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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详细)公司单方面调岗,员工拒绝新岗位 并要求公司赔偿,能被支持吗?

 杨玲燕律师 2022-08-09 发布于辽宁

公司单方面调岗,员工拒绝新岗位

并要求公司赔偿,能被支持吗?

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往往会引发劳动者的拒绝,最后导致要么劳动者被迫离职,要么用人单位将劳动者开除。实践中常见的情况是:

情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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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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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两组情况,因简化漫画,写得并不那么详细。实践中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最后造成的局面千奇百态。比如情况一: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员工不去新岗位赴任,就在原岗位打卡,但实践中往往是用人单位将原岗位劳动者的打卡方式删除,劳动者根本打不了卡,劳动者没办法的情况下就造成了情况二,既不去原岗位上班,也不去新岗位上班,出现了极其尴尬的局面。小编在此说的是,调岗从来都是劳动争议纠纷中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用人单位单方面将劳动者调岗并不是所有情况都违法,所以小编的标题得不出一个具体是/不是的回答,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是否需要赔偿,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小编为此提供两个案例参考:

案例一:

伍某入职某公司。2017年7月20日,公司向伍某发出《调岗通知书》,内容为:“因你连续3次考核不达标,不能胜任销售序列(业务拓展)......公司研究决定,将你从销售序列(业务员)岗位调往市区本部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岗(非销售)岗位,调岗从2017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调岗后工资及其他待遇按照新岗位的标准执行。请你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天内将工作交接完毕后至新岗位报到,如超期未报到者,视为旷工。”伍某不服公司调岗决定,没有到新岗位报到上班,仍每天到原岗位报到。2017年8月22日,公司以伍某连续旷工为由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

二审判决:

公司解除与伍某的劳动合同是因为伍某未依照调岗通知书限定的时限前到新部门岗位报到并办理到任手续,视为连续旷工。如果伍某认为公司的调岗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诉,或者向工会委员会反映,要求协助解决,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到新岗位上班。伍某连续旷工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公司规章制度。某公司解除与其之间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也有相应的《劳动合同书》为依据,不构成违法解除。

案例二:

王某入职某公司,任木工(开夹板)一职。2019年11月11日,公司将王某由木工(开夹板)调整至办公室从事保安工作,并发出《调岗通知书》,载明不去新岗位则视为旷工。2019年11月12日,王某向被告邮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被迫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一审判决:

本院认为,法律规定调整工作岗位确因生产经营需要、调岗后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无其他违法法律法规的情形。本案中,其一,被告并未与原告协商调岗事宜;其二,原告调岗前的岗位为木工(开夹板),具有一定的技术性,被告并未取消该工作岗位,现仅将原告调整至保安岗位,且无证据证明调岗是生产经营需要,不具有合理性;其三,原告调岗前月平均应发工资4097.6元,虽然被告明确调岗后的薪资与原来签订劳动合同不变,但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2130元,明显降低。庭审中被告确认保安亦可通过额外加班(其他工作)获得木工同等工资,进一步证明岗位之间工资存在差距;最后,保安岗位工作时间三班倒,必然存在上晚班的情形,工作时间与原岗位比变动较大,必然对原告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综上,原告以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向被告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被告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实务问题

一、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劳动者能如何维权?

实践中,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造成的局面不外乎以下三种:

1、用人单位以员工不赴任新岗位构成旷工,将员工开除,员工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2、用人单位将员工就岗位劳动条件清除,员工以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被迫离职主张经济补偿金

3、员工直接不去上班,用人单位未开除员工,员工也未提出被迫离职,则双方劳动关系继续存在,劳动者没有任何赔偿/补偿,但此时用人单位仍需继续未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并随时做好劳动者回去上班的准备

二、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满足什么条件才不需要支付赔偿/补偿?

1、调岗须存在必要性。即调岗的原因是否基于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或者劳动者个人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情况等;

2、调岗前后的工资、工时、工作环境等应当持平。虽然岗随薪变,岗位的不同很可能导致工资、工时、工作环境产生差异,但是在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降低劳动者工资、过度延长劳动者工时、甚至大幅度改变工作环境,调岗则不存在合理性,也体现不出善意;

3、调岗不能过分增加劳动者的劳动成本。这里主要指的是对劳动者上下班通勤时间、照顾家庭等是否造成更大负担;

4、调岗不能具备侮辱性和惩罚性。

三、法律是否规定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调岗,无须经过劳动者同意?

事实上是有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0条存在三种情形:

1、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要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以上三种情况,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是不需要征得劳动者同意的,但是用人单位如果以这三种情况和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特殊注意: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调岗未经过书面形式变更,调岗能否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尾声

小编认为无论是用人单位想合规化进行单方面调岗,还是劳动者欲以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主张赔偿,都存在较多法律上需要注意的细节,用人单位切勿轻率地将员工开除,劳动者也切勿轻率的被迫离职,尽量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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