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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龙杰:我所经历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一)

 乡土大河南 2022-03-01

无论走多远,家乡总是我们最温暖的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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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土文学   

我所经历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一)



作者 |贾龙杰

原创 | 乡土中原(ID:gh_06d145e3125e

全国解放后,党领导了土地改革运动,劳动人民有了自已的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伟大目标。全国上下喜气洋洋,呈现一派欢乐祥和的局面。但在很短时间便出现了新的情况。

因为在土改时,土地是平均分配,一人一份。而大牲畜却不能每家每户都分得到。根据人口多少,有的人家分到了两头牛,有的人家分到了一头牛,而多数人家没有分到牛。那时没有任何农业机械,耕种收打都全靠畜力。这样没有牲畜和劳动力弱的农户种地就非常困难。
在《土地改革法》中规定:“土地所有者有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其土地的权利”,所以在短短几年里,有些贫困农户就将部分土地卖给了经营好的富足农户,新的贫富差距很快突出出来,这是和党在土改时的初衷相违背的。为了遏止这种两极分化趋势的进一步发展,党中央和毛主席及时提出了农业合作化的决策。
在这个重要的历史关头,河南省孟津县青年作者李准,于1953年9月在《河南日报》上发表了短篇小说《不能走那条路》。这篇小说描写了一个在土改后仍抱住旧思想的农民宋老定企图买地,却由于遭到身为共产党员的儿子以及社会舆论的反对而转变主意的故事,反映了解放初期,我国农村生活中社会主义和资产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由于它是当代小说创作中,最早触及农村两条道路斗争的作品,发表后便一炮走红,立即受到上级领导的重视和推崇。
与此同时,为了向广大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1953年11月21日,《河南日报》开辟专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王本正思想大讨论,批判土改后农村中出现的安于现状,不思进取,革命到头的思想。王本正是开封县袁坊乡人。
解放前曾给地主当了二十年佃户。土改中他分到20亩地,4间房子。这时王本正产生了囤粮、买地、放高利贷、退出互助组的思想。这种思想和行为,在土改后的农村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被称为“小农经济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
在这种社会主义教育的形势下,农业合作化运动便轰轰烈烈的开展起来了。
01 农业互助组的建立
农业合作化是从互助组开始的。
记得解放后我上小学二年级时,老师教我们的第一首歌便是《变工队之歌》,歌词是这样的:
南风细溜溜地吹,
来了个变工队。
今年的雨水实在好啊,
苗苗长呀长得美。
……
“变工队”也叫“换工队”,这是老解放区在党的倡导和组织下,农民互助合作的最初形式。
早在1951年,中共中央就作出决定,本着“积极发展,稳步前进”的方针和自愿互助的原则,发展农业生产互助组织。互助组又分常年互助组和季节性的临时互助组织。据统计,到1952年底,全国农业互助组发展到830余万个,参加的农户达到全国总农户的40%。方城县常年互助组入组农户占总农户的5.3%;临时互助组入组农户占总农户的39.7%。
农业生产互助组,是我国农民在个体经济的基础上,为了解决劳力、耕畜、农具缺乏的困难,按照自愿互利原则组织起来的劳动互助组。它一般由几户或十几户组成,实行共同劳动、分散经营。土地、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和收获的农产品,仍归私人所有,但由于换工互助,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劳动产率,产量高于一般的个体农户。有的常年互助组还积累了少量的公共财产。这种组织形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出租土地、雇工剥削等现象的发展。
由于互助组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互助组织,它带有半社会主义的萌芽性质。但它没有改变农民的生产资料私有制,特别是土地私有制,依然是狭小的分散经营。因此,在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阻止农民两极分化方面有其局限性。

待续

作者简介

贾龙杰,1940年3月生,方城县赵河镇人。1957年方城二中初中毕业后,曾任民办教师24年。改革开放后,于1981年考入南阳师专中文系。毕业后分配到方城县第一高中工作,曾任中学高级语文教师、副校长;方城县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十一届副主任。退休后于2004年被任命为方城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至今。曾发表教研论文30余篇。编印《关爱之路》、《启迪心灵的金钥匙》、《岁月沧桑》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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