滆㡴(廙)。王乎(呼)雟趩召達,王易(賜)達駒。達拜稽首,對揚王休,用作旅盨。
張長壽先生認為M152墓主或為西周孝王時的井叔達。[15]蔡哲茂先生在《談周代的“執駒”禮》一文中舉出盠駒尊和達盨銘文,認為沈文倬“執駒是給駒套上籠頭”說最為可信。[16]楊寬先生在《西周史》一書中亦探討了盠駒尊和達盨蓋銘文,云“所謂執駒,就是給二歲小馬套上絡頭及馬具”。[17]
3.吳盉
2011年朱鳳瀚先生公布一件香港私人收藏的《吳盉》,器身罐形,器底銘文6行共50字。未見公開銘文拓片,只有器內底X光片。[18]此器又著錄於吳鎮烽編著《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14797號器,以下簡稱《銘圖》),稱《作冊吳盉》(圖三)。[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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隹(惟)卅年四月既生霸壬午,王才(在)图片南林,衣(卒)執駒,王乎(呼)雟偈召作册吳立(庫)門。王曰:易(賜)駒。吳拜稽首,受駒以出。吳敢對揚天子不(丕)顯休,用作叔姬般(盤)盉。
朱先生主張該盉是西周末年宣王三十年器,認為執駒“即給幼馬套上籠頭及韁繩”,明顯承襲陳夢家說。夏含夷先生認為器物不可能晚到西周晚期,銘文中的卅年應為穆王三十年。[20]張德良先生亦認為年代應為西周中期晚段。[21]吳鎮烽先生《銘圖》認為屬於西周中期前段。
銘文中的“”字,朱先生無釋。字形从广害聲,我們認為或可讀為“庫”,“害”在古文字中與鱼部字關係密切,曾侯乙墓編鐘、編磬的音律名“姑洗”的“姑”字大多寫作從害聲字,裘錫圭、李家浩兩先生列舉諸多例子說明“害”、“古”等字古音相近。[22]“”字从害得聲,古音讀匣母魚部,“庫”字溪母魚部,韻部相同,聲母旁紐,古音相近。“庫門”在文獻中也作“廄門”,《禮記·郊特牲》“獻命庫門之內”,鄭玄註云“庫或為廄”。此器銘中,王家牧場在图片南林,其中理當有廄舍,周王在廄門賞賜作冊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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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曹錦炎先生公布一件與執駒有關的西周中期銅簋,稱图片簋,器物為私人收藏,銘文位於器底,5行共42字(含重文)。[23]吳鎮烽先生《銘圖續編》著錄兩件图片簋,稱图片簋甲與图片簋乙,銘文相同。[24]從照片看,曹錦炎先生所公布的器物即《銘圖》中的图片簋甲。器物照片與銘文拓本如下(圖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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隹(惟)四月,王執图片(牧-牡)駒,至于異(廙)。内(入)光图片图片)宫,休,無图片(尤)。图片图片)敢對揚天子光,用作朕文考日癸寶簋,其子=孫=(子子孫孫)萬年永寶。
曹錦炎先生亦承襲陳夢家說,謂執駒是“始於駒首加以籠頭與韁繩”。他把“图片”讀為“魏”,認為古國“魏”位于山西芮城,“王執图片(魏)駒” 即“王於魏地參加執駒活動”。吳鎮烽先生《銘圖續編》亦括讀“图片”為“魏”。“图片”讀為“魏”沒有問題,[25]但如果表述在魏地執駒,一般說“執駒于魏”或“執駒魏”,而很少會說“執魏駒”。我們認為在該銘中“图片”應讀為“牧”,“图片”從每得聲,每字古音明母之部,“牧”為明母職部的字,兩字雙聲,韻部對轉,古音相近。從典籍用字情況看,“每”聲的“㙁”字或“母”聲的“坶”字讀作“牧”,例如:《詩經·大雅·大明》“矢於牧野”,孔疏云“《禮記》及《詩》作㙁野,古字耳”,《說文》引《周書》作“坶野”,李富孫《詩經異文釋》云“《廣韻》云古文尚書作此㙁。則坶為㙁之省。牧、坶聲相近”。[26]而“牧”字又作“牡”,例如:《詩經·魯頌·駉》“駉駉牡馬”,孔疏云“定本牡馬作牧馬”,陸德明釋文云“本或作牧”。[27]可見,“图片” 讀作“牧”,通作“牡”,應無疑問。《說文》云“牡,畜父也”,銘文中的“图片(牡)駒”即指公駒。文獻中的“執騰駒”,《禮記・月令》與《呂氏春秋・仲夏紀第五》作“縶騰駒”、《淮南子・時則篇》作“執騰駒”。“騰駒”,《呂氏春秋》高誘註釋為“父馬”,《說文》云“騰,一曰犗馬”,段註云“犗馬謂之騬,則是騰馬騬之假借字”[28],則“騰”與“騬”通用,“騰駒”即“騬駒”,意為去勢後的公駒。這或與器銘的記載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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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詩經》相關內容以及傳統訓釋


上文已經指出,郭沫若先生首先把西周金文“執駒”與《詩經》中的“縶駒”聯系起來,他把“縶之維之”翻譯作“抓著它,栓著它”,但未討論“執駒”的具體方式。其後,學者們一致同意西周金文“執駒”即文獻中的“縶駒”,但多從陳夢家說,認為執駒的具體方法是“始於駒首加以籠頭及韁繩”。 而在《詩經》的傳統訓釋中,“縶駒”是絆住駒腿。《詩經・小雅・白駒》“皎皎白駒,食我場苗。縶之維之,以永今朝……皎皎白駒,食我場藿。縶之維之,以永今夕。”毛傳:“縶,絆。維,系”,鄭箋:“絆之系之”,孔穎達正義:“縶之謂絆其足,維之謂系靷。”《詩經》中又有“縶馬”之事,《周頌・有客》“言授之縶,以縶其馬”,毛傳:“欲縶其馬而留之”,鄭箋:“縶,絆也……而言絆其馬,意各殷勤。”

其他古文獻中也有相關記載,例如:《周禮・校人》“校人掌王馬之政,……春祭馬祖,執駒”,鄭玄註曰:“執猶拘也”。《禮記・月令》“縶騰駒”,《玉燭寶典》引《月令·章句》云:“縶,絆”[29]。《左傳·成公二年》“執縶馬前”,杜預註:“縶,馬絆也。”又,《襄公二十五年》載鄭國子展率軍攻入陳國都城,將要俘獲陳侯時,“子展執縶而見,再拜稽首,承飲而進獻。”杜預註曰執縶以獻以示“修臣仆之職”,孔穎達疏云:“不忍即加屈辱,所以申貴賤之義。”孔疏較為準確,執縶以獻應源於《詩經》中的“言授之縶,以縶其馬”,是欲拘囚敵國君主的委婉表示。有學者認為“授縶”是周代賓禮中的一種重要禮節,具有濃厚的留客意味。[30]古代“駒”亦或稱“馬”,《周禮・校人》“頒馬”條,孫詒讓《周禮正義》引《大戴禮記·夏小正》“頒馬,分夫婦之駒也”云“頒馬即頒駒也”,又云“對文駒為小馬,散文駒馬亦通稱”。

可見,古註中“縶駒”或“執駒”均為絆住駒腿,這是調教馬駒服役的一種重要手段。幼駒長大之後,縶絆馬足這一手段也是經常使用的馭馬方法,文獻中多有記載,又為漢代畫像石中多見的“縶馬圖像”所證實,可參見小文《解讀》,茲舉一例(見圖五),[31]以說明具體縶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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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執駒”的具體方法與意義


駒有四足,“執駒”究竟要絆住幾條腿呢?其具體方法是怎樣的呢?絆住馬腿的目的是什麽?周王親自執駒的意義何在?下面我們討論這些問題。

上文已經指出駒亦稱馬,幼駒習慣了縶絆這種調教方式之後,御者會一直使用這種手段控制馬匹。反過來說,成年馬只有對從幼駒時期就熟悉的調教方式才能適應而毫無反抗。所以我們認為,“縶駒”的具體方式無疑與“縶馬”相同。在《解讀》一文中,我們收集到漢代畫像石中的12幅縶馬圖像,總結出兩種具體的縶絆方法,一是交叉絆住馬的前後兩蹄,二是縶絆住同側的前後兩蹄,前者比較多見,後者則較少見。

最近,我們在河南輝縣市出土的戰國時代刻紋殘銅鑒上看到一幅縶馬圖像,該殘銅鑒以及圖像摹本在河南博物院展出。從摹本看,第三層刻紋的左側(以觀察者為準)有一墻垣,上有一鳥,右側一樹,樹右有被絆住前後馬蹄的馬匹,其後刻一人,人的右側刻一輛懸車。縶馬作回首張望狀,因刻畫的是側視圖,所以只刻出被縶絆住的兩條馬腿(圖六)。[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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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文獻中還有縶絆住馬的前面兩足的記載。《說文》收錄“”字,訓為“絆前兩足也”。《莊子·馬蹄》“連之以羈馽,編之以皁棧”的“馽”字,陸德明《經典釋文》云司馬彪、向秀、崔譔本均作“”字,東晉崔譔訓“絆前兩足也”,[33]“”與“”為一字異體,或省作“䋶”。 不僅中國古代有絆住馬匹前兩足的記載,西方也可見同樣的縶絆方式。據孫機先生《中國古代物質文化》一書介紹,公元5世紀以前的斯基泰大銀瓶上有馴馬圖,該銀瓶出土於德聶伯河下遊契爾托姆雷克巨冢,圖中可見御者正在給馬匹的前兩足系馬絆(圖七)。[34]
絆住馬腿的目的是為了便於控制馬匹,不使其隨便逃逸,正如《釋名·釋車》所說“拘使半行,不得自縱也”。據有草原生活經驗的學者介紹,即使在今天,牧民騎馬到達目的地之後,也一般會在馬蹄上套上絆馬索,其目的一是為了使馬匹不至於隨意奔逸,牧人可以隨時追得上馬匹;二是草原上有狼來時,因其它兩蹄未被絆住,尚可以走動和自衛。[35]
關於周王親自執駒的意義,沈文倬認為幼駒經過執駒儀式之後,“正式編入王的六閑或十二閑,登記上王的財產簿籍,作為增加王的財產。唯其是這樣,執駒才能成為古代一種重要的典禮,才有王親自參加的必要”。我們認為,周王親自執駒,不僅僅是因為增加了財產,更為重要的是馬匹作為重要的戰略軍用物質,周王親自參加執駒禮表示對軍政的重視。唐代杜佑《通典》一書即把包括執駒禮在內的馬政劃入五禮中的軍禮。[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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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    論


古代的相馬法中,馬蹄腕部的間隙才可容絆是一項重要的相馬標準。《齊民要術》云:“蹄欲得厚而大。踠欲得細而促。踠欲促而大,其間才容靽。”《元亨訓馬集》亦曰:“踠欲結而促,又欲促而大(細),其間才容絆。”胡平生先生解釋為“蹄腕部細而緊促,間隙甚小,即'其間才容絆︐之義”。[37]仔細觀察盠駒尊,可以看到駒尊的蹄腕部有一條較深的凹槽,大概表示這是一匹踠間才可容絆的良駒吧。

西周金文中的“執駒”即文獻中的“縶駒”,其具體方法無疑與“縶馬”同,均是以繩索縶絆住馬蹄,而不是多數學者所說的給為馬駒套上籠頭及韁繩的方法。[38]縶絆的方法有三種,一是交叉絆住馬匹的前後兩蹄,二是縶絆住同側的前後兩蹄,三是絆住馬匹的前面兩蹄。絆住馬駒的蹄足是使之習於服役的一種調教方式,周王親自參加的執駒禮應屬於軍禮的一種,表示周王對軍政的重視。《詩經》中執駒或縶馬均表示主人的殷勤挽留之意,“授縶”或是周代賓禮中的一種重要禮節,具有濃厚的留客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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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李長慶等:《祖國歷史文物的又一次重要發現》,《文物參考資料》1957年4期。

[2] 郭沫若:《盠器銘考釋》,《考古學報》1957年2期。本文所引郭沫若說均據此文,不再加註。

[3] 陳夢家:《西周銅器斷代》(上冊),中華書局2004年版,173頁(據陳氏自註,此考釋作於1957年3月)。下文陳夢家說均據此書,不再加註。

[4] 朱鳳瀚:《簡論與西周年代學有關的幾件銅器》,朱鳳瀚主編《新出金文與西周歷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45-51頁。

[5] 曹錦炎:《图片簋銘文考釋》,李學勤主編《出土文獻(第八輯)》,中西書局,2016年,第42-48頁。

[6] 劉海宇:《漢代畫像石中的縶馬圖像解讀》,《文物》2014年5期。以下簡稱《解讀》。

[7] 陜西省博物館等:《青銅器圖釋》,文物出版社,1960年,說明第19-20頁、圖版及拓本第54-56頁;陜西省考古研究所等:《陜西出土商周青銅器(三)》,文物出版社,1980年,圖版及拓本第185-186頁、說明第31頁。

[8]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中華書局,2007年,第3701頁。簡稱《集成》。

[9] 李學勤:《郿縣李家村銅器考》,《文物》1957年7期。

[10] 沈文倬:《“執駒”補釋》,《考古》1961年6期。本文所引沈說均據此,不再加註。

[11] 白川靜:《金文通釋2》,平凡社,2004年,第311-338頁(初見《白鶴美術館誌》第19輯, 1967年9月)。

[12] 馬承源主編:《商周青銅器銘文選》第三卷,文物出版社,1987年,第189-190頁。

[13] 張慶久:《馬踏千秋-中國先秦時期幾件馬文物賞析》,《中國文物報》2014年1月29日。

[14]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著:《張家坡西周墓地》,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9年,第310-312頁。劉雨、盧巖編著:《近出殷周金文集錄》,中華書局,2002年,第405頁,簡稱《近出》。

[15] 張長壽:《論井叔銅器-1983~1986年灃西發掘資料之二》,《文物》1990年7期。

[16] 蔡哲茂:《談周代的“執駒”禮》,《故宮文物月刊》99期(1991年3期)。

[17] 楊寬:《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828-829頁。

[18] 朱鳳瀚:《簡論與西周年代學有關的幾件銅器》,朱鳳瀚主編《新出金文與西周歷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45-51頁。

[19] 吳鎮烽編著:《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第26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224-226頁。

[20] 夏含夷:《從作冊吳盉再看周穆王在位年數及年代問題》,朱鳳瀚主編《新出金文與西周歷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52-55頁。

[21] 張德良:《新出作冊吳盉時代研究》,張光明、徐義華主編《甲骨學暨高青陳莊西周城址重大發現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齊魯書社,2014年,第345-349頁。

[22] 裘錫圭、李家浩:《曾侯乙墓鐘、磬銘文釋文與考釋》,湖北省博物館編《曾侯乙墓》,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554頁。

[23] 曹錦炎:《图片簋銘文考釋》,李學勤主編《出土文獻(第八輯)》,中西書局,2016年,第42-48頁。

[24] 吳鎮烽編著:《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續編》第二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106-111頁。

[25] 參見裘錫圭:《復公仲簋蓋銘補釋》,《裘錫圭學術文集》第三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95-199頁。

[26] 李富孫:《詩經異文釋》,《續修四庫全書》第75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242頁。

[27] 參見宗福邦等主編:《故訓匯纂》,商務印書館,2003年,第1400-1401頁。

[28] 段玉裁撰:《說文解字註》,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468頁。

[29] 轉引自孫詒讓撰:《周禮正義》,中華書局,1987年,第2615頁。下文孫詒讓說均據此書,不再加註。

[30] 姚小鷗等:《<周頌·有客>與周代賓禮》,《學術研究》2011年6期。

[31] 山東省博物館等編:《山東漢畫像石選集》,齊魯書社,1982年,圖第479。

[32] 該殘銅鑒資料不見於《輝縣發掘報告》(科學出版社,1956年),不知具體出自輝縣何處墓葬。

[33] 郭慶藩撰:《莊子集釋》,中華書局,1961年,第330-332頁。

[34] 孫機:《中國古代物質文化》,中華書局,2014年,第192-193頁。

[35] 就現今馴馬中的絆馬情況,我們曾求教過有草原生活經驗的福建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栗建安先生以及內蒙古自治區正藍旗元上都遺址文物事業管理局蘇伊拉局長,在此謹表謝意。

[36] 杜佑撰:《通典》,中華書局,1988年,第2121-2122頁。

[37] 胡平生:《“馬踏飛鳥”是相馬法式》,氏著《胡平生簡牘文物論稿》,中西書局,2012年,第521-531頁。

[38] 最近我們欣喜地看到部分學者已經認為金文中的執駒與縶絆駒腿有關,例如:凡國棟先生《金文讀本》(鳳凰出版社,2017年,第92-94頁);李零先生《我們的中國》第4編(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6年,第65頁注2)。

                           初稿  2014年8月

                           修改  2018年9月

附記:在本文修改過程中,曾得到曲阜師範大學孔子研究所陳東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嚴誌斌先生等諸位學者的指教,在此一併謹致謝意。
 
 
文章出处:《青铜器与金文(第三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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