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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停车位,为什么还要交车位服务费

 神州国土 2021-12-26

□河北法制报记者 刘帅

很多人在小区购买了停车位后,在交纳物业费时被告知还要交纳车位服务费。关于车位服务费的问题,在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一直争议不断。很多业主认为,自己花了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买的停车位,凭什么还要交纳车位服务费?近日,磁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梁某在某小区购买房屋时,为了方便停车,还购买了地下停车位。梁某和物业公司签订了《车位管理服务协议》,该协议约定:梁某应以每个车位每月60元向物业公司交纳车位物业服务费。今年3月31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通知梁某车位服务费到期,需及时交费。梁某则认为物业公司对自己的产权车位收取服务费是乱收费,并拒绝交纳。4月6日晚,梁某驾驶车辆出车库时,因为车辆没有交纳费用,门禁不能识别车牌,被拦截在车库门口。梁某遂与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发生争执,一气之下将物业公司起诉至磁县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服务合同系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授权并提供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依照合同对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进行有偿管理服务的书面协议。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此案中,梁某按照双方签订协议向物业交纳了60元的车位物业服务费,未提交相关有效证据证实被告进行了乱收费,梁某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依据相关法律遂判决驳回原告梁某的诉讼请求。

说法

业主在购买停车位时所交的钱,是开发商建造该车位的本金和利润,而车位是在业主按规定交了“停车服务费”以后才能正常使用。“停车服务费”是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管理机构对车位、车库及配套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所收取的费用。一般由管理服务人员薪资费用;车位、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维护保养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法定税费等构成。

因为汽车停放服务不属于物业公共服务项目,所以业主交纳的物业费,是不包含地下停车库的“停车服务费”的。现实中有部分业主没有购买车位,这部分业主就不需要停车服务。如果在物业管理费中笼统包含这个费用,对未购买车位的业主显然不公平,所以小区里的“停车服务费”不能包含在物业费里,只能采取单独收取的方式。本案原、被告还签订了《车位管理服务协议》,协议系原、被告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系合法有效的合同,原、被告双方均应当遵守,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物业公司不存在乱收费行为。

交纳停车管理费用后,如果车辆出现被偷、被划、被碰等情况,物业管理人员应当协助业主提供相关证据。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因不履行应尽职责或者因停车场不符合管理规范而导致机动车受到损毁或者丢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停车场内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负责车辆有序行驶、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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