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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的人才选拔制度:为西汉提供人才储备,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

 北斗维斟 2022-07-26 发布于贵州
汉武帝时代,是一个人才济济的时代。在政治方面,有公孙弘、张汤、韩安国、桑弘羊、霍光、金日磾等;在军事上有卫青、霍去病、张骞等;在文学上有司马相如、司马迁等;在思想上有董仲舒等。班固曾称赞道:“汉之得人,于兹为盛”。汉武帝时期之所以能够出现这么多人才,除了汉武帝用人不拘门第、等级之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汉武帝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人才选拔制度。这一套制度由察举制、征辟制、大学考试等组成。这些人才选拔制度不仅有利于汉代的发展,对中国后来的九品中正制、科举制的产生也有深远的影响。

一,察举制的建立

察举也就是地方官员向中央推荐官员。该制度在战国时代就已经萌芽。在秦国实行一种推荐人才的制度,现任官员可以朝廷保举人才为官。在保举后,保举人和被荐者之间形成了责任关系。《史记·范睢列传》载: “秦之法,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也就是被推举的人有犯罪的行为,保举者就有了连带的责任。汉初,也有类似的推荐制度,如前196年刘邦下“求贤诏”,要求各地推选“贤士大夫”。吕后时期,诏举“孝悌力田”;文帝时“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并且规定了选拔的方式和标准。汉初的这些临时性的选拔为察举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汉武帝继位后,为了完善人才选拔制度,正式推行察举制。元光元年(前134年),汉武帝下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不久,董仲舒又建议“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武帝听从其建议,下诏让郡国举孝廉、茂材。其主要的内容是:地方的郡守、封国每年向朝廷举荐一次人才,每次举荐两人;举荐的人才主要有两项标准,一是有孝廉的事迹闻于乡里,二是有才能。不过政令下达后,地方不是很重视,有的郡国多年也没有实行。针对于此,汉武帝在元朔元年(前128年)重新颁布察举诏令,并规定“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该向强制的措施下达后,地方官员不得不认真对待此事,由此,汉代的察举制度就通行全国了。

察举制
由于汉武帝推行独尊儒术的措施,因而在察举制上推举的人才多数也儒生为主。建元元年(前140年),汉武帝下诏实行察举制,丞相卫绾就建议被被举之人“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学,乱国政,请皆罢”,也就是儒家以外的都不再举荐的范围。在这次举荐中,董仲舒就成功被赏识而得到了重用。因此,察举制实际上成为了汉武帝“独尊儒术”的一个措施之一,察举制和独尊儒术得到了充分结合。汉武帝之后,察举制不断发展完善,但是也弊端也逐渐出现了。由于选拔的标准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因而最终让地方豪强地主或者郡县官员掌握了举荐的大权,使得后来选拔的人才都是高门子弟。


二,征召制度的延续

征辟制度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选官制度,即由皇帝或高级官员直接聘请有才干的平民或低级官吏,授职或提职。由皇帝亲自聘请的称为“征召”,其他官员聘请称为“辟除”。征辟制度来源于战国时代的求贤制度。战国时代,各国为了招揽人才,分封颁布了求贤令。其秦国就已经初步形成了征召制度,秦国将征召制度叫做“征”或“聘”。《古今图书集成选举典·征聘部》记载秦朝每年的春季会向民间征召人才。秦朝时期的叔孙通就被征召入朝为博士,秦始皇征召过周贞实,王次仲等人。


到了汉武帝时期,继续沿用征辟制度。元光五年(前 130),汉武帝“征吏民有明当时之务,习先圣之术者”,使得征辟制形成了定制。从此,察举和征辟成为汉代的主要选官方式,称“正途”,而任子(荫任)、赀选与上书拜官等则被称为“杂途”。对于有贤能之人,皇帝甚至派遣专人、专车,厚礼相迎。如汉武帝刚继位的时候,“使使者束帛加璧,安车以蒲裹轮,驾驷迎申公,弟子二人乘轺传从”。前130年,汉武帝下令县次传舍必须供给饮食被征召之人,并且派遣官吏陪同入京。汉武帝还颁布“公车上书”之制,有向皇帝上书之人,沿途官员必须接待。可见汉武帝被其相对重视。

需要注意的是,征辟制只是察举制的一种补充,并未能大规模的推行。虽然如此,汉武帝通过如此方法还是选拔出了不少的人才。如著名的汉赋大家枚乘就是被武帝乃“以安车蒲轮”征召而来的。在东汉时期,征辟制度就更加完善了,选拔的人才也更多了,如张衡、班固等都通过这个途径得到了重用。

枚乘

三,教育体系的建立

察举制和征辟制都是一种发现人才的方式,如果需要更多的人才,就需要培养人才。培养人才最好的方式莫过于教育。前140年,董仲舒向汉武帝建议“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不久,汉武帝在长安设立了太学,初设五经博士专门讲授儒家经典《诗》、《书》、《礼》、《易》、《春秋》。在太学中学习的人称为博士弟子,这些博士弟子在学业完成后,通过每年举行的“射策”,也就可以当官。关于“射策”,《汉书·萧望之传》颜师古注云:


射策者,谓为难问疑义,书之于策,量其大小,署为甲、乙之科。列而置之,不使彰显。有欲射者,随其所取得而释之,以知优劣。射之言投射也。
也就是一种答辩的形式。首先将问题书写在策,考生抽取以做答辩。所答辩的内容基本都是五经内容。根据《汉书·儒林传》记载:“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以为郎中、太常籍奏。”也就是只要能够熟练掌握五经中的一门,就有机会担任郎中、太常籍等官员。

太学教授
除了在中央设立太学之外,汉武帝还在地方全面推广郡国学。汉代的地方学校分为四级,郡国是学,县、道、邑、侯国是校、乡是庠、聚是序。学校设置经师一人,庠序置《孝经》 师一人。学校就类似于后世的中学,庠序就类似于小学。在官学的带动下,汉代的私学也十分兴盛。一些经师大儒就自己设立“精舍”“精卢”“学馆”、“书馆”等,招收学生,教授以儒家的五经和道德规范。由于官学招收的规模有限,因而汉代民间大部分人只能通过私学学习。

汉代教育
太学、郡国学和私学的建立,使得汉代的教育体系基本建立了起来。这些教育系统为汉朝的各级官僚机构提供了高素质的人才,也推动了汉文化的繁荣,对中国古代的教育制度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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