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做生意,谁都希望门庭若市,进店的顾客越多越好。然而,把顾客拒之门外,说啥不让进门的店铺,你见到过吗? 坐标湖南长沙,市民康先生最近有些沮丧,因为他非常喜欢的一家自助餐厅不让他消费了。进店之后,服务员会“委婉”地告诉他:“对不起,我们不接待你。” 对于一个实体店来说,有两点非常重要,一个靠人气,另一个就是靠回头客。自助餐厅尤其如此,越是红红火火,就越能吸引更多的人进来消费。回头客越多,买卖就越稳定。可像康先生这样一个多次来消费的优质客户,餐厅为什么会如此无情地对待呢? “他吃得太多了,他来一次我就得亏掉几百块!”老板这样抱怨道,脸上还带着气愤的表情。 能把餐厅老板吃到下逐客令的,看来这哥们儿也绝不是个凡人,那他的食量到底大到什么程度呢?康先生描述了自己前几次来用餐的经历。 第一次来是因为选猪脚,因为有的猪蹄没有处理太干净,上面还残留一些毛。就在康先生挑选的时候,服务员进行了制止,说他挑了之后,后面的顾客就没办法吃了。不让挑就算了,于是康先生直接把猪脚整盆都端走,并且都吃完了,大概有三斤多。 还有一次是因为吃虾,两个人大概吃了有七八斤大虾,把台面上的虾都吃光了。康先生表示,可能是因为桌子上的虾壳堆积起来显得很多,把老板给吓到了,其实并没有吃多少。 最后一次是因为吃羊肉串,当时康先生也是把台面上的羊肉串全部包圆了,直接都拿走。工作人员看到后,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下次你别来了。” 果不其然,昨天康先生从网上团购了消费券,再次来到这家自助餐厅,结果真就被商家给拒之门外了!原来,自助餐厅的老板已经给工作人员下达了一条“特别规定”:谁接待康先生,谁就自己赔钱! “难道我吃得多也是一种错吗?” 这样的做法,让康先生感觉受到了歧视。而且餐厅门口的牌子上写得很清楚,“尽情享用,请勿浪费”。自己也没有浪费啊,拿到桌子上的东西也都吃完了。康先生认为,自己并没有破坏规则,商家这样做,分明是玩不起。 于是,康先生联系了媒体,和记者一起到店里讨个说法。你餐厅的经营模式就是自助,随便吃,现在倒好,吃得多就不让进店了,那吃得很少的顾客,你会给人退钱吗? 不管怎样说,餐厅老板现在是铁了心不打算再接待康先生这个客户了。“为什么不让他进来,我真的,我是个私营企业,我消费不起他。光那个豆奶,别人喝一两瓶,他能喝二三十瓶,我算成本价都亏死。吃那个猪脚,他一吃能吃一盆。那个虾,别人都是用夹子夹,他直接用盆子盛。现在物价这么高,我真的承受不了!你来一次可以,来两次可以,这接连都来了五次了!” 看得出来,老板也是很无奈,亏本的买卖做着确实憋屈。但他毕竟开的是自助餐,因为吃得多就把顾客挡在门外,这合理吗? 其实老板的逻辑也很简单,那些吃得很少的顾客,他可以自己权衡成本,如果觉得不合适,可以不来消费,顾客会自己做出选择。但对于康先生,他作为经营者也要行使选择权,他可以拒绝接待这样的消费者。我不做你生意还不行吗?难道还能逼着我卖你东西? ![]() 不仅如此,老板现在还加了一条新规定,凡是搞直播的,以后也都恕不接待。原来,康先生自己就是个美食主播,看来是吃播把老板给整怕了。不过对于这样的规定,康先生更加无法接受,他认为,作为消费者,来这里消费是很正常的事情,店里这样做是一种侵权行为。 ![]() ![]() 大家都吃过自助餐,笔者大学的时候,学校附近有一家自助烤肉,我和舍友们经常去那改善生活。当时我们有个原则,就是扶着墙进门,扶着墙出来,去的时候饿得扶墙,出来的时候撑到扶墙。即便如此,也没有把老板给吃急眼了。如此看来,不管饿成什么样,也不如一个大胃王的杀伤力大。 ![]() 有网友觉得,老板既然开的是自助餐厅,就不应该限制顾客的食量,人家去吃自助,不就是为了多吃点,能吃饱吗?虽然康先生的吃法确实过分了些,但人家毕竟没有违反规则。做生意,有赔有赚也是正常,怕人家吃得多就不要开自助餐厅。所以,不少人支持康先生,认为老板确实玩儿不起,而且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 当然,也有网友觉得,交易要符合买卖双方的意愿。顾客有选择去哪家饭馆吃饭的自由,老板也有不予接待的权利。人家不愿意做你的生意,你却非要逼着人家达成交易,这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强买强卖。就像签合同,人家乙方不愿意签,难道还要逼着人家签字不成? ![]() 不知大家对这件事怎么看,您觉得哪一方有理呢?老板把顾客撵出去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了呢? 转自:社会经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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