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4.【原创】销售固定资产、旧货、二手车税收优惠怎么用? 每天八分钟,知晓财税事。大家早上好,这里是每天都会更新的财税早班车,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伟凡。一起来开启今天的财税早餐吧。 我们知道,今年继续实施2020年出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到1%的政策,起征点以上也就是月销售收入超过15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减轻了2/3,2021年前三季度新增减税1188亿元,惠及758万户纳税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关于增值税简易计税的知识,相关政策多且杂,大家最头疼的就是征收率和计算,其实梳理规则:先按税率(1.5%;0.5%;1%;2%;3%;5%)分类;再按照行业分类;排序时工作常用政策排序在前,按这样的规则体系记下来会更简便些。我们今天重点为大家分享销售固定资产、旧货、二手车税收优惠怎么用? 一、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处理有何不同? (一)一般纳税人 【提示】根据购进时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处理不同导致销售时的处理也不同。 购进时的处理: 1、2009年1月1日前是生产型增值税,购进的固定资产均没有抵扣过进项税额; 2、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8月1日是消费型增值税,但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2013年8月1日以后,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进项税额均允许抵扣。 销售时的处理: 1、对于销售使用过的、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税务处理: (1)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销项税额=含税售价/(1+13%)×13%,(如果涉及到农机,税率是9%) (2)可以开具专票 2、对于销售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1)依照 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3%)×2% (2)只能开普票,不得开具专票。 另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专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 举例:A公司销售一台使用过的机器,取得103万元,该机器购进时未抵扣过进项税。 方案1:当A公司选择不放弃减税时,只能开普票,不得开具专票,也就是对方不得拿这张发票去做进项税额抵扣。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3%)=100万 应纳税额=销售额×2%=2万 方案2:当A公司选择放弃减税时,此时可以开具专票,也就是说,比方案一多交税款1万元,但对方可以拿这张发票去做3万元的进项税额抵扣。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3%)=100万 应纳税额=销售额×3%=3万 但是大家要额外注意,纳税人销售旧货只能开普票,不能开专票。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3%)×2%, 旧货≠使用过的物品,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 如何判断固定资产是否抵扣过进项税额? 1.根据购入资产时纳税人类型判断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人则未抵扣过,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则可能抵扣过。 2.根据购入时点判断 如果2008.12.31前购入的则未抵扣过,如果是 2009.1.1 后购入的则可能抵扣过。 3.根据资产类型判断(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按2013.7.31 前和2013.8.1 后两个时点分界线初步判断。 4.根据资产用途判断:比如不得抵扣用途和可以抵扣用途。 通过两个例子消化一下: 【举例1】小亿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6 月该企业销售旧设备一台,取得含税收入67.8 万元,该设备 2015 年购进时取得了专票,注明价款 750 万元,已抵扣进项税额。该销售行为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应纳增值税=67.8/1.13×13%=7.8(万元) 【举例2】某建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21 年 6 月 16 日销售一辆运输用卡车,取得销售收入 60000 元,并享受了减税政策。该卡车为 2014 年 5 月购入,则该项销售行为应纳增值税=60000/(1+3%)×2%=1165(元) 【分析】建筑公司是从2016年5月1日起开始营改增,所以2014年购入的卡车当时并没有抵扣过进项税额,现在卖掉,是按3%减按2%缴纳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人 分三类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税务处理:减按 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此时,无论是税务机关代开、还是自开,均不得开专票,同理,放弃减税,可以开专票。 2、销售旧货 税务处理: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 3%)×2% 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人,销售旧货只能开普票,不能开专票。 3、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二、销售二手车 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1)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0.5%)×0.5% (2)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专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 0.5%的专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这里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主要用于上牌照。 【举例】某二手车经销单位收购二手车后销售,2022年2月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的含增值税销售额为 308 万元,应纳增值税=308÷(1 0.5%)×0.5%=1.53(万元) 【分析】2020.5.1~2023.12.31,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 0.5%计算纳税。 了解财税动态,聚焦新政热点。以上就是由《亿企学会》APP为您准备的财税早班车,希望能为您开启美好的一天,明天同一时间,我们继续研究。 本文由亿企学会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侵权必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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