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以独特的思维模式写下了宇宙生命规律的告人类书——《道德经》,第一章是五千言的一个总纲,余下的八十章都是第一章思想的延伸。 《道德经》第二章就是老子对第一章中思维原则所作的详细解释,也是对第一章中“名可名,非常名”这句话的具体说明和进一步的阐述。 第二章的第一层面:一切名相认知都是相对的、暂时的。 首先,不执着于名相。人类对于所有名相认知皆是非常有限的不同角度而已。当人类站立宇宙的不同认知角度,原有的名相也随之消失,同时又产生新的名相,需要建立新的关系认知,而且每一个角度也不是唯一的、永恒的。 这就是“名可名,非常名”的真正含义。老子站在宇宙全息的高度,看到了万事万物的演化过程,告诫人们要顺应自然,不执着于名相。只有利益天下,功成而不自居,反而最终能成就自己生命的通达圆满。 其次,本章的逻辑联系为两个层次。第一,先从美恶、善与不善的概念,来破除人们固定的判断习惯。 老子用“恶”来与“美”对应,而不是“丑”!这里的“恶”并非善恶的恶,而是指人的主观和感情不接受的意思,也就是“讨厌”和“不喜欢”的意思。 如《道德经》第三十一章中说:“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 第六十二章中说:“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 第八十章中说:“甘其食,美其服。”第八十一章中说:“信言不美,美言不信。” 所以,老子所言之“美”与我们现代人所讲的漂亮、美丽等并无直接关系,而是指我们情感上“喜欢”和“爱好”的意思。 如关于“恶”的概念: 在《道德经》第八章中说:“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第二十章中说:“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若何?” 第二十四章中说:“曰馀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第三十一章中说:“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第七十三章中说:“天之所恶,孰知其故?” 所以,此处对应于“美”的“恶”,不是道德伦理上的说教和评判,更不是“邪恶”的含义。这仅仅是情感上的“讨厌,不喜欢”而已,正好与“美”对应。 第二,再用有无、难易、长短、高下、音声、前后的概念,来说明人们使用的名词和概念在含义上非常具有局限性和相对性——都是指相比较而存在,相依靠而生成,只是不同的对立概念使用的不同词汇。 老子以多角度、多思维层次的认知方法,破除了固定僵化思维模式,这两者是环环相扣、一气贯通的。 再次,人类究竟如何做,才能够打破固定的僵化思维模式呢?老子提出至高无上的“无为”和“无言”的著名方法论,就是能够让人类生命演化机制达到最大效能。老子让我们进入圣人之治的心理状态,去演化它。 老人提出了“无为”,但不是无所作为、随心所欲,而是要以辩证法的原则指导人们的社会生活;以大视野、大胸怀、大思想的角度,来帮助人们寻找顺应自然、遵循事物客观发展的规律。 无为是要积极地做,按照规律顺势而为去做,而且做了能够归于天下、归于他人。这样的人生,才是大安心、大自在、大成功的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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