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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与西化(2)——关于儒学

 弘德新国学 2022-05-26 发布于河北

作为传统文化的主体,儒学思想影响中国己达二千多年之久。西方知识体系传播到中国以后,在如何评价儒学思想的问题上,一直众说纷纭,仁智各见。笔者不想重复这些观点,而是想从儒学产生的制度、思想背景及儒学与这种制度、思想背景相互影响的角度作一探讨,或许能为反思儒学和传统文化提供一个不同的思路。

提起儒学,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孔子。但可以肯定地说,儒学思想并不肇源于孔子或孔子时代。早在孔子之前,儒学思想就已经萌芽、发展,孔子只是这种学说的第一个集大成者。按照传统儒家的道统思想,其传承始于《尚书·大禹谟》中舜传禹帝位时“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其中”的十六字传道心诀。但舜、禹都是中国古史传说时代的人物,《尚书·大禹谟》自清代阎若璩之后也被证明为伪作,所以这种说法不为后世严肃史家所采信。按照传统说法,儒家道统的另一传承人物是被孔子特别推崇的周公。周公时代中国早己进入可以进行严肃考证的信史时代,但说周公创建了一套完整的学说体系,然后被五百年后的孔子传承,在现代学术视野下也只能认为是一种臆断。不过,这并不是说周公和他所代表的西周时代与儒学思想没有任何关系。传世文献和地下考古发现均证明,西周时期是我国传统政治体制和治国理念的奠基时期,它的影响一直延续到二千多年以后的今天。儒学思想正是在这种制度、思想背景下形成,并受到它的深刻影响。

殷商时代是否存在中国意义上的“封建”制度,并无确切的证据证明,理论上也存在较大分歧。可以肯定的是,西周王朝的建立就是从王室的“封建”开始的。

根据传世文献的记载,西周王室创设“封建”制度的本意在于加强中央统一的政治效能。在周公代周成王发布的册封康叔为卫侯的《康诰》中,明确要求康叔“助王宅(安)天命”、“保殷民”、“作新民”。当然,这种分封并不是周王指派一个诸侯带领他的殖民队伍去占领一片征服地,而是分封民姓、族属与“胙土”、“命氏”相结合。同时,分封所建立的诸侯仅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其还要听命于西周天王,定期朝觐、受命,有的诸侯还要接受王室职务的任命,到王室的中央机构履行职责。这一点在《诗经》“大雅·崧高”和“韩奕”等相关文献中有明确记载。

经过数十、上百年持续不断的艰辛努力,“封建”的实际效能充分表现出来,在西周王朝的领土范围内逐渐形成了干枝相承、层级分明的宗法世官制度和政府组织管理体系。

以上内容也得到了出土金文文献的印证。据许倬云先生研究,西周金文中出现的职官说明西周的政府组织体系已经相当复杂。在中央层级内有三有事及卿事寮等主政,在外有四方诸侯控制一方。宰、膳夫、大仆、小臣、三有司(事)、作册、内史、外史、师氏、走马、虎臣等职官名称,说明内朝、外朝、文职、武职的分工已经相当明确。在地方,诸侯之下也有师氏、小门人、宰、司土、司马、有司的官职,这说明地方行政系统也开始萌芽、建立。(许倬云:《西周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第206-231页)

在这种略具雏形又相对松散的大一统制度之下,逐渐酝酿出一种同一文化、同一政府、同一制度的大同观念来。即使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西周中央政府的权威衰落了,各诸侯及其下的知识分子团体还是忘不了一个共主、一个最高中心、天下一家的历史观念。在这种观念下,经过一番征战与废封建、设郡县、完善政府组织管理机构的改造,便于社会控制的更为细密的组织形式逐渐发展成熟,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也由松散变得越来越紧密,最后终于形成了秦汉中央政府专制集权的大一统体制。

除制度安排外,西周王朝建立后,其统治者鉴于殷商灭亡的教训,明确提出了“天命靡常”、“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永言配命,自求多福”、“明德慎罚”等一系列“以德配天”、“敬天保民”的思想,要求其子孙以为“殷鉴”,“永世保之”。在传世文献和出土金文中,表达类似思想的语句可谓比比皆是,我们完全可以从中推想西周统治者取得“天下”后在治国理念上所创造的那种思想氛围。

之后,虽历经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兼并战争及内部弑篡争权的乱世,这种治国理念不仅未见衰弱、消亡,反而作为思想对现实的反动被智识阶层保存下来,并因孔、孟的进一步阐发,发展成为儒家学说的主体,也成为当时的显学。

战国中后期,儒家学说的一个分支逐渐演变、异化为法家,并因其在富国强兵和兼并战争中的巨大效用,一度成为统治阶层的指导思想,但随后秦王朝“二世而亡”的史实使法家被彻底“污名化”。

汉王朝建立后,随着战乱的结束,传承西周“德治”思想的儒学与战国时期发展起来的阴阳五行思想相结合,形成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并逐渐占据意识形态的主流地位。

儒学正是在这样一种制度、思想背景下演化、发展起来,并深受其影响。儒学中的德治、民本、礼教思想就直接来源于西周的治国理念及相应的制度安排。儒学中最核心的“天人合一”理念也是西周“天命”、“敬天”思想与战国时期阴阳五行思想结合的产物。这种思想进而使儒学将秩序作为一种价值追求。当然,这种秩序不仅仅是自然的秩序,还包括人的秩序,也就是所谓“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朋友有义、君臣有礼”。再者,儒学讲求仁、善,但这种仁、善不是无条件的。首先它讲等级,讲尊卑贵贱,对人的爱也是有等级的,所谓“尊尊亲亲”是也。其次它又讲亲疏远近,然后才“推己及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种思想显然是受中央集权专制下等级官僚体制和宗法观念的影响。还有,儒学中的“大一统”思想则是“天人合一”理念与中央集权专制体制的共同要求。这种思想一经形成,并被最高权力定于一尊,就很难再容许与其不相容的思想存在,逐渐走向僵化与专断。

当然,儒家学说发展、定形以后又会反过来对制度、思想背景产生影响(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实际上是没有办法截然分开的,笔者仅是出于研究方便,才这样论述)。前文己经提到,中国学术传统的关注点是“人道”,也就是做人、做事、处理社会人群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德、伦理原则,这同样是作为传统学术主体的儒学的核心内容。这种学说的进一步发展就是成圣、成贤的心性、义理之学,它追求的是人性的至善及此种至善的永恒,除此而外的其他内容都要等而下之。象自然科学的研究,向来被限制在“器用”范围内,超出此界限的,则被视为“奇技淫巧”,不能成为理论思考的对象。现实政治制度和政治经验曾经是法家关注的核心内容之一,但法家的“污名化”、儒学的高调理想主义和大一统制度下“皇道尊严”的合体,使现实政治也不能进入理论思考的范围,只能沦为“潜规则”的领地,铁腕政治、宫廷权术、暗箱操作、人际关系网和厚黑学的乐土。客观地讲,法家在秦汉以后的历史上一直“抬不起头”及现实政治不能进入理论思考的范围,无疑是中国政治发展的最大损失。不管它的内容如何,哪怕大部分是负面的,只要能够进入理论思考的范围,只要能够成为批评的靶子,它就会进步。完全可以说,儒家学说与皇权专制的结合导致传统社会治理理念和手段的单一,使社会生活中出现的问题不能随时解决而累积起来,到一定程度再“一次性”解决,最后演成“一乱一治”的历史周期律。

行文至此,再来回顾一下儒学与它所产生的制度、思想背景的关系。一方面儒学从这种制度和思想背景中产生,另一方面它又反过来抬高了背景中的一部分内容,同时也贬低了其他方面的内容。这显然是一种“畸形”关系,一种“异化”,造成这种“异化”的,则是儒学思想与专制权力的结合。

结束本部分的讨论之前,附带说明一下所谓“现代新儒学”的问题。“现代新儒学”知识分子一般是指“五四”之后一九四九年之前在大陆及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之后在港台、国外的一批知识分子,如钱穆、唐君毅、张君劢、牟宗三等人。应该说,西学东渐之后,中国相当一批接触或接受西方思想的知识分子,都回头重新整理、认识、评价包括儒学在内的传统文化和学术,充分发掘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人文主义价值和传统政治体制中的合理因素,这对于社会的转型无疑会有相当大的助力。但是他们的研究自始就存在一个问题:他们是在儒学思想与它存在的制度背景剥离的环境下进行研究的,而且他们的研究多数还是沿着心性、义理之学的路径发展。那么,如何对待儒学思想与专制传统的关系?又如何使他们的研究成果落地生根?这或许是更关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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