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年,《明史》完成后,张廷玉在《进呈明史表》中称:“仰惟圣祖仁皇帝,搜图书于金石,罗耆俊于山林。创事编摩,宽其岁月。我世宗宪皇帝,重申公慎之旨,载详讨论之功。臣等于时奉敕充总裁官,率同纂修诸臣开馆排缉。聚官私之记载,校新旧之见闻。籤帙虽多,牴牾互见。惟旧臣王鸿绪之《史稿》,经名人三十载之用心,进在彤闱,颁来秘阁。首尾略具,事实颇详。在昔《汉书》取材于马迁,《唐书》起本于刘煦。苟是非之不谬,讵因袭之为嫌。爰即成编,用为初稿。” 张廷玉在此明确地称,《明史》一书的完成主要参考了王鸿绪的《明史稿》。以此可见,王鸿绪对《明史》的完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他却因此事被后人诟病为抄袭。有多人指责王鸿绪将万斯同所撰《明史》改为为自己之名,而只字不提万斯同。梁启超所著《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为一代名著,而该书中有很长一个段落指斥王鸿绪为偷书贼: 盖明史馆总裁,自徐元文后,继任者为张玉书,为陈廷敬,为王鸿绪,都敬礼季野。季野费十几年工夫,才把五百卷的《明史稿》著成。季野卒于京师,旁无亲属,所藏书籍数十万卷,都被钱名世其人者全数干没去,《明史稿》原本,便落在王鸿绪手。鸿绪本属佥壬巧宦,康熙末年,依附皇八子构煽夺嫡,卒坐放废。这类人有什么学问、什么人格呢?他得着这部书,便攘为己有,叫人誊抄一份,每卷都题“王鸿绪著”,而且板心都印有“横云山人集”字样,拿去进呈,自此万稿便变成王稿了。这还不要紧,因为这位“白昼行劫的偷书贼”,赃证具在,人人共知,徒加增自己劣迹,并无损于季野。最可恨者,他偷了季野的书,却把他改头换面,颠倒是非,叫我们摸不清楚那部分是真的,那部分是假的。……季野根本精神,一部分被偷书贼卖掉,真冤透了。 在路边找到了球场 其实这样的指责早在梁启超之前就有之,黄爱平在《王鸿绪与<明史>纂修——王鸿绪“窜改”、“攘窃”说质疑》中列举出了前人所说的窜改和攘窃,其中前一点列举四人,一是杨椿在《再上纲目馆总裁书》中的所言:“始万君在时,于徐公传稿合者分之,分者合之,无者增之,有者去之,钱君俱详注其故于目下。王公归,重加编次,其分合有无,视万、钱稿颇异。”“最可议者,王公重编时,馆客某刻薄无知,于有明党案及公卿被劾者,不考其人之始终,不问其事之真伪,深文巧诋,罗织为工,而名臣事迹,则妄加删抹,往往有并其姓名不著,盖是非毁誉,尚不足凭,不特纪、志、表、传等自为异同也。” 二为昭梿在《啸亭杂录·续录》中的所言:“(《明史稿》)不及史馆定者有数端焉。惠宗逊国事,本在疑似之间,今王本力断为无,凡涉逊国之事皆为删削,不及史臣留程齐一传以存疑也。永乐以藩臣夺国,今古大变,王本于燕多恕辞,是以成败论人,殊非直笔。然则吴濞、刘安辈亦足褒耶?不及史臣厚责之为愈。至于李廷机与沈榷、沈一贯,毕自严与陈新甲同传,未免鸾枭并栖,殊无分晰,不如史臣之分传也。周、温二相为戕削国脉之人,乃不入奸臣传,而以顾秉谦龌龊辈当之,亦未及史臣本也。其他谬戾处不可胜纪,后史臣皆为改正。” 三为陶澍的所言:“王鸿绪《史稿》于吴人每得佳传,于太仓人尤甚,而于他省人辄多否少可,张居正一传,尽没其功绩,且谤以权奸叛逆,尤几无是非之心。幸乾隆中重修《明史》,略为平反。”(见魏源《古微堂外集》卷四,《书明史稿二》所引)而对于魏源的指责,黄爱平在文中列举出四点。 看上去像是物业公司 对于以上的四个说法,黄爱平在文中一一予以了反驳,其首先称:“关于传目的分合,杨椿对王鸿绪编定的列传之目颇有微词,昭裢则具体指出某些不当之处。后人即据此指责王鸿绪窜乱万斯同原稿义例,且以为愈改愈下。诚然,王鸿绪所定传目,并非无可指责之处,如昭裢所说周延儒、温体仁不入《奸臣传》等等。但总的看来,并非愈改愈下,而是愈改愈好,这是有事实可证的。”而后,她谈到了《明史稿》中的具体优点:“我们对照原稿与王鸿绪的修改稿,可以看出,凡原稿传目编排得当之处,王鸿绪都尽量予以采纳。如《英宗本纪》,英宗于土木之变被也先执,明廷立代宗(景泰)为帝,1452年英宗归明,1457年复立为帝。原稿分英宗为前后二纪,而列《景帝本纪》于中,钱大昕称此法'斟酌最为尽善’。” 黄爱平又在文中举出了其他的具体例子,比如姚广孝、张玉、朱能等人都参与了明初靖难之役,然而原稿中将他们分卷立传:姚广孝等人为一卷,张玉、朱能等人为另一卷。而王鸿绪认为这都是同一类人,于是将两卷合为一卷。另外,张圃、柳升、黄福、陈洽等人都从征安南,原稿也都将他们分别列传,而王鸿绪将此几人合为一卷。黄爱平认为:“这种编排方法将主要事迹相同的人归于一卷,脉络清晰,主次分明,是比较合理的。”而后,文中又引用了赵翼在《廿二史劄记》中对王鸿绪这种合并方式的褒奖之语:“姚广孝非武臣,而以其为永乐功臣之首,则与张玉、朱能等同卷,黄福、陈洽等皆文臣,柳升、王通等皆武臣,而以其同事安南,则文武同卷……此皆排次之得当者也。”所以黄爱平的结论是:“今通行本《明史》传目的分合,很多地方都承袭其法。可见,王鸿绪并没有窜乱万斯同的义例,相反,正是在万斯同编次基础上,使传目的分合更为完善合理了。” 原来是老年活动室 陶澍指责王鸿绪的《明史稿》在撰写列传时有偏袒吴人之嫌,而尤其对家乡人特有褒奖之语。其言外之意,王鸿绪撰写《明史列传》时不具有公正之心。但这件事事出有因,因为万斯同在撰写《明史稿》时就已经点出了这个问题:“吴会之人,尚文藻,重声气,士大夫之终,鲜不具状志家传,自开史馆,牵引传致,旬月无虚,重人多为之言。他省远方,百不一二致,唯见列朝实录,人不过一二事,事不过一二语,郡州县志皆略举大凡,首尾不具,无知其名,其行谊事迹,不可凿空而构,欲特立一传,无由摭拾成章。故凡事之相连相类者,以附诸大传之后;无可附则唯据实录所载,散见于诸志。此所谓不可如何者也。”(方苞《望溪文集》卷十八《明史无任邱李少师传》) 万斯同称江南地区文风很盛,凡是有一定功名者都会有佳传传世,但其他省份却很少有佳传,所以对北方人的资料记载仅能凭《明实录》,然而《明实录》上所载十分简略,只是大概地记载几句话,故很难写成一篇充实的《列传》。而李塨在《书明刘户郎墓志表后》也说到了这个问题:“万季野修《明史》,邀予阅,明南北混一,乃史载北人亦少,季野颇叹息焉。” 北方人不喜欢写传记,致使编纂《明史》时很少有参考资料,这令万斯同也很叹息。这件事可由康熙十八年担任纂修的“五十鸿博”的祖籍即可说明:“江南二十六人,浙江十三人,顺天直隶六人,江西二人,山东、河南、陕西各一人。” 上面没有提到王鸿绪 因此说,陶澍指责王鸿绪偏袒江南人显然是不顾实况,万斯同纂修时是这种状况,而到了王鸿绪补撰时他也无法改变这种局面。对于陶澍指责王鸿绪没有公正地夸赞张居正的历史功绩一事,黄爱平认为:“再如对张居正其人其事,历来褒贬不同。万斯同即多贬斥,在他所著《群书疑辨》一书中,指斥张居正有二十四大罪状,王鸿绪也只是沿袭其说,在这些问题上并无自己的独特创造。凡此都指为王鸿绪一人之过,实有欠公允。” 关于指责王鸿绪攘窃的问题,黄爱平在文中总结出如下四点:“'攘窃’对于文人说来,是最严重的指责,也是后人提到王鸿绪便不屑一顾的最主要原因。究其实,论者在这方面的指责,大多根据:一、王鸿绪两次进呈史稿,都只以自己的名义上疏,而未提及万斯同;二、乾隆四年张廷玉所上《进明史表》有'惟旧臣王鸿绪之《史稿》,经名人三十载之用心’一语,其中'名人’乃指万斯同;三、王鸿绪在进呈奏疏中,只强调本人的努力,而抹煞集体修书的成绩;四、王氏敬慎堂以'横云山人’名义刊刻史稿。”而后黄爱平在文中一一予以了回应,其总结称:“王鸿绪身为朝廷大臣,又任《明史》总裁,其以'原任经筵讲官户部尚书加七级臣王鸿绪’和'省方盛典总裁尚书加七级臣王鸿绪’的名义上疏皇帝,以'光禄大夫经筵讲官明史总裁户部尚书加七级臣王鸿绪奉敕编撰’的名义进呈史稿,也不过是循例之举。何况王鸿绪修改史稿出力远比熊赐履为多,且进呈史稿时其他总裁官皆已亡故,他以上述名义上疏进稿,原是无可非议的。再者,万斯同以布衣身份参与史事,始终未食清廷俸禄,未受清廷官职,王鸿绪在上疏中自然不能提他名字。此中曲折,清代已有不少人知悉。” 雨中的球场 还有一种说法,则是本自张廷玉《进呈明史表》中的一句话:“惟旧臣王鸿绪之史稿,经名人三十载之用心。”关于名人是谁,后世大多将其解读为暗指万斯同,而黄爱平也在文中举出了很多的实例,以此说明“名人”二字是古人常用之词,而具体到张廷玉所说的名人,黄爱平认为:“可见,'名人’实泛指当时参加《明史》纂修的诸学者,而并非指万斯同一人。况且,张廷玉说'经名人三十载之用心’,而万斯同从康熙十九年(1680)入馆,至四十一年(1702)去世,前后共二十四年,与张廷玉所说时间亦不尽相符。因此说,把张廷玉《进明史表》中的'名人’看成仅指万斯同,进而据此指责王鸿绪攘窃,也是不能成立的。” 对于王鸿绪抄袭万斯同草稿的问题,金毓黻在《中国史学史》中称:“王鸿绪任列传,至康熙五十三年传稿成,表上之,雍正元年又表上本纪、志、表稿,时万氏虽前卒(卒于康熙四十一年壬午),而世人咸谓王氏稿,泰半出万氏手,后乃汇刊为《明史稿》五百卷。” 金毓黻的词语应当是本自钱大昕,而金毓也同样认为“名人指的就是万斯同”:“是则廷玉等进呈之《明史》,多本于鸿绪之史稿,而鸿绪之史稿,又多出自斯同之手笔,所谓经名人三十载之用心,非谓鸿绪,实暗指斯同,”而李晋华在《<明史>纂修考》中也是认定王鸿绪抄袭了万斯同手稿:“《明史稿》之成,乃康熙十八年以来,诸纂修官之惨淡经营,乃万季野辛勤考覈,总成之结晶品,前已述之详矣。第各纂修官学力有短长,任职有久暂,故分撰之稿亦不无优劣之分。现欲估定其价值,则其优劣自应还其本身,断不能归于王鸿绪;盖王氏为窃人稿者,于原稿之撰述非其分内事也。明乎此,然后加以评论,斯有平允之论。”黄云眉在《明史编纂考略》更为直接地指斥:“王鸿绪目睹同馆凋谢,史事阑珊,遂生攘窃他人成稿之奸心。” 球场的正式名称 王鸿绪为编纂《明史》付出了大半生的辛劳,他为什么会受到这么多的斥责呢?邓之诚的《清诗纪事初编》中道出了缘由:“鸿绪于徐乾学为门生,于高士奇为姻戚,三人奉密谕以逐余国柱、明珠,复自立党相角,遂至俱败,后俱再起。徐已先没,高亦不寿,唯鸿绪兄弟保持富贵。终康熙之世,世或以其专任史局著《明史稿》之故,而不知实充耳目侦伺之役,今故宫尚存所缮密奏,故李光地《榕村语录续录》以奸猾钻刺目之,真小人之尤也。鸿绪与揆叙比而奉戴胤禩。幸雍正元年郎卒。否则诛矣。光地论诗。谓立斋、俨斋足比新城泽州。徐元文不必论。鸿绪安能比王、陈。光地此书。正以轻王、陈耳。” 邓之诚也说王鸿绪在朝中拉邦结派,后又被启用之事,邓认为王鸿绪并没有把全部心思用在修纂《明史稿》上,其实他是皇帝的探子,因为故宫存有他的密折。而李光地指责王鸿绪是奸猾小人,邓又提到当年王鸿绪和揆叙等人拥戴胤禩,幸亏他去世的早,否则为此事有可能就会被砍头。 邓之诚所言的密折确有其事,金性尧著《炉边话清史》中专有一节是“王鸿绪的密折”,该文中写道:“旧藏中适有民国十九年故宫博物院出版的《文献丛编》第二第三两辑,内有王鸿绪'密缮小折’一辑。据说明,小折有三十封,密谕三封,共储一小匣,匣有七小屉,旧藏故宫懋勤殿,年份由康熙四十四年至六十年五月。” 灯光球场名称的来由 而后,此文引用了王在第一折中的所言: 臣一介竖儒,历蒙圣思简擢,毫无尺寸报效,愧悚无地。兹于十三日卯刻入直内廷,恭接御批并封内密谕,其时蔡查二臣未曾到。臣虔开默诵,不胜感激惶悚之至。伏念臣至愚昧,何足此数,乃仰荷逃邝,破格密加委任,惟有竭尽犬马,力矢忠诚,以仰报圣恩于万一。至蒙恩谕谆诲,虑臣稍露风声,关系甚大,臣益感而欲泣,永刻凛遵,三缄其口,虽亲如父子兄弟,亦决不相告,自当慎之又慎,以仰副天心委任之至意也。自后京中可闻之事,臣随时于恭请圣安帖内缮写小折,密达御览。缘系特奉密旨事宜,理合奏复。谨奉。 看来王鸿绪确实给皇帝多次上密折,但从引用的密折内容来看,他并未向皇帝申报哪些重要事件,比如他谈到了满州侍卫官员私挖人参等等,这件事可以作两种解读,一是王鸿绪确实没有了解到多少重要之事,二者也许他知道一些事情,故意避重就轻,并未向皇帝报告。更何况,当年给皇帝奏密折者并不是他一个人,曹雪芹的祖父曹寅也做这样的事,可见这种做法乃是皇帝了解实情的手段之一。但后人却并不考虑当时的情形,以此来认定王鸿绪人品有问题,而那时万斯同不接受朝廷的俸禄,以布衣身份编纂《明史》,其人品之高洁使得后人更加认为王鸿绪定然会做这种偷窃之事。 旁边的健身器材 从实况来看,王鸿绪对《明史》所作出的贡献不容抹杀。民国二十七年,侯仁之写了篇名为《王鸿绪<明史列传>列稿——明史刊成二百年纪念》的长文,该文中谈及:“后之论者,或责鸿绪不应独擅其成,然自康熙十八年以来,五十年间,历任监修与总裁者,除王鸿绪一人外,其余十人,皆已谢世,即五十余纂修官中,亦仅存毛奇龄一人,且年已九十余矣。鸿绪以退休之臣,独任艰巨,史事赖以不坠,其功实伟。惟据史馆旧稿,泐为私编,是不无可议者耳。” 侯仁之在文中提到:“王鸿绪之《明史稿》,刻于《横云山人集》中,而史稿单行,故或简称曰《横云山人史稿》。又别有《横云山人集》者,则鸿绪之诗稿也。《横云山人史稿》实有两次刻本,其一刻于康熙,仅有列传,故又称《明史列传稿》;又一刻于雍正,则纪、志、表、传,俱备,是为全稿。降及今日,雍正本流传多而易得,康熙本流传少而难遘,故人多知有雍正本,而不知有康熙本。”而此文中又举出了魏源在《书明史稿二》中的所言:“鸿绪身后,其子孙镂版进呈,以版心雕《横云山人(集)史稿》,遂碍颁发。”而后,侯仁之反驳说:“不知鸿绪卒于雍正元年八月,其《横云山人史稿》之初刻,乃在康熙时,不得谓为'身后’,是魏氏之未见康熙本可知。且史稿进呈,原系写本,而非刻本,后乃自行镂版于敬慎堂,以广其流传也。” 地面铺装很用心 其实王鸿绪在进呈《明史列传》和《明臣全稿》的奏疏中都谈到“谨缮写列传全稿”“缮写多人”,可见无论《明史列传》还是《明史稿》都是写本而非刻本,而梁启超指斥王鸿绪所上《明史稿》版心印有“横云山人集”字样,显然只是一种猜测,因为侯仁之见到的王鸿绪《明史列传》残稿中并没有在版心刻着堂号。所以黄爱平称:“后世之人,只见万氏之功,而不见万氏之稿,相反,不见王氏之功,却见王氏之稿,于是就怀疑以至指责王鸿绪攘窃万斯同之稿了。” 其实王鸿绪撰写此稿也并不是完全的唯唯诺诺,比如他在《列传》中增加了《宦官传》,并且他在文中指斥这些人:“此辈多通文墨,晓古今,逞其智巧,逢君作奸,为患益大。正统之王振,成化之汪直,正德之刘瑾,天启之魏忠贤,小者毒痛缙绅,大者倾危宗社。”而对于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之事,他也敢于秉笔直书:“然都人骤遭兵,怨谤纷起,谓崇焕纵敌拥兵。朝士因前通和议,诬其引敌协和。将为城下之盟。帝颇闻之,不能无惑。会我大清设间,谓崇焕密有成约,令所获宦官知之,阴纵使去。其人奔告于帝,帝信之不疑。十二月朔再召对,落缚下诏狱。大寿在旁,战栗失措,出即拥兵叛归。大寿尝有罪,孙承宗欲杀之,爱其才,密令崇焕救解。大寿以故德崇焕,惧并诛,遂叛。帝取崇焕狱中手书,往召大寿,乃归命。” 侧边的长廊 清人打不过袁崇焕,于是用离间计将袁崇焕除掉,这种写法显示出清太宗皇太极做事的不光明。王鸿绪能如此直截了当地写出,故赵翼在《廿二史劄记》中有如下夸赞: 于是《崇焕传》内有所据依,直书其事,而崇焕之冤始白。使修史时不加详考,则卖国之说久已并为一谈,谁复能辨其诬者。于此可见《明史》立传之详慎。是非功罪,铢黍不淆,真可传信千古也。 侯仁之发现了王鸿绪的明史残稿,王鸿绪对本书所作出的贡献得以彰显,故黄彰分赴害《明外史考》中评价说:“修史,自不容易。尤其草创,较继述更难。万氏草创之功,固不可没。但由《明史列传残稿》看来,其遗留下的,却是那样繁冗待删,而且有些记载还需查其出处与考订其真伪,王氏之能编或一书,其功绩不在万氏之下。侯氏之替王氏洗刷,是不错的。” ![]() 到前方打问 2018年11月3日,上海文艺出版社的陈诗悦先生和刘晶晶老师带我在上海地区寻访,关于王鸿绪的遗迹,我在网上看到“梁老师的博客”中有《王鸿绪和赐金园》一文,此文刊发于2009年4月12日。该文中称:“后来王鸿绪又陆续上疏驻防和有关官吏考试量才使用等策,均能合康熙心意而采纳。康熙赐王鸿绪巨额金银,让其回家建住宅庭院。王鸿绪在家乡张堰建了赐金园,其规模是张堰当时最大最豪华。今天的张堰灯光球场周围方圆数百米均是其院落,至今灯光球场一带人们仍称之为柴仓角。” ![]() 秋景 看来,王鸿绪的故居已经没有了遗迹,但我还是想到这个遗址上看一看近况,于是我们开车来到了金山区张堰镇,一路打听灯光球场。而后在金张公路的一个交叉口上找到了灯光球场。球场的侧旁有一座两层楼的新建筑,走到门口看到门楣上写着“富民老年活动室”,然大门却上着锁。故只能在附近探看,而这座楼的侧旁确实有一个面积不小的广场。 ![]() 公厕也有门牌号 ![]() 都关了门 今天一直下着雨,故路上等人极少,于是围着球场的周围四处探看,希望能发现相应的说明牌。可惜兜了一大圈,始终未找到与王鸿绪有关的字样。走到旁边的社区中,在那一带遇到了两位老人,陈诗悦用当地话与他们交谈,对方还是说没有听说过王鸿绪这个人。转到街区的另一侧,在路角的公共厕所上看到了门牌号“东贤路1081号”。厕所有门牌号十分罕见,但从名称上听来,倒是颇具文气。继续向前走,这一带都是一些门面房,每一家都关着门,看来生意不好做。于此遇到两位年轻人,问他们王鸿绪之事,二人则笑称,这样的老事要去问老人。 ![]() 就这块牌匾跟文化沾边 ![]() 只有回望一眼 一路探访下来,始终未曾遇到听说过王鸿绪之人,看来今日运气不佳,但当年的金山王氏乃是当地望族,到如今不但找不到任何遗迹,甚至当地人少有人知道他们的名字,这令我徒唤奈何。 微信号:zhilanzhaiweil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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