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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科举冤案,引发了明代科举制度的改革,南北榜案与南北卷

 泊木沐 2022-04-24

科举考试是古代选择官员的主要方法,为了凸显科举考试的公平性,历来对科举舞弊事件都采取严厉打击的态度。不过,有时也会在科举考试中出现冤案。明代初期有一桩“南北榜案”,涉案人员有的被凌迟、有的被发配、有的被取消科举成绩。从史书中的记载来看,这是一桩货真价实的冤案。这桩案件影响了明代的科举考试制度。

公元1397年是科举之年,主考官刘三吾主持殿试。在这次考试中共有51位学子金榜题名,他们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是南方的学子。其实这一点根本就不奇怪,自从东汉末年的官渡之战后,文化和经济中心就转移到了南方。再加上,元朝统治期间,北方的文化教育根本不能和南方相比。哪怕到了洪武年间,北方学子的实力还是差了很多。

对于这个结果,北方学子表示不服,他们觉得这次科举中存在舞弊现象。哪怕北方学子的文采略差一些,也不至于没有一名上榜。这件事沸沸扬扬,闹得很大。朱元璋是安徽凤阳人,那里属于南北交界地带,他需要在选拔人才时做到平衡。作为朱元璋来讲,他不希望朝中出现“一边倒”的地域势力。于是他昭告天下,要彻查此案,并提出重新阅卷,再给北方学子一次机会。

在重新阅卷的过程中,朱元璋也了解到,北方学子的文化水平确实不如南方学子。不过这时有人造谣说,主考官刘三吾故意用成绩很差的试卷欺蒙皇帝。朱元璋大怒,由此造成了冤假错案。重新阅卷无法改变事实,于是朱元璋又重新举行了一次科举,这一次中举的几十人都是北方学子。这就是明初轰动一时的南北榜案。

在此案中,朝中官员看清楚了朱元璋专政霸道的一面,也看到皇帝希望在选拔人才的过程中,要顾及到南北教育水平存在差别这一事实。于是,有人就提议,在以后的科举考试中执行“南北卷”制度,也就是根据考生所在的地域,按照一定比例选择人才。这样一来,文化水平略低一筹的北方学子,也有机会金榜题名了。

到了明仁宗主政期间,朝廷正式颁布了南北卷制度,南北两地“分卷取士”。南北卷制度规定,每次科举考试中,南方上榜学子占比60%,北方上榜学子占比40%。到了明代中后期,南北卷制度又有了细化,出现了“南北中卷”。也就是说,南方上榜学子占比55%,北方上榜学子占比35%。中部地区学子上榜占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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