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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病起逆从:病生于标本中气,取治于标本中气,或逆取而治或从取而治

 黄帝内经参详 2022-07-28 发布于山东

六气标本之从,或气应同象,或气应异象,标本中气各有所从,有脉从病同,亦有脉从病反,错综复杂,不一而足。千头万绪之中,自当条分缕析,病之所生,缘何而起?取何而治?岐伯继续发言如下:

是故百病之起,有生于本者,有生于标者,有生于中气者,有取本而得者,有取标而得者,有取中气而得者,有取标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从取而得者。逆,正顺也,若顺,逆也。

一、是故百病之起,有生于本者,有生于标者,有生于中气者

“百病之起”亦即诸病之发作,病起于标本者,先病为本,后病为标;病起于中气者,脏腑经络之表里相传。

“有生于本者,有生于标者”。风寒燥湿热火六元之本气,淫变于内而致民病,是为病“生于本”,病变而传是为“生于标”。《素问·太阴阳明论》岐伯讲:“故曰:阳病者,上行极而下;阴病者,下行极而上。故伤于风者,上先受之;伤于湿者,下先受之。”病或先上而后下,或先下而后上,先病为本,后病为标。再如温热病之著名条文“温邪上受,首先犯肺,逆传心包”,太阴肺病为本,病传心包,厥阴心包病为标。

“有生于中气者”。脏腑经络之病表里相传之谓。例如,厥阴和少阳互为中气,厥阴肝和少阳胆互为表里阴阳脏腑之配,肝病及胆,胆病及肝;再如,阳明和太阴互为中气,阳明胃和太阴脾互为表里阴阳脏腑之配,胃病及脾,脾病及胃。少阴肾和太阳膀胱、太阴肺和阳明大肠、少阴心和太阳小肠、厥阴心包和少阳三焦,皆类仿乎上。

二、有取本而得者,有取标而得者,有取中气而得者,有取标本而得者

“取”为“取治”之意,乃治病之着眼或着手处。“得”为“相得”之意,病、治相合为得。

病之所生,有标、本、中气所生之别,治随病而取,谨候气宜无失病机,或舍标而取本,或舍本而取标,或舍标本而取中气,或舍中气而标本兼取。治随病之所在而取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病、治相得为宜。

三、有逆取而得者,有从取而得者

取而治之,以逆取,或从取,当逆取则逆取,当从取则从取,以病、治相得为期。

何谓“逆取”?何谓“从取”?本篇大论篇初岐伯曾讲:“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正者正治,反者反治。”“平”为“平治”,王冰注曰:“不知阴阳所在,则以得为失,以逆为从,故谨察之也。阴病阳不病,阳病阴不病,是为正病,则正治之,谓以寒治热,以热治寒也。阴位而见阳脉,阳位又见阴脉,是谓反病,则反治之,谓以寒治寒,以热治热也。”我们按照王冰的逻辑,以标本寒热为例,来释读一下逆取、从取。

标、本、寒、热,四者关系,无非是以下四种情况:

本热标热、本寒标寒、本热标寒、本寒标热。

逆取涉及前两种情况,从取涉及后两种情况。

“本”为病根之“病机”,“标”为病象之“病症”,病机为本质,病症为现象,病机之本质与病症之现象二者或者一致,或者不一致,故而在“病治”也就有了逆取、从取之别,一致则逆取,不一致则在逆取的基础上从取。

我们先来看逆取。

1. 逆取

“逆取”又称“正者正治”,“正者”,标本所从一致为“正者”。病机热且病症热,病机寒且病症寒,病机与病症一致,是为正病。正病逆取而治,是为“正治”。标本皆热,当治热以寒,从而达致阴阳和合,倘若治热以热,无异于火上浇油,则病热更甚。标本皆寒,当治寒以热,倘若治寒以寒,无异于雪上加霜,则病寒更甚。此为常理,毋庸多言。

与病为正,与治为逆,正病者逆取而治,是为“正者正治”。“逆取”者,逆正病而取治之谓也。逆取而病治,名为逆取,实则正顺之治道也,是以下文岐伯有言“逆,正顺也”。

2. 从取

“从取”又称“反者反治”。“反者”,标本所从不一致为“反者”。病机热但病症寒,病机寒但病症热,病机与病症不一致,是为反病。反病则从取而治,是为“反治”。

岐伯前文刚讲过“病反其本,得标之病,治反其本,得标之方”。前“反”字为“相反”之意,标本所从不一,或本热而标寒,或本寒而标热;后“反”字通“返”,治病必返求于本,“本”为病机主证,“标”为病症兼证,由兼证返归主证,辩证施治当主抓病机和主证,纲举则目张,病机主证胸中了然,则治标兼证之方亦可顺势而成。

病之标本不一,取治之道当返本归源,本篇大论前文中岐伯也曾讲过:“治诸胜复,寒者热之,热者寒之,温者清之,清者温之,散者收之,抑者散之,燥者润之,急者缓之,坚者软之,脆者坚之,衰者补之,强者泻之,各安其气,必清必静,则病气衰去,归其所宗,此治之大体也。”治热以寒、治寒以热等作为“治之大体”自然违背不得。故反者反治之“从取”,绝非要违背此根本治疗大原则,而是要在“逆取”的基础之上热因寒用、寒以热用。

如此,“从取”之“从”乃“从属”之谓,从属于什么呢?从属于逆取也。“从”者,随行、依从、佐助之谓也。“从取”亦即是岐伯上文刚讲过的“反佐以取之”。

也就是说,“从取”亦即“佐取”,佐从逆取而取是为“从取”,本篇大论后文岐伯也有言:“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这句话也可谓是对“从取反治”的注释。

例如,少阴病于里寒而症于外热之阴盛阳衰格阳证,里寒为病机之本,外热病症之标。治病必求返于本,治寒当以热,此为正病逆取之治。但是,阴寒盛于下,逼阳外越,阳热于上,热药入胃则呕难以下行,正病逆取无以治之,奈何?当佐从以取阴寒之药作为药引以渗透之,例如“白通汤”由葱白、干姜、附子这三味药组方而成,皆辛热扶阳祛寒之品,治少阴肾病之里寒,正病逆取,药病虽对证,但病人难以服药,亦是与事无补。此时当考虑从取反佐之法,加童子尿(回龙汤)、猪胆汁咸寒之品,咸寒之品裹挟辛热之药,阳潜藏于阴,则病本之寒得以温升,病标之热亦得以消退。

这是医圣张仲景“白通加猪胆汁汤”方对“病反(返)其本,得标之方”的完全诠释,也是对“从取”之治的完美诠释。

逆取而得为常法,从取而得为变法,或逆或从,以病之标本得以平治为权衡之机。

四、逆,正顺也,若顺,逆也。

此是岐伯对治热以寒、治寒以热之治疗大原则的诠释。

正病逆取,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虽名为“逆”,实则为“正顺”之治。

倘若违背寒者热之、热者寒之此治之大体,不是采用热因寒用、寒因热用这样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从取反佐之治,而是采用以热治热、以寒治寒的误治之法,虽名为“顺”,实则为“悖逆”之治。

 岐伯的话还没有结束,明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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