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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君王谱】神圣罗马帝国(十三):查理四世

 廿氏春秋 2022-05-03 发布于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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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灵魂(全二册)

作者:鲁成文

当当
 

神圣罗马帝国(十三):查理四世

26.路易四世

(巴伐利亚的)路易四世(Ludwig IVder Bayern128241日-13471011日),上巴伐利亚公爵(1302年起),罗马人民的国王(1314年当选),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328年加冕)。上巴伐利亚公爵路易二世之子。他是统治巴伐利亚公国的维特尔斯巴赫家族成员,这个家族统治巴伐利亚至19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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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在1302年成为上巴伐利亚公爵,至1340年领有整个巴伐利亚。他在1322年击败了哈布斯堡家族的竞争者,罗马人民的国王阿尔布雷希特一世之子奥地利公爵(英俊的)腓特烈三世(后者也被部分选侯选为国王)。路易四世接受腓特烈三世为共同执政者,但限制后者的权力于奥地利境内。

路易四世与阿维尼翁教皇矛盾重重,后者实际上是法国的傀儡。他借助所谓皇帝党来反击教皇,并笼络了包括奥卡姆和帕多瓦的马尔塞利这样杰出的思想家来支持他。1324年,法籍教皇约翰二十二世一度对路易四世处以绝罚。

1327年,路易四世加冕为意大利国王。1328年他从罗马贵族而不是教皇手中接受了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冠。他甚至册立一名敌对教皇:尼古拉五世。当教皇企图对他施以绝罚时,七大选侯通过决议,规定选举罗马人民的国王无须经教皇批准(1338年)。路易四世在国内竭力扩大了自己家族的领地。

1346年,当路易四世还在世时,一些选侯在教皇克雷芒六世支持下选出了新国王--卢森堡家族的查理四世。路易四世的合法性受到质疑。然而当路易准备与查理四世开战时,他在慕尼黑去世。

27.查理四世

查理四世(捷克语:Karel I,卡雷尔一世,德语:KarlIV,卡尔四世,拉丁语:Carolus IV,卡洛勒斯四世,1316514日-13781129日)卢森堡王朝的波希米亚国王卡雷尔一世(1346年-1378年在位)和罗马人民的国王卡尔四世(1347年-1378年在位),意大利国王卡洛勒斯四世(1347 - 1378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四世(1355年加冕),卢森堡伯爵(1347 - 1378年)。他统治时期是中世纪捷克最强盛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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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四世是波希米亚国王约翰一世的长子,母亲是约翰的前任、普热米斯尔王朝波希米亚国王温塞斯拉斯三世的妹妹伊丽莎白,生于1316514日。1323年,年仅七岁的查理与法国国王腓力六世的妹妹布朗歇结婚。后来他又结婚两次。他在少年时代受到未来的教皇克莱孟六世的教育。

1331年,约翰把卢森堡王朝在意大利北部的领地交给查理统治,这些领地是约翰的父亲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七世所征服的。查理在1333年成为摩拉维亚的藩侯和波希米亚军队总督,1346年继承了父亲的波西米亚国王的王位。

1346年,一部分德意志诸侯在敌视皇帝的教皇克莱孟六世支持下,在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路易四世还在世时就选举卢森堡的查理为敌对国王。路易四世准备讨伐查理和反叛的诸侯,但在1347年突然去世。于是,查理四世成为无争议的“罗马人民的国王”。1354年他仿效历代皇帝进军意大利,于1355年在米兰正式加冕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在查理四世统治时期,波希米亚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的核心,布拉格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的首都。由于查理四世决定把自己家族的世袭领地作为卢森堡王朝强盛的支柱,波希米亚的利益在帝国的各项政策中均占领导地位(黄金诏书规定,波希米亚国王居四大世俗选帝侯之首),捷克也成了14世纪的中欧强国。早在1344年,还是王储的查理策动教皇克莱孟六世建立布拉格大主教区,显著提高了捷克教会的地位。查理四世的政策旨在加强王权,而削弱捷克贵族的势力。他采取鼓励生产和贸易的方针。布拉格在查理四世的努力下成为最美丽富庶的城市之一:1348年创办中欧第一座大学“查理大学”;修建伏尔塔瓦河上的著名桥梁“查理大桥”;在布拉格附近修建了“查理城堡”。1355年,查理四世的《查理法典》被波希米亚国会否决。

查理四世通过联姻和购买等方法为卢森堡王朝大大扩展了领土,但是不曾使用武力。新的领地包括:图林根和萨克森的一部分;下卢日策;以及勃兰登堡马克。

查理四世作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最著名的决定是1356年金玺诏书(或译为黄金诏书)的颁布。这部诏书是对当时德意志现实状况的承认;是对日耳曼人传统政治习俗的遵循,客观上彻底解决了皇帝与教皇之间自主教叙任权之争以来的一系列矛盾,从法律上摆脱了教皇干涉皇帝选举。按照黄金诏书,由诸侯选举皇帝的做法得到承认;这些诸侯称为选侯。在帝国境内有七大选帝侯:美因茨大主教;科隆大主教;特里尔大主教;波希米亚国王;莱茵-普法尔茨伯爵;萨克森-维滕贝格公爵;勃兰登堡藩侯以及上百个小诸侯。诸侯在自己领地内的行为,皇帝无权干涉。

13781129日,查理四世因中风在布拉格去世。20056月捷克票选“最伟大的捷克人”(捷克语:NejvětšíČech)中,他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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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经历

查理四世17岁就被父亲从巴黎召回,任命为波希米亚军队总司令,随父四出征战,巡游列国。后来其父双目失明,他成为其父的共治者,他的骑士生涯历时不长,对他个性的影响也不大,但也让他见惯了权力江湖的险恶。就在他初出茅庐之时,他就曾差点被政敌毒死。

1344年,还是王储的查理策动他在巴黎的老师,后来的当选教皇克雷芒六世建立布拉格大主教区,显著提高了捷克教会的地位。

1345年,黑死病在地中海沿岸国家蔓延开来,人们把瘟疫归罪于谋杀耶稣的犹太人,于是一场迫害犹太人的浪潮席卷了欧洲,大约十多万犹太人死于非命,查理四世对这种暴行置若罔闻,反而从没收犹太人的财产中取得许多好处。

13466月其父在克雷西会战中阵亡,他正式继承了波希米亚王位。他下一步就是要夺取皇冠,在买通了德意志五大选侯后,在他的老师教皇克雷芒六世鼓动下,在维特尔斯巴赫家族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路易四世还在世时就选举他为敌对国王。路易四世准备讨伐查理和反叛的诸侯,但在1347年突然去世。其结果,查理四世成为无争议的德意志国王。

在查理四世统治时期,波希米亚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的核心。由于查理四世决定把自己家族的世袭领地作为卢森堡王朝强盛的支柱,波希米亚的利益在帝国的各项政策中均占领导地位(黄金诏书规定,波希米亚国王居七大选帝侯之首)。查理四世的政策旨在加强王权,而削弱捷克贵族的势力。

而更令他流芳后世的是他对布拉格的营建。从小他就决心把布拉格建成能与帝国首都的地位匹配的国际都会,后来周游列国的经历更丰富了他的蓝图。他亲自参与布拉格的城市规划,修建塔楼、城墙等,还在布拉格附近兴建了卡尔斯腾堡。修建伏尔塔瓦河上的著名桥梁查理桥。他采取鼓励生产和贸易的方针。布拉格在查理四世的努力下成为最美丽富庶的城市之一:他建立了布拉格大学,这是中欧第一所大学,并以重金聘请著名学者到布拉格大学任教,到查理四世去世时,这座新兴的大学已有11万学生。

这个学者型皇帝对历史的影响并不只限于这些令人愉快的事物,他在复杂而残酷的德意志诸侯角逐中,以及敏感的皇权和教权之争中所做的努力,也深刻地影响了欧洲的历史,其中的代表作就是1356年《黄金诏书》。查理四世的政治斗争手段同多数德意志君王不同,主要不是靠征战,而是凭借金钱收买、联姻、许诺和缔结盟约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在这方面,他可谓得到了外祖父鲁道夫一世的真传。他在位期间也发动过若干次战争,但规模都很小,更像是清除山贼。

在当时的德意志,存在着十几个大诸侯,二百多个小诸侯,上千个独立的帝国骑士领地,还有众多的自治城市。由此形成了松散的邦联,皇帝是这个邦联的名义上的领袖,但实际掌握的权力不过相当于一个大诸侯。经过长期的合纵联衡、战争和吞并,大诸侯中形成了七个最为显赫者,他们分别是特里尔、科隆、美因茨三个大主教和莱因宫廷伯爵、萨克森公爵、勃兰登堡边区伯爵、波希米亚国王四个世俗诸侯。要想建立对帝国牢固的统治,有两种可行的办法:或者同小诸侯、自治城市、教会联合起来打击大诸侯,建立自己至高无上的统治地位,或者同大诸侯联合起来共同宰割整个帝国。显然后一种方法的风险较小,也成为作风谨慎的查理四世的必然选择。

1354年,查理四世利用北意大利王公之间互相倾轧,许多人盼望有一个强大的统治者来稳定局面的绝好良机,带大军进入北意大利,第二年在米兰接受了伦巴第铁王冠,在罗马正式加冕为皇帝。就在这一年11月,他在纽伦堡召开了盛大的帝国议会,除了各诸侯之外,还有众多法学专家参加,中心议题是制订帝国宪法的问题。有两个问题引起了争议,一是皇帝的选举问题,包括如何选举、是否允许教皇介入,二是各诸侯对自己领地内的城市和民众的权限问题。

1356年查理四世在梅斯召开了又一次帝国议会,这次大会上查理四世颁布了《黄金诏书》,诏书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两点:1、明确皇帝由七大选侯选举产生,皇位虚悬时由萨克森公爵和莱茵宫廷伯爵摄政;2、各选侯拥有自己领地内的关税和铸币权、矿山开采和贩卖食盐权等(在此之前,这些权限在皇帝和选侯间不明确),禁止封建主结盟反对自己的封君,禁止城市结盟反对诸侯,冒犯选侯被视为叛逆罪。选侯实际上在松散的邦联框架之内拥有了自己领地内的专制君主权力。此外,诏书回避了教皇和教廷在皇帝选举时的作用问题,实际上剥夺了教皇的权力。

1378年,查理四世因中风在布拉格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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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金诏书

查理四世作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最著名的决定是黄金诏书(或译为金玺诏书)的颁布。这部诏书实际上使德意志的分裂化和皇帝的无权化在法律上成为必然。按照黄金诏书,由诸侯选举皇帝的做法得到承认;这些诸侯称为选侯。在帝国境内有七个大选帝侯:波希米亚国王;普法尔茨伯爵;萨克森公爵;勃兰登堡藩侯;美因茨大主教;特里尔大主教;科隆大主教以及上百个小选侯。诸侯在自己领地内的行为,皇帝无权干涉。

其主要的内容是确定皇帝选举法和规定诸侯权限等。1356 1月和12月分别在纽伦堡和梅斯的帝国议会上公布。金玺诏书除序言外,共31章。规定:

皇帝由当时权势最大的7个选帝侯(圣职选帝侯:美因茨、科隆、特里尔三大主教;世俗选帝侯:波希米亚王、莱茵的巴拉丁伯爵、萨克森公爵和勃兰登堡的边地伯爵),在法兰克福城选举产生。选举会议由美因茨大主教召集并主持;帝位加冕礼在亚琛举行;德意志国王即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不再需要罗马教皇的承认。还规定世俗选帝侯由长子继承、男性相续,领地不可分割。选帝侯在其领地内政治独立,拥有征税、铸币、盐、铁矿开采等国家主权,以及独立的、不准臣民上诉的最高司法裁判权;未经特别许可,不准城市结盟;不准封臣反抗领主。选帝侯拥有监督帝国的新的职权。

金玺诏书从法律上确定了德意志侯国的分立体制,是侯国实行君主体制的法律根据。它进一步削弱了皇权,加剧了德意志的政治分裂。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灭亡后,此诏书失去意义。金玺诏书的原件今保存在维也纳国立图书馆。

3)人物成就

令他流芳后世的是他对布拉格的营建。从小他就决心把布拉格建成能与帝国首都的地位匹配的国际都会,后来周游列国的经历更丰富了他的蓝图。他亲自参与布拉格的城市规划,修建塔楼、城墙等,还在布拉格附近兴建了卡尔斯腾堡。他建立了布拉格大学,这是中欧第一所大学,并以重金聘请著名学者到布拉格大学任教,到查理四世去世时,这座新兴的大学已有11万学生。他还通过他的老师——罗马教皇克莱芒六世,使布拉格被提升为大主教区,使他的波希米亚王国取得了教会自治权。

但这个学者型皇帝对历史的影响并不只限于这些令人愉快的事物,他在复杂而残酷的德意志诸侯角逐中,以及敏感的皇权和教权之争中所做的努力,也深刻地影响了欧洲的历史,其中的代表作就是1356年《黄金诏书》。

查理四世的《黄金诏书》确立了德意志以大诸侯为政治实体的格局,这个格局一直到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寿终正寝之前都没有质的变化。这是他对历史最大的影响。此外,他对文艺的赞助使文艺复兴运动的激情开始在德意志大地上燃烧,后来,胡斯运动和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都发生在德意志,与此当有一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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