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没有建立功劳,而进行奖赏,那么就会造成大家都不认真干活的局面。大家都不认真干活,国家还怎么发展,军队还怎么有战斗力。对于有贡献的能臣武将,要给予相应的奖赏,以此来提高他们的积极性,为国家多出力。以功劳大小论英雄,来促进国家的发展。同样,一个人没有犯什么罪,而进行处罚,就会让大家寒心,造成都不愿意做事的局面。多做必然多错。没错都要进行惩罚,何况有错呢。如此,国家则难以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同样阻碍社会的发展。对于有罪而不惩罚,就会造成法律权威的削弱,让更多人铤而走险,去实施犯罪,反正有罪可以不罚,他们就会有恃无恐,扰乱社会秩序。长此以往,国将不国,永无宁日。所以,赏罚分明是一个国家走向成功的基本要素之一,也是荀子“崇法”思想的核心要素之一。 遇见是缘,点亮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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