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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通读 第三十章

 人也昔兮 2021-09-20

《道德经》通读   第三十章

原文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物壮则老,产谓不道,不道早已。

我为此章命名曰:用兵者不生

人之用兵,或不得已;或恃强以取利,即横征而暴敛者。前者实属被迫而用兵,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除人间之霸之恶,举兵事为义举,所用之兵,属正义之师。后者,则可剿可灭,因其强欲作恶,故当除其强;作恶害人,毁天地,故当灭其恶。

不得已用兵者,除强灭恶,使强恶者不敢有所为;示正义于天下,使天下归大道。

恃强行凶者,用兵失道,不得人心,故必败,或侥幸一时,终必失败于天下。道以其大,示,天行有常,不可生无端。人之强,人之恶即为无端。

老子在第三十章述说了用兵之道: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

我们先看这两句话的字面意:以道,遵奉大道,按照道;佐,辅佐;以兵,用兵,强,恃强,强夺;好还,好,很容易,还,回还,可有多种解释,1、用兵者,必引起报复,2、用兵者,很快就会受到用兵失败的责罚,3、用兵的肇事者,很容易自怨或被怨。

从字面上,这两句话说的是:那些按大道辅佐人君的人,不会用兵强夺天下。用兵这件事,很容易引火烧到自己身上。

但老子说这两句话,还包含着别的意思:1、这句话是对那些为臣之人说的,老子认为,为人臣者,首先应守道,守道,行道,这样他就不会在辅佐君主时,起妄心,生邪念,出恶计,祸国殃民。2、作为人主,应善用人,亲贤臣,远小人,不为昏君。以道治国,以道爱民,不信奸佞,信守道义。

从这句话看,老子把用兵之道限定在不得已用兵上。就是说,老子在这里说的用兵,指的是被迫而用兵的义举。人世间因为有不义之君,不义之师,不义之兵事,对此,只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之身。兴正义之师,举正义之战,除暴安良。

下面,老子描述了战事的后果: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兵,必有凶年。

军师所行、所驻、所战之地,必然草木受害,山水被摧,田地遭殃,鸟兽毙命。是谓荆棘生焉,即荒芜一片。不论怎样的战事,对于山水、田园、草木、鸟兽,这个结果都是一样的,也是必然的。因此,老子反对战事。

想想吧,战事所在,一切都遭到破坏,民不聊生,尸横遍野,田园荒芜,草木失色,天地间布满硝烟,万物失序,浊气排空,如此失常失恒,老子说,必有凶年在其后。

下面,老子为正义之君之臣之师述说用兵善道:

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

这里的果,指的是,剪除强横,剿灭作恶的义举之果。果而已,说的是,被迫用兵,只是达到这样一个目的,实现除暴安良的用兵之道。

不敢以取强,这句话很重要,用兵之后,因为了获胜,所以,有了强大的野心,因而恃强。这是千万要不得的。因为,被迫用兵,是安良而行道,之所以获胜,是在替天行道;因获胜而恃强,这就离了道,所以不可,不敢。这样的恃强,一样会失败于天下。

如何不以取强呢:

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

老子认为,只有从四个勿,一个不得已而做,就可以不因获胜而取强。

获胜之后,不可自负(矜,自负);获胜之后,不可居功自夸(伐,居功自夸);获胜之后,不可傲慢;用兵攻伐不过是不得已的事,获胜后不可逞强。这是用兵之道。

老子最后从大道之理告示,为什么要这样。

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以万物为喻,恃强,一如草木之壮,草木壮的时候,就意味着老死,这是因为,恃强是离道失道之为,不行道,离道叛道只能早死。

老子厌恶战事,厌恶用兵,因为,这是人类最大的失道。老子在人类失道的现实里,开出了如此用兵之道,也是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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