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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方法 科学监督 切实加强人大监督工作

 水淡淡兮生烟 2021-11-26

创新方法 科学监督

切实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巴东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近年来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人大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有关做法作以下交流发言。 

一、强化机制创新,确保监督工作与时俱进。

巴东县人大常委会立足于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始终坚持与时俱进的理念,把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层履职实践有机结合,积极推进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创新。

为提高报告审议质量,明确了向常委会报告工作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应到会报告工作,县政府主管领导必须阅签并到会听取工作报告,待组成人员提出审议意见后作表态发言。县政府主管领导不到会的,不纳入本次会议审议议题。常委会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扩大县直部门列席常委会会议规模,要求新闻媒体全程参与人大审议过程,增加常委会会议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规定,常委会会议召开20日前,必须将会议日期、建议议程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会议召开3日前,必须将相关议案和专项工作报告送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求组成人员作出书面审议意见并在大会上发言,促使常委会委员养成审议前主动调查研究、深入思考问题的良好习惯。每次常委会会议结束后,我们对议题的审议意见都单独发文,明确整改重点、整改措施和方法,并限定整改期限。

2012年,为顺应财政改革、税制改革和财政体制结构变化,常委会修订了《巴东县预算监督办法》。修订后的《预算监督办法》就政府及财政等部门在预算编制、审批、预算调整、决算和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执行监督中各自的职权和义务进一步规范。明确规定预算监督实行“三审”制度,即:由财工委初审,形成初审报告后报主任会议审议,主任会审议形成审查报告后由常委会或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形成决议。修订后的《办法》还规定,在县级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动用超收收入追加支出时,县人民政府应当责成财政部门编制预计超收收入使用方案,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超收收入的安排使用情况。同时,建立了财工委负责人列席县委常委会会议和政府常务会有关预算方面议题的制度,提前听取对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方面的意见、建议,全面掌握各方面情况,增强做好预算监督的系统性和针对性。

二、注重跟踪监督,使监督工作更有实效。

为强化人大议案建议办理落实力度,在办理过程中,我们采取重点建议由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其他建议意见由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和县政府督查室联合督办。针对本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上确定的代表议案,常委会连续两年听取政府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并组织委员和代表进行了一次集中视察,坚持议案办理不落实,人大审议不通过,通不过则纳入下一年度继续进行审议。为强化议案建议办理过程监督,我们还在常委会网页开通“议案建议进行时”栏目,将议案建议办理动态及时在网上公布,让全社会参与到议案建议办理监督中来,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

为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评议力度,落实工作评议整改,我们对被评单位实行先整改后测评,将评议测评放在督查整改之后,给被评单位整改落实留足充裕的时间。同时,根据评议等次,对被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被评为基本满意的单位,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被评为不满意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单位负责人通过新闻媒体作出整改承诺,并作为下一年度继续评议对象。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人大监督水平。

“打铁还需自身硬。”近几年来,围绕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县人大常委会在每次例会召开前,都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例会议题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吸纳具有相应监督议题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委员、代表参与视察和议题调研,确保监督工作的针对性、专业性。同时,常委会每年组织2-3次培训活动,对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人大干事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人大监督的履职水平。2012年修订《巴东县预算监督办法》后,我们还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及单位财会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为提振干部队伍的“精气神”,常委会狠抓机关文化建设、硬件建设和达标创建工作2012年,常委会机关成功争创省级文明单。

尊敬的各位领导,以上是我县在开展人大监督工作中的积累的一些经验和认识,非常荣幸能有这样一个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探讨人大监督工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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