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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援朝:唐代藩镇分类刍议

 思明居士 2022-05-28 发布于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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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聶隱娘》劇照

唐代藩镇分类刍议

王援朝

藩镇问题历来是唐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过去,人们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藩镇的共同点上,而很少注意藩镇之间的不同点。其实,藩镇之间是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的。

近年来,人们对藩镇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逐渐认识了藩镇并非一模一样,而是具有不同类型。过去被作为典型的河北三镇并不能代表所有的藩镇。

但是在藩镇的具体分类上,人们又有不同看法。我认为,藩镇之间的差异在安史之乱后到黄巢起义这个时期内最为显著,根据其在朝廷政令的执行,官吏的任免,军队的统率指挥,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不同,以及对唐王朝中央集权统治所起的不同作用,可将这个时期的藩镇分为长期割据型、一度割据型、京东防内型、西北防边型、南方财源型等五种类型。

虽然近年来对藩镇分类问题逐步进行了一些研究,但还很少涉及藩镇之间为什么会存在差异,为什么具有不同类型,形成不同类型的原因是什么,即为什么长期割据型能够长期割据一方,而其它类型却不能,为什么京东防内型成为朝廷防遏内部骄藩的主要军事力量,西北边防型成为防御外族的重要军事力量,而南方财源型却成为朝廷的主要财赋来源等问题。本文的重点之一即对此进行初步探讨。我认为,这是由各类藩镇在经济、军事、风尚习俗、社会结构、地理环境等方面的综合条件不同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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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援朝先生

一、藩镇的不同类型

一)长期割据型

所谓长期割据型是指魏博、成德(镇冀)、幽州(卢龙)等河北三镇。

河北三镇往往拒不执行中央的诏令,朝廷诏书在这里常常只起承认既成事实的作用。如代宗时,魏博田承嗣派兵袭取相州,“帝遣使者谕罢兵,承嗣不奉诏”[1],最后还是把相州吞并了。武宗时,下令全国灭佛,但河北三镇却拒不执行,“不毁拆佛寺,不条疏僧尼,佛法之事一切不动之”[2]

河北三镇在行政法规上也往往自行其事。如魏博镇就曾规定“里民不得相往来”[3]。唐宪宗也曾说:“〔刘〕㴩生长幽燕,只知卢龙节制,不识朝廷宪章”,其所为多依“河朔规距”[4]。这说明河朔地区在行政上确是自有规矩的。

河北三镇的节度使大都是世袭、杀逐旧帅自立或军士拥立的,由朝廷选任的极少。在先后五十七位节度使中,由朝廷选任的只有四任,这且只有李愬一人是因病去职的,其余三人都是任职不久就被杀、被逐或被迫自杀的[5]

河北三镇的下属官吏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藩帅任免的。藩帅为了巩固其地位还常以其子弟充任重要官职[6]。虽然宪宗暂时削平藩镇后曾一度部分地收回官吏任免权,但不久随着河朔再叛很快又恢复了以前的状况,依然是自署文武将吏,“天子不能制”[7]。

朝廷对河北三镇的军队是很难调动指挥的。河北三镇往往拒不执行朝廷调用其军队的诏令。如唐德宗曾“遣中使发卢龙、恒冀、易定兵万人诣魏博讨田悦”[8],而朱滔、王武俊却拒不奉诏。虽然河北三镇有时也为中央执行防秋等任务,但与其他藩镇相比,次数要少得多。而且中央一般不能派本镇以外的将领统率其军队,不能改变其军队驻地或将其改隶其他镇[9]

河北三镇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向朝廷交纳赋税,“户版不籍于天府,税赋不入于朝廷”[10]。在经济上近乎独立状态。

综上所述,河北三镇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具有很强的独立性,长期实行割据,严重地影响了唐王朝的中央集权统治,因而成了朝廷肘腋之患。

(二)一度割据

一度割据型是指淄青、彰义(淮西)、宣武、昭义(泽潞)、山南东道、义武(易定)、义昌(沧景)等镇。这些藩镇都曾一度象河北三镇那样实行割据。

一度割据型藩镇在其割据期间也往往抗拒朝廷诏令。如会昌毁佛时。泽潞就曾和河北三镇一起拒不执行朝廷毁佛的诏令[11]

这类藻镇在割据期间行政上也常常自行其事。如吴少阳、吴元济在淮西“禁人偶语于途,夜不然烛,有以酒食相过从者罪死”[12]。

在割据期间,这类藩镇的节度使都是世袭或自立[13],其下属、官吏也大多由藩帅自行任免。其军队也往往不服朝廷的指挥调动。

但上述这些只是一度割据时期的现象。除了这个较短时期外,这类藩镇仍是执行中央政令的,节度使及其下属官吏也是由朝廷决定任免,军队亦服从中央的指挥调动。

可是这类藩镇一直很少向中央交纳赋税,不仅在割据期间“不申户口,纳赋税”[14],而且即使在停止割据,归附中央之后,由于“朝廷务安反侧,征赋所入,存留赡军”[15]。这类藩镇仍然大多不向中央交纳赋税,“贯缗尺帛,不入王府”[16]。综上所述,此类藩镇都曾短时期地割据。割据期间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都象长期割据型藩镇一样具有很强的独立性,曾使唐王朝一度为之困扰。但此类藩镇都未能长期割据。归附中央之后,在政治、军事等方面都听命于中央,在经济上却大都对中央无所裨益。

(三)京东防内型

京东防内型是指京畿道的长安以东地区和河东道、河南道等地除上述淄青等镇外的各藩镇。安史乱平后,这类藩镇的主要作用是防范、遏制那些跋扈割据的骄藩,并保护境内漕运。

此类藩镇除极少数例外情况,一般都是执行朝廷诏令,按照中央的法令制度处理军政事务的。

此类藩镇的节度、观察等使,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中央任免[17]。其下属官吏一般也都是由中央任免。节度、观察不能象河北三镇藩帅那样不经朝廷认可,就任意决定下属官吏的黜陟。

此类藩镇的军队一般都服从中央的指挥调动,中央对其有充分的指挥调动权,而且还可以将某镇的军队改隶其他镇,交给他镇藩帅或其他将领指挥[18]

此种藩镇很少向中央交纳赋税。凡“有重兵处皆厚自奉养,王赋所入无几”[19],有些甚至“征赋皆为己有”[20]。

综上所述,此类藩镇长期处于中央的有效统治之下。虽然在经济方面对中央少有裨益,但在军事方面却是朝廷依靠的一支重要力量。

(四)西北防边型

西北防边型是指长安以西、以北诸藩镇。此类藩镇的主要作用是防御边地各少数族的攻扰。

此类藩镇在执行中央政令以及军队的统率指挥等方面与前述京东防内型藩镇大体相近。

此类藩镇除极个别情况外,绝大多数藩帅都是朝廷选任的[21]。其下属官吏一般也都是由朝廷选任的,德宗晚年甚至刺史、县令以上“皆自选用”[22]。

此类藩镇不仅不向中央交纳赋税,而且还需要中央“以内陆租税及运金帛以助之”[23],经常要从其它地区运来大量钱物以供军需。

综上所述,此类藩镇长期处于中央的有效统治之下,在军事方面是朝廷的重要支柱,但在经济方面都是朝廷的重要负担。

(五)南方财源型

南方财源型是指剑南东西川、山南西道、武昌镇、淮南道以及长江以南地区诸藩镇。

此类藩镇除极少数例外,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执行朝廷政令,按照中央的法令制度处理军政事务的。

此类藩镇中除极少数例外,绝大多数藩帅都是由朝廷任命的,其中卸任宰相和其他重臣出镇者,比其他各类藩镇都多[24]。其下属官吏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由中央任免。不少京官为增加收入而要求出任南方地方官[25]。遭贬的官员也往往是到南方边远区担任下州刺史或司马、司户一类的官职[26]

南方藩镇长期大量地向中央交纳赋税。这不仅限于浙江东、西、宣歙、淮南、江西、鄂岳,福建、湖南等所谓东南八道,剑南、岭南也是朝廷的重要财赋来源。如张廷赏任剑南西川节度使时,“贡献踵道”[27];韦皋任剑南节度使时,在“常赋”之外,还有“日进”[28]。岭南在中央的财政收入中也占有相当比例。于悰曾说:“南海有市舶之利”,如果失之,就会使“国藏渐当废竭”[29]王锷任岭南节度使时,“以两税钱上供时进及供奉”[30]。孔戣任岭南节度使时,一次即“免属州逋负十八万缗、米八万斛、黄金税岁八百两”。[31]由此可见岭南地区赋税的数量是很大的。

综上所述,此类藩镇在各方面都最为服从中央,并大量交纳财赋,是唐王朝的主要财赋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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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藩镇形成不同类型的原因

基于藩镇之间存在差异这一点,只要细读史籍就会发现,为什么会存在差异、会形成不同类型,为什么长期割据的只是极少数,是一个需要认真探索的问题。我认为这主要是由于各类藩镇在经济、军事、风尚习俗、社会结构、地理环境等方面的综合条件不同,另外也是由于当时唐王朝的统治基础尚未从根本上动摇。虽然藩镇由于军、政、财三权集中,从很早就具有割据的趋势,但有这种趋势并不等于就能割据,实行割据需要具备外界和自身各方面的适宜条件。普遍的藩镇割据是在黄巢起义从根本上动摇了唐王朝的统治基础之后才出现的。在此之前,藩镇必须具备很强的实力才能长期割据,因为在唐王朝的统治基础从根本上动摇之前,中央的实力毕竟要大于个别藩镇。藩镇如果不能全面地具备上述各方面的适宜条件,力量对比就过于悬殊,就无法长期割据,而只能割据一时或长期服从中央。藩镇的实力如何主要是由其经济、军事、风尚习俗、社会结构、地理环境等方面的综合条件决定的。

军事力量是藩镇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藩镇的军事实力如何,主要是由军队的数量、军队成员的来源、军事素质,骑兵的数量、质量以及武器的生产等决定。军队的数量是影响军事力量强弱的重要因素;其成员的来源、素质则直接影响其战斗力、内部关系以及与当地的联系。骑兵的数量、质量也是至关重要的。骑兵在古代是最强有力的兵种,由于具有较强的冲击力和机动性,所以其战斗力远胜于步兵。对于藩镇割据来说,骑兵,尤其是其机动性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因为个别藩镇和中央相比,在兵力上总是处于劣势,要对抗中央的优势兵力就必须经常“抽诸处兵聚于一垒”[32],即集中优势兵力于一点,形成局部优势,将对方各个击破。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较强的机动性,骑兵则最能满足这种需要。

虽然藩镇割据的核心力量是军队,但军队如果不能与适宜的经济条件相结合,就只能是军事集团,而无法建立巩固的长期割据政权。而且如果没有足够的经济力量,军队本身的力量也会受到影响。在古代粮食、布帛、盐铁以及马匹等是实行割据的重要战略物资,其中粮食是当时战争中消耗量最大的物资。充足的粮食供应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在某种意义上说,粮食就是军队的生命。布帛和盐也是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用品。铁是制造武器的重要原料。马匹是建立强有力的兵种——骑兵的先决条件。只有在这些方面能完全自给,割据才有充分的物质基础,才能不怕经济封锁。

风尚习俗、社会结构方面的条件对于藩镇割据也有不可忽视的影响。风尚习俗、社会结构直接影响藩镇的内部联系是否紧密、军事力量是否强大、官吏、军队成员对割据的态度,还能决定割据行动是否能在当地,至少在当地统治阶级内部是否得到普遍的支持。

地理环境方面的条件也是很重要的。易守难攻的地形和强大的同盟者可以使对抗中央的藩镇大大增强力量,而强大或众多的敌对势力则会使其腹背受敌,难以应付。

以下试分析各类藩镇在上述各方面的不同条件及影响。 

(一)

长期割据型藩镇即河北三镇其所在地区的经济条件对割据十分有利。这里人口众多,天宝年间曾达一千零二十三万多人[33],约占全国人口的五分之一略多,以后虽遭战乱,但人口数量依然很大;这里粮食和布帛的产量很大,藩镇府库中“多蓄积”[34]、“财用丰衍”[35];盐、铁、铜等的产量也很可观,“有盐屯”、 有钱监[36],而且大量养马,“马良而多”。[37]由于河北三镇在经济方面完全能够自给,“不窥天下之产自可封殖”[38],拥有雄厚的物质基础,所以实行割据时,完全不怕经济封锁。

河北地区自西晋末年至唐代迁入了大量少数民族。尤其是唐初,少数民族大量内附,散居河北各地,在少数民族大量聚居的地方,唐王朝依其部落设立羁縻州府,有“府十四,州四十六”,任命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虽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然声教所暨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著于令式”[39]。这些既服从唐中央政权,又享有一定自治权的羁縻州府,为以后长期处于割据状态的河北三镇的出现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迁入河北的各少数民族在接受汉文化的同时,自身的民族特点仍长期存在,并给河北汉族带来了很大影响。由于各少数民族的风尚习俗、社会结构的影响,河北地区在这些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河北地区的不少汉人被胡化[40],在河北形成了所谓“河朔风俗”、“河朔规矩”,致使'天下指河朔若夷狄然”[41],“人望之若回纥、吐蕃”[42]。在少数民族的影响下形成的“河朔风俗”、河朔规矩”对于河北三镇的割据曾起了不小的作用。

各少数民族在迁入河北以前,大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或奴隶社会前期,迁入河北以后仍长期保留了军事民主制的遗风。军事民主制遗风给河北地区带来了相当大的影响。史载:“河北节度使皆冒寒暑,与士卒均劳逸。”[43]河北将帅往往散资财与部下共享。如朱泚“轻财好施,凡战所得,必分麾下士,以动其心”[44];刘澭“轻财爱士,得人死力”[45],田悦“倾财散施,人多附之”,曾“尽岀其家财帛衣服以给”被朝庭黜陟使裁减的部下将士[46]。这些正是军事民主制遗风的表现。在军事民主制时期,军事首长与氏族一般成员之间在地位、待遇等方面相差还不大悬殊,相互关系也比较密切。河北将帅这种“与士卒均劳逸”、“轻财好施”的作风显然是受军事民主制的影响,这种作风使其与部下的关系比较密切。

最先盛行于河北诸藩镇的由军士推节度使制度[47],也是受军事民主制影响而产生的。在军事民主制时期,军事首长由全体成年男子即全体战士选举产生。由军士推举节度使的“规矩”,显然是军事民主制的贯例在藩镇制度这一新条件下的延续与发展。由于本镇将士推举节度使的“规矩”与该镇将士的经济、政治利益直接关联,因而河北三镇将士极力反对朝廷任命外来者担任本镇节度使。

最早、最普遍地实行于河北藩镇中的义父子制也是在少数民族带入河北的部落血缘关系残余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部落血缘关系的残余影响,使军队中一大批本无血缘关系的人由义父子制紧密地结合起来了。义父子制与真正的父子亲党关系相结合,使河北军队的内部关系盘根错节,十分密切。

由于少数民族的影响和安史的长期经营,在河北三镇忠于唐朝天子的意识很淡薄。在安史之乱平定五十多年后,张弘靖出任幽州卢龙节度使时,当地仍“谓禄山、思明为二圣”[48]。“后生所见言语举止无非叛也,认为事理正当如此,沉酣入骨髓,无认为非者”[49]。所以,不但藩帅们希望割据,而且更重要的是一般将士也大都希望本镇游离于中央之外,并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当藩帅的行动可能不利于割据时,他们往往会群起反对[50]。这就使得割据在河北三镇具有广泛的思想基础。

河北三镇的军事力量相当强大。河北地区由于战争频繁,从唐前期即驻有重兵,安史乱平后,河北三镇军队的数量仍然很大。魏博田承嗣“有众十万”[51],成德李宝臣“拥众五万”[52], 卢龙刘济有“兵七万”以上[53]。而且河北三镇军队由于长期经受战争的锻炼,拥有一批久历戎行、经验丰富的军官,他们成为军队中的骨干。军队成员又大都来自当地土著[54],来源比较单纯,他们世代居于军中,所以内部联系非常紧密,不易在强大压力下分化瓦解。将帅和士兵在经济利益上往往与本镇紧密相连。虽然牙兵和官键都是脱离生产的,但他们的亲属多在本地务农,他们自己尤其是牙兵也往往是土地所有者。本镇在战争中的胜负直接涉及他们的切身利益,所以其士气较高。杜牧曾说朝廷是“兵多粟多,驱人使战”。而河北三镇是“兵少粟少,人不驱自战,甚至“围急食尽,啖尸以战”[55]

河北地区由于受少数民族尚武、自动习骑射风俗的影响,民风强悍,习于戎马,“百姓至于妇人小童,皆闲习弓矢”[56]。所以河北三镇军队的军事技术是第一流的。而且河北地区普遍产铁,冶铁技术早在南北朝时即已达到很高的水平,又自擅矿冶之利,所以能大量生产精良的武器。另外还大量畜养良种战马。这些都 为建立精锐的军队,尤其是精锐的骑兵提供了极有利的条件。由于具备这些条件,河北三镇军队,尤其是骑兵,不仅数量多,而且战斗力强。其他藩镇的骑兵,一般多者不过数千人[57],而河北藩镇动辄出动数万骑兵。如镇冀王承宗曾以骑兵二万“与王师薄战”[58],朱泚称帝,其弟朱滔南下响应时,有“骑二万”[59]。当时人认为,河北“精骑五千,胜诸道羸师十万”[60]。由于河北有大量精锐的骑兵,所以“兵常当天下”[61]。朝廷若失去河北“则精甲、锐卒、利刀良弓、健马无有也”[62]。这后一句话虽有些夸张,却清楚地表明了河北三镇在军事技术、武器、战马等方面的优势。这些再加上紧密的内部联系和较高的士气,为河北三镇造成了强大的军事力量,成为长期割据的有力保证。

河北三镇的地理环境对于割据也很有利。这里西阻太行,河北藩镇只要扼守崞口、土门(井陉口)等险要之处,朝廷派的出军队就难以从西面进入河北;东邻大海,朝廷要派兵跨海大举进攻,也有很多困难,南有黄河天险,对于朝廷北上的军事行动也有一定影响,北接外族地区,朝廷亦无法从这个方向进攻,所以朝廷无法对河北三镇进行四面围攻,而且三镇的地界相连,得以互相支援,朝廷如果进攻其中一镇,其他镇往往起兵援救。如唐德宗时,朝廷派兵攻魏博田悦,幽州朱滔和镇冀王武俊即南下援魏,致使中央的军队与河北联军长期对峙,后来因爆发泾原兵变不得不撤军西还。即使有时某些藩镇接受朝廷的命令,与中央派遣的其他军队一起进攻抗拒朝廷的藩镇,也往往是暗中与敌通气,虚张声势,并不真为朝廷出力。元和四年(809)朝廷讨伐镇冀王承宗时,魏博田季安虽然出兵助攻,但实际上都是出兵不出力,并且与镇冀暗通声气,攻下堂阳即“持之献捷”[63],搪塞朝廷,按兵不进。致使河北又一次出现中央与叛镇相持不下的局面。

综上所述,河北三镇由于在经济上能自给自足,军事上力量强大,又有较普遍的倾向于割据的思想基础和有利于割据的社会结构,风尚习俗,而且地理形势易守难攻,各镇能互相支援,各方面的条件都适于割据,所以能在唐王朝的统治基础尚未从根本上动摇时长期割据。唐王朝也由于力量衰落,危机迭起,无暇北顾,于是就从允许边地羁糜州府都督、剌史的世袭,发展到承认、允许河北藩帅的世袭或自立、拥立。

(二)

一度割据型藩镇虽然也具备不少割据的有利条件,但却没有一个能象河北三镇那样全面地具备割据条件,所以都未能长期割据。

首先,这些藩镇的经济条件都不如河北三镇。物产不如河北三镇丰富,往往缺乏一些军事和生活方面的必需品,在经济上不能象河北三镇那样完全自给。如泽潞“孤穷寒苦”[64];易定“地狭人贫”[65];淮西不产盐,且“地少马”[66],淄青虽产食盐,但产马也很少,且品种不好;沧景产马亦不多。经济条件不足给这些藩镇的割据带来了很大困难。如唐文宗时,易定军乱,但由于“地狭人贫,军资半仰度友”[67],时间不久就不得不接受了朝廷选派的节度使。朝廷讨伐吴元济时,对其实行经济封锁,不产食盐的淮西只得靠淄青途径宣武,偷运食盐。缺乏战马也使不少藩镇的军事实力受到影响。

安史乱后由于原平卢等镇的河北军队进入和受河北三镇割据的影响,这里传统的风尚习俗受到了冲击和削弱,河朔风俗在一些地方有相当的影响。如淄青“人俗顽骜,不知礼教”[68],淮西之人“虽居中土,其风俗犷戾,过于夷貊”[69]。但由于这里不是河朔风俗的核心地区,河朔风俗在不少地方只是外来的河北军队带来的,所以传统的风尚习俗仍有相当大的影响。这里映乏河北三镇那样的适宜条件,河朔风俗不象在河北三镇那样根深蒂固,影响深广,因而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其影响在许多地方逐渐减弱。淄青镇是受河朔风俗影响较深的地方,但是传到第三代李师道时却“不服戎,以技自尚”[70],“好画及觱篥”[71]。这与重视骑射“语言习尚,无非攻守战斗之事”[72]的河朔风俗显然已迥然相异。淮西吴元济在与朝廷战时“暴师数万,而晏然居内,与妻妾戏博”[73],这与“河北节度使皆亲冒寒暑,与士卒均劳逸”的作风也大为不同。这些虽然是发生在个别人身上的现象,但却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河朔风俗的影响在逐渐减弱。宪宗暂时削平藩镇后。河朔风俗的影响进一步削弱。由于此类藩镇在风尚习俗方面的条件不如河北三镇,所以其割据的实力也相对较弱。杜牧曾在《上李司徒相公论用兵书》中正确地预言泽潞的割据不会持久,其论据之一就是泽潞受河朔的影响较小,“风俗未致”[74]

虽然此类藩镇军队的渊源大都在河北,具有骁勇善战的传统,战斗力较强,但由于该地区产马很少,加之朝廷规定各镇产马“不许出界”[75],因而也难以从外地输入,致使这里缺乏军马,影响了军队的战斗力。例如军马最为缺乏的淮西甚至“乘骡以战”[76]。横海程日华为解决战马的困难,甚至诡称以地相授,从镇冀王武俊处赚得二百匹战马[77]。缺乏战马使此类藩镇的骑兵受到了很大的削弱,军事力量受到了一定影响,割据的力量也因此减弱。

此类藩镇的地理环境也不如河北三镇。割据的藩镇往往与听命于朝廷的藩镇互相错杂,反抗中央者不易象河北三镇那样得到邻镇的支援,容易遭到朝廷四面围攻。淮西吴元济反抗中央遭到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没有邻镇的屏障和有力支援,受到了朝廷的四面围攻。当朝廷派兵多路围攻淮西时,吴元济四面受敌,穷于应付。他的大量兵力被李光颜等几路军队吸引住,使李朔得以乘虚而入,直捣蔡州。淄青李师道败亡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由于朝廷调动多路军队四面围攻,使淄青陷于重围之中,孤立无援,独力难支,很快就被削平。泽潞刘从谏“与朝廷相猜恨”,“招纳亡命,缮完兵械”时,邻镇都“潜为之备”[78]。结果当刘镇欲世袭节度使时,孤立无援,朝廷得以多路围攻,迅速平定了泽潞之乱。

此类藩镇由于未能象河北三镇那样全面地具备适于割据的条件,所以在唐王朝的统治基础尚未从根本上动摇的时期,只能一度割据,而不能象河北三镇那样长期游离于中央之外。

(三)

京东类型藩镇(以下简称京东藩镇)在经济上属于中等水平,既不是孤穷寒苦,也不是富甲天下。这里的物产不如河北三镇丰富,军马的产量很少,除河中、河东外,也大都不产食盐,所以此类藩镇虽然在经济上的不少方面能自给自足,但如要进行长期割据有明显的不足之处。

传统的风尚习俗在该地区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安史乱后,河朔风俗的影响扩展到河北地区之外,这种影响的强弱与河北军队的进入直接有关。凡其军队成份中有较多原河北军队的地方,河朔风俗的影响都比较强,都曾一度割据,如淄青、淮西等。而原河北军队基本上没有进入的京东地区,河朔风俗的影响比较弱,割据的思想基础也比较差。希望割据的往往只是少数有野心的将领,而多数将士一般都不积极支持割据。例如同华节度使周智光非常跋扈,曾野心勃勃地声称,“挟天子令诸侯,天下只有周智光合作”[79]。但是一旦朝廷下令讨伐他时,其部下就纷纷离心,致使其迅速覆亡。在该地区其他藩镇也曾不下一次地发生兵变,但都没有能发展成割据,这显然与缺乏风尚习俗方面的条件直接有关。

此类藩镇作为整体来看,具有可观的数量,是一支值得重视的力量,但分开来看,各镇军队的战斗力却普遍不如河北三镇。由于该地区土地兼并盛行,许多农民破产流亡,他们为求一条谋生之路而纷纷进入军队。破产的农民没有土地,与当地的生产和土地占有无关,在当地没有重大的切身经济利益,本镇的胜或负,割据或服从中央都不影响他们继续在本镇或到其他镇靠当兵维持生活,所以他们一般不会象在当地有切身经济利益的河北三镇士兵那样顽强死战。此外,京东藩镇军队中还有不少市井之徒,这些人进入军队多是为了临时寻找一个衣食之所,一有机会就想离开军队,因而他们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拼力死战,“缓急抽差,全不堪用”[80]。他们不仅自己往往临阵脱逃,而且还会唆使别人一起逃跑。由这些成份组成的军队其内部联系是比较松散的,稍有失利就可能溃不成军,作鸟兽散。由于该地区自幼不习骑射,弓马娴熟的人较少,所以军队的军事技术水平也不如河北三镇。其中下级军官的素质亦不太好,不少人并非出于行伍,而是来自贿赂藩帅的“商贾胥吏”[81]。另外,武器生产也不充分,甚至出现过出征时“诸道多无兵器”靠朝廷由“内库般送”[82]的情况。军马的数量也不多。该类藩镇中骑兵最多者亦不过数千[83],骑兵所占的比例比河北三镇小得多。由于这些原因,京东藩镇军队只具有中等或略高于中等水平的战斗力。

此类藩镇由于在军事方面不够强大,社会风尚习俗方面的条件不适宜,经济上也不够富足,所以难以在唐王朝的统治基础尚未从根本上动摇,中央尚有较强的实力的情况下实行割据。虽有个别反抗中央的行动,但都不能持久,还是长期听命于中央。由于此类藩镇数量较多,其军队如果由中央统一指挥,仍是一支可观的力量。其地理位置西近长安,东邻河北等地,既便于朝廷对其就近控制,又离常发生麻烦的地区较近,因而成为朝廷在军事方面依靠的一支重要力量。此类藩镇在经济方面基本能自给自足,很少向中央交纳财赋,也不需要朝廷接济物资。

四)

西北防边型藩镇(以下简称西北藩镇)的经济条件与其他几类藩镇相比是最差的。此类藩镇的部分地区自然条件不好,更重要的是长期战争使生产力受到严重破坏,人口大减,有些地区长期“无居人,久绝耕种”[84],致使赋税来源发生问题。此类藩镇在很长时间内赋税收入不敷支出,军队屯田所得也只能部分解决给养问题,以至常常要靠朝廷接济衣食。直到大中六年(852)时,这里仍是“边储未得殷丰,切在多方赡助”[85]。唐前期陇右一带是主要的军马产地,但由于安史乱后吐蕃趁攻下陇右,“苑牧畜马皆没”,“监牧使与坊皆废,故地存者”也都给了“贫民及军吏,间又赐佛寺,道馆”[86],使西北军马大减,远不能满足需要,甚至出现了西北“边将告乏马”[87],请求朝廷解决军马供应问题的现象。由于此类藩镇在经济上不能自给自足,其军需物资的相当一部分需要仰仗朝廷,其补给基地和补给线都操在朝廷手中,所以其经济命脉在相当程度上是被朝廷掌握的。在这种情况下显然难以割据。

此类藩镇在社会风尚习俗方面的条件也不适于割据,在这里唐王朝一直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安史乱后,除朱泚等曾率领少量河北军队到京西北防秋外,传播河朔风俗的河北军队基本上没有进入这里,因而传统的风尚习俗仍居于主导地位。西北藩镇军队中虽然也有不少少数民族将士,但由于这些军队与唐王朝的历史渊源很深,在经济方面也与中央关系密切,所以大多数将士是不支持割据的,前文巳经提到西北藩镇在经济上需要依靠朝廷接济物资,此外,西北藩镇将帅个人的经济利益往往不是象河北三镇将帅那样都在本地,而是多数在朝廷直接控制的长安附近,他们在那里广有土地田宅,“家富不貲”[88],由于在经利益上与中央有割不断的联系,所以权衡利弊,割据当然不如服从中央更有利。

另外,该地区在安史乱前就曾从关东等地抽调士兵、或募兵驻守。安史乱后,由于长期战争的破坏,人口大减,藩镇的兵源成了大问题。虽然朝廷曾下令从内陆募人到这里屯田戍边,但这里的兵源仍然不足,于是朝廷派大量内陆诸道士兵到这里防秋。防秋兵在这里只是临时驻防,在当地没有重大的切身利益,加之环境也比较艰苦,所以大多希望早日东归,如果实行割据,这些士兵就可能被留在当地,所以他们一般也不支持割据。

西北藩镇虽然发生过诸如仆固怀恩叛乱、泾原兵变和李怀光之乱等大规模叛乱以及不少杀逐藩帅的事件,但都没有能发屣成长期割据,这显然与广大将士不支持割据直接有关。例如李怀光叛乱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其部下与朝廷暗通声气,以各种方法阻挠、破坏他的行动计划,甚至大批投向朝廷[89]

西北藩镇由于其前身是朔方、河西、陇右、安西四镇、北庭等边镇军队,且长期处于战争环境和受西北少数民族重视骑射、骁勇善战风气的影响,具有相当强的战斗力,但由于缺乏军马,本地兵源不足等原因,其总的力量要略逊于河北三镇军队。

西北藩镇的周围环境不利于割据,西北藩镇位于强大的吐蕃和唐王朝的中心地区之间,要对付吐蕃的入侵,其自身的力量不够,需要朝廷从兵员、物资方面给以支持;要对抗朝廷,也需要结吐蕃为援,并在一定程度上依附于吐蕃,否则将独力难支,甚至可能会两面受敌,如建中元年(780)刘文喜“据泾州叛,遣子质于吐蕃以求援”,但此时“吐蕃方睦于唐,不为发兵,城中势穷”[90],不久刘文喜即被部下杀死,叛乱失败。在吐蕃和唐中央的夹缝中自身力量不足的京西北藩镇不可能卓然独立,势必要依靠其中一方,从京西北藩镇自身的物质利益和思想倾向来看,当然还是做唐的藩镇要比依附于吐蕃好得多,此外,在西北地区还有不少直属朝廷的神策行营。这些神策行营曾多达十三镇,他们与地方藩镇互相牵制,因而西北藩镇更难以割据。

西北藩镇虽然具有军队战斗力较强的有利条件,但经济条件不好,社会风尚习俗方面的条件和地理环境也都不利于割据,所以其总的实力仍不足以在唐王朝的统治基础从根本上动摇之前实行割据,西北藩镇军队又有较强的战斗力,是唐王朝抵御外敌的重要军事力量,他们在经济方面要依靠中央,中央为了抵御吐蕃等的进扰,又必须尽可能地满足其经济需要,因而他们又成为中央在经济上的负担。

(五)

唐朝中后期,南方地区粮食和布帛的产量都居全国首位,食盐和矿冶的产量也都很大,是全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但如果从割据的角度看,也稍有不足,即产马很少。

南方财源型藩镇(以下简称南方藩镇)的军事力量与其他各类藩镇相比是最为薄弱的,兵力既少,战斗力又弱。南方藩镇在安史乱中没有直接卷入战事,其军队也未能大规模扩充。安史乱后南方军队仍然较少,有些镇甚至只有数百人,如唐懿宗初年,浙东道“见卒不满三百”[91]。容管经略使兵才“五百许人”[92]。所以南方藩帅不象河北三镇藩帅那样手边有随时可以使用的大量军队。一些有野心的南方藩帅曾为解决军队数量少的问题而募兵扩军,但应募者往往是外来的亡命之徒或无业游民,他们在本地根基不牢,内部联系也不象河北三镇军队那样紧密,在本地没有切身的经济利益,所以远不象河北三镇军队那样在本地根深蒂固,顽强死战。例如李吉甫在朝廷准备讨伐浙西李錡时就曾向宪宗说:“錡,庸材,而所蓄乃亡命群盗,非有斗志,讨之必克。”[93]在南方藩镇军队中,一般职业性的官健,牙兵都不多,却有很大一部分是所谓团结或土团,如咸通元年(860)浙东官健只有数百,而土团却有数千[94],这些团结兵“春夏归农,秋冬追集”[95],缺乏训练,组织也不严密,因而战斗力也很弱。南方藩镇军队中的中、下级军官也有不少来自商人、胥吏,这些人的军事素养当然很差。中、下级军官是军队的骨干,他们的军事素养如何,直接影响整个军队的战斗力,由于多数南方藩镇军队受大规模激烈战争的锻炼较少,以及南方地区缺乏尚武风气、产马少等原因,南方藩镇军队一般作战经验较少,军事技术也较差,尤其是骑兵技术、战术更差。                     

由于南方藩镇的军事力量薄弱,唐王朝在南方地区有较大军事行动时,往往调用北方军队和少数民族骑兵。如上元元年(760)刘展叛乱,横行江淮,因南方的淮南、浙西等镇兵屡败,唐王朝命平卢兵马使田神功率部南下,不久就平定了刘展之乱[96]。咸通九年(868)庞勋起义时,唐王朝也曾派康承训率领义成等镇兵及沙陀、吐谷浑、达靼、契苾等少数民族部落骑兵镇压起义[97]。在与吐蕃,南诏的战争中更是大量调用北方各镇军队。李德裕在任剑南西川节度使时还曾因“蜀兵脆弱”,“不堪征戍”[98],而请求朝廷留部分郑滑、陈许等镇兵以镇蜀。一直到唐末五代之际,南方的军事力量仍然较弱。唐中央政权衰亡以后,南方各割据政权才得以建立,而且某些割据政权如闽、楚等还是由唐末来自北方的军将及其军队建立的。

南方藩镇在社会风尚习俗方面的条件也很不适于割据。安史乱后,河朔风俗是从北向南扩展其影响的,也是从北向南逐渐减弱的。南方地区由于不象河北那样有安史的长期经营,也没有原河北军队大量进入,又与河北三镇相距较远,所以受河朔风俗的影响最小,传统的风尚习俗在这里一宜占据统治地位,至少在唐王朝统治阶级内部还是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号召力的。所以在南方藩镇企图割据者很难象河北三镇将帅那样得到广泛的支持。当李錡在浙西发动叛乱时,其下属各州官吏就纷纷起而反对,军中广大将士也认为这是反逆行为,必败无疑,于是反戈相击,擒之“械送京师”[99]。

南方的地理环境具有有利于割据的一面。长江把南方的大部分地区与北方隔开,成为一道易守难攻的天然屏障;西川地形险要;岭南远离唐王朝的统治中心。但是西川、岭南的地理环境也有不利于割据的一面,即其境外有经常进扰的吐蕃、南诏相继为患。西川、岭南本身的兵力往往不足以与吐蕃、南诏抗衡,常靠朝廷从其他地方征调大批军队入援,因而不得不与中央保持较密切的关系。这些不利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把有利方面抵消了。

由于南方藩镇的军事力最为薄弱,社会风尚习俗方面的条件也不适于割据,地理环境上的有利方面在很大程度被不利方面抵消了,所以虽然在中国历史上南方地区曾多次出现割据,但是在唐王朝的统治基础从根本上动摇之前,南方藩镇却不能实行割据。因为要进行割据,只有经济和地理方面的适宜条件还不够,还必须具备其它适宜的外界和内部条件。中国历史上的南方割据政权都是在中央政权衰微灭亡或少数民族大举入侵、天下纷扰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这些政权要长期维持下去都必须具备足够的军事实力和较强的政治号召力,因而尽管南方藩镇的经济条件最好,而且也曾发生过一些反抗朝廷的军事行动,但都不能持久,不 能在唐王朝的统治基础尚未从根本上动摇时,发展成割据世袭。南方藩镇基本上一直听命于中央,而且在经济方面的条件最好,于是成为唐王朝最重要的财赋来源。由于其军事力量薄弱,所以在军事方面发挥的作用有限。

综上所述,由于各地经济、军事、风尚习俗、社会结构以及地理环境方面的条件不同,或者说由于各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性,使各地藩镇之间存在着差异,这形成了藩镇的各种类型。

(原刊《唐史論叢》第五輯,三秦出版社,1990年)

錄入:朱津萱

審核:太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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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聶隱娘》劇照

註釋


[1]《新唐书》卷210《田承嗣传》。

[2]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

[3]《新唐书》卷148《田弘正传》。

[4]《唐语林·政事》。

[5]《唐方镇年表》。

[6]《新唐书》卷211《王武俊传附承宗传》载:“河北三镇自置副大使,常处嫡长,故承宗以御史大夫为之。”同卷《李宝臣传附惟岳传》载,李宝臣以其子李惟岳“为行军司马、恒州剌史”。

[7]《新唐书》卷212《李怀仙传》。

[8]《通鉴》卷227建中三年三月条。

[9]虽然有些藩帅如田弘正、王承元移镇时曾带走一部分军队,但这都是出于藩帅自已的决定,而不是出于朝廷诏令。

[10]《旧唐书》卷141《田承嗣传》。

[11]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

[12]《通鉴》卷240元和十二年十月条。

[13]《唐方镇年表》。

[14]《通鉴》卷237元和二年十二月条胡注。

[15]《旧唐书》卷165《殷侑传》。

[16]《旧唐书》卷165《殷侑传》。

[17]《唐方镇年表》。

[18]《通鉴》卷244太和四年十月条载,朝廷应剑南西川节度使李德裕之请,将“郑滑五百人、陈许千人”调归该镇,以加强当地防务。

[19]《旧唐书》卷118《杨炎传》。

[20]《旧唐书》卷156《韩弘传》。

[21]《唐方镇年表》。

[22]《通鉴》卷235贞元十二年十一月乙未条。

[23]《通鉴》卷224大历三年十一月条。

[24]《唐方镇年表》。

[25]杜牧即曾屡次上书宰相求为湖州等地剌史。见《樊川文集》卷16《上宰相求湖州启》、《上宰相求杭州启》。

[26]韩愈即曾被贬为潮州剌史。见《旧唐书》卷160《韩愈传》。

[27]《新唐书》卷127《张嘉贞传附廷赏传》。

[28]《新唐书》卷52《食货志》2。

[29]《旧唐书》卷178《郑畋传》。

[30]《旧唐书》卷151《王锷传》。

[31]《新唐书》卷163《孔戣传》。

[32]《通鉴》卷248会昌四年闰七月条。

[33]《旧唐书》卷39《地理志》2。

[34]《新唐书》卷211《李宝臣传附惟兵传》。

[35]《新唐书》卷211《李宝臣传》。

[36]《新唐书》卷54《食货志》4。又据同书卷39《地理志》2载,河北不少地方都产铁。

[37]《樊川文集》卷12 《上周相公书》。

[38]《樊川文集》卷5《战论》。

[39]《新唐书》卷43下《地理志》7下。

[40]《新唐书》卷210《田承嗣传》载,田承嗣曾“阴使从子悦讽诸将诣使者剺面请承嗣为帅”。田承嗣、田悦是汉人,其部下诸将也有许多是汉人,但剺面却是典型的胡俗,这显然是受少数民族风俗的影响。

[41]《新唐书》卷148《史孝章传》。

[42]《樊川文集》卷5《罪言》。

[43]《通鉴》卷241长庆元年六月条。

[44]《新唐书》卷225中《朱泚传》。

[45]《旧唐书》卷143《刘怦传附澭传》。

[46]《旧唐书》卷141《田承嗣传附悦传》。

[47]《旧唐书》卷124《侯希逸传》载,乾元元年(758),平卢接度使王玄志病卒,“军人共推立希逸为平卢军使,朝廷因授节度使”。这是最早见于记载的由军人推举节度使的事例。

[48]《新唐书》卷127《张嘉贞传附弘靖传》。

[49]《樊川文集》卷5《罪言》。

[50]如魏博史宪诚因请来朝廷命帅代己而被军众杀死(见《新唐书》卷 210《史宪诚传》);镇冀王承元请求朝廷命帅而自己移镇义成时也曾遭到部下阻挠(见《旧唐书》卷142《王武俊传附承元传》)。

[51]《新唐书》卷210《田承嗣传》。

[52]《通鉴》大历十二年十二月条。

[53]《新唐书》卷212《刘怦传附济传》。

[54]《新唐书》卷210《田承嗣传》载,其在魏博“计户口”,“厉兵缗甲,使老弱耕,壮者在军,不数年,有众十万”。这说明其军队成员基本上都是当地土著。

[55]《新唐书》卷166《杜佑传附牧传》。

[56]《通鉴》卷222。

[57]河东、宣武皆为大镇,河东不过“骑五千”(《旧唐书》卷166《韩弘传》)、宣武“马七千匹”(《新唐书》卷170《王锷传》)。

[58]《新唐书》卷148《张孝忠传》。

[59]《新唐书》卷212《朱滔传》。

[60]《桂苑笔耕集》卷8《别纸幽州李可举大王四首第三》。

[61]《樊川文集》卷5《罪言》。

[62]同上《论战》。

[63]《新唐书》卷210《田承嗣传附季安传》。

[64]《樊川文集》卷1《上李司徒相公论用兵书》。

[65]《通鉴》卷246开成三年十月条。

[66]《新唐书》卷214《吴少诚传》。

[67]《通鉴》卷246开成三年十月条。

[68]《旧唐书》卷162《曹华传》。

[69]《通鉴》卷240元和十二年十一月条。

[70]《新唐书》卷213《李正己传附师道传》。

[71]《通鉴》卷237元和元年六月条。

[72]《樊川文集》卷9《卢秀才墓志》。

[73]《新唐书》卷213《李正己传附师道传》。

[74]《樊川文集》卷1《上李司徒相公论用兵书》。

[75]《唐会要》卷72《马》。

[76]《新唐书》卷214《吴少诚传》。

[77]《新唐书》卷213《程日华传》。

[78]《通鉴》247会昌三年四月条。

[79]《旧唐书》卷114《周智光传》。

[80]《唐大诏令集》卷72《乾符二年南郊赦》。

[81]《通鉴》卷242长庆二年正月条。

[82]《旧唐书》卷114《周智光传》。

[83]《旧唐书》卷156《韩弘传》载:“(宜武)马七千匹,兵械称是。”《新唐书》卷170《王锷传》载:“(河东)骑五千。”

[84]《册府元龟》卷503《邦计》。

[85]《唐会要》卷90《和籴》。

[86]《新唐书》卷50《兵志》。

[87]《通鉴》卷233贞元三年九月条。

[88]《新唐书》卷138《马璘传》。

[89]见《新唐书》卷224上《李怀光传》、《旧唐书》卷187下《石演芬传》、《新唐书》卷146 《李鄘传》。

[90]《通鉴》卷226建中元年四月、五月诸条。

[91]《通鉴》卷250咸通元年正月条。

[92]《通鉴》卷250咸通元年七月条。

[93]《新唐书》卷146《李栖筠传附吉甫传》。

[94]《通鉴》卷250咸通元年正月、四月诸条。

[95]《通鉴》卷225大历十二年五月条。

[96]《通鉴》卷221上元元年十一月条。

[97]《通鉴》卷251咸通九年十一月条。

[98]《通鉴》卷244太和四年十月条。

[99]《通鉴》卷237元和二年十月条。

唐史論壇·第008期 || 仇鹿鳴:重繪與深描——中晚唐藩鎮研究的再思考

『長安唐宋史學術沙龍』第五期『藩鎮時代專場』

『长安唐宋史学术沙龙』第五期『藩镇时代专场』纪要

藩鎮時代的政治與社會:『國家治理與地方社會』工作坊之二

胡耀飛:論史念海先生對藩鎮研究的學術貢獻

蔡帆《朝廷·藩鎮·土豪:唐後期江淮地域政治與社會秩序》出版

張天虹《中晚唐五代的河朔藩鎮與社會流動》出版

李碧妍《危機與重構:唐帝國及其地方諸侯》出版

仇鹿鳴《長安與河北之間:中晚唐的政治與文化》出版

陸揚《清流文化與唐帝國》出版

王炳文《從胡地到戎墟:安史之亂與河北胡化問題研究》出版(附:張國剛/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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