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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

 水淡淡兮生烟 2021-11-25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

巴东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5月22日)

尊敬的邓主任,各位领导:

    根据州人大关于开展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课题调研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检查的通知,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对近年来重大事项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情况

近年来,巴东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把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抓住事关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问题,适时进行讨论、审议和决定。

(一)行使好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的决定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是体现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的标志。巴东县人大常委会除在每年召开的人代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进行审查外,还将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编制情况作为重要议题,认真开展调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及时作出决议,有力地促进了巴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的顺利执行。

(二)行使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决定权。常委会坚持把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行使决定权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就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认真研究论证,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巴东县信陵镇黄土坡滑坡整体避险搬迁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事项,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也非常关注,并作出了重要批示。2009年,县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及时作出了批准《黄土坡滑坡整体避险搬迁工作报告》的决议,第26次会议审议同意县人民政府授权神投公司贷款4.5亿元用于黄土坡整体避险搬迁工作,为确保黄土坡滑坡整体搬迁工作有序进行起到了积极作用。另外,县人大常委会还就巴野公路建设施工单位融资贷款、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融资贷款、县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融资贷款等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作出决议、决定。

(三)行使好人民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决定权。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涉及全局和长远性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作出决议、决定,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常委会先后审查通过了《巴东县城市管理办法》《湖北神农溪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2016年县乡人大换届期间,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了关于成立巴东县选举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各乡镇代表名额分配等决定,保障了县乡人大换届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提请,作出了将“巴东木莲”命名为县花的决定。根据省、州关于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精神,依法作出了关于开展“六五普法”、“七五普法”的决定,为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起到积极作用。

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

对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找出不合法、不合理的条款,是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的法定职权。近年来,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为从源头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促进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备案审查《巴东县城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和《巴东县城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为提升巴东县城城市形象,规范企业户外广告行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规划,2014年3月,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对《巴东县城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和《巴东县城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进行了审查备案,为县城户外广告建设管理、行政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备案审查《神农溪小区规划修编》。为配合黄土坡滑坡整体避让搬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城在江北规划神农溪小区以安置搬迁区移民。县人大常委会依据县人民政府提请,安排工作专班调研,对《神农溪小区规划修编》进行了审查备案,为神农小区的建设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备案审查《湖北巴东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规划(2015-2020)》。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健康持续发展,2016年7月,经县人民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按照省、州建设生态示范县的要求,对《湖北巴东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规划(2015-2020)》进行了备案审查,确保规划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宏伟蓝图,成为整体联动群策群力争取项目的有效抓手,成为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巴东的行动指南,成为指导我县生态县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把我县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生态县。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近几年来,巴东县人大常委会虽然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认识、范围界定、议事能力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致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备案审查的行使并不充分。下一步,巴东县人大常委会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备案审查的新途径、新办法。

(一)提高认识,理顺行使好三个主体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不断增强行使决定权和审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这两项工作是民主法治建设的发展方向,是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现实体现,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与党委、政府之间的关系。从党委来说,应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营造良好环境。从人大来说,要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主动地争取党的支持,重大事项决定前向党委报告。从政府来说,要尊重本级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好人大作出的决定、决议,从而逐步走上“党委建议,人大决定,政府执行,各方监督”的法制轨道上来。各项重大决策由党委提出建议,经党委民主通过后,由党委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实施的建议,由人大决定其是否通过实施,政府贯彻落实。这样既体现了党委在政治、思想和组织上的领导,又代表人民利益,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政府行使行政权,还体现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宪法精神。

(二)科学界定重大事项和备案审查的范围。重大事项和备案审查范围的界定对于行使好决定权和备案工作意义重大,既不能过于琐碎,事无巨细,更不能随意草率。同时,应当根据合法性、全局性、科学性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地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和备案审查内容,争取行使决定权和审查权的主动性。一是紧紧围绕党委工作的重点,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人民意志,让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地去遵守和执行。二是结合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和需要,就人大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等一系列关乎人民当家作主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这不仅是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性质和作用所决定的,而且也是人大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根本要求。三是针对“一府两院”工作的难点,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的优势,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开展工作。四是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把关注民生、维护民权,实现本地区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出发点。2011年4月下旬,恩施州人大系统召开了人大主任座谈会,专题就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进行了研究,出台了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相关规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也对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这些对我们今后开展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将进一步推动我县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备案审查工作取得突破性发展。

    (三)完善重大决定权行使和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决定权行使和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是保证各项决议、决定的关键环节。几年来,根据我们工作的经验,逐步形成了主任会议商议—调查组调研—“一府两院”报告说明—主任会议研究—常委会审议决定的工作模式,对于特别重大的事项,提交人代会审议并作出决议、决定。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决议、决定执行落实督办力度,通过建立健全与“一府两院”工作联系、重大事项备案、决议决定执行反馈等制度,适时启动人大常委会的质询程序,保证决议、决定的执行。

(四)进一步提高行使决定权和备案工作的水平。一方面要着力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能力,要全面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学习培训,不仅要加强人大知识的学习,还要系统全面的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和社会、文化、经济、教育等方面的知识,有了厚实的知识储备,才敢于行使决定权,又善于行使决定权,依法作出正确的决议、决定。要将一些年富力强,专业水平高的人员有选择性的吸纳到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来。另一方面,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围绕议题组织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情,认真倾听民意,反复科学论证。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重大事项报告和备案事项时,应依法科学判断,努力使作出的决定、决议符合实际,体现民意。

:1.2016年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2016年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做的决定、决议目录。

附件1:

2016年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备案内容

《湖北巴东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规划(2015-2020)》

相关资料

1.

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规划编制的情况说明

2.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湖北巴东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规划(2015-2020)》的决议

附件1:

2016年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做的决定、决议目录

 构

文件目录

县人民代表大会所作决议决定

关于《巴东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关于《巴东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关于《巴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巴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巴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决议

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同意刘冰辞去州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关于何祖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关于批准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关于黎爱华同志职务任命的决定

关于批准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巴东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的决定

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关于批准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湖北巴东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规划(2015-2020)》的决议

关于免去崔久红同志职务的通知

关于成立巴东县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关于2016年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关于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

关于黄艳妮同志职务任命的决定

关于批准2015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关于召开巴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同意县人民政府授权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融资贷款的决议

关于命名县花的决定

关于同意单艳平等同志辞职的决定

关于郭玲等同志职务任命的决定

关于批准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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