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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兼职督学劳务费每人每月1400至1500元

 听月思雨001 2022-09-23 发布于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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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教育局印发雨政教督〔2022〕4号文件,颁布《雨花台区兼职督学考核办法》,明确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雨花台区兼职督学每人每月督导4至5所学校(幼儿园),兼职督学劳务费每人每月1400至1500元,年度考核人均1000元,其中督导5所学校的兼职督学,年度另行奖励500元。”全文如下:

南京市雨花台区兼职督学考核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和《南京市教育督导人员参与督导评估工作有关费用管理办法》,为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督学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全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区兼职督学

二、考核原则

1.发展性原则:考核内容和结果有利于促进督学改进工作。

2.客观性原则:采用自评、他评和综合考核等多种评价方式,客观反映督学履职情况。

三、考核内容

1.按照要求及时规划和总结督导工作。每学期向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交一份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

2.到责任区单位开展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少于一次(寒暑假除外),每次督导时间不少于4小时,填写《督学工作记录表》、撰写责任区督导报告,并及时上传省教育督导信息系统。

3.按时参加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有关培训,并有相应记录。

4.按时参加区督学例会及联席会,并积极主动交流发言。

5.及时发现责任区单位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落实。发现安全隐患等严重问题,需下发《督导整改通知书》,并确保责任单位限时整改。

6.按时完成责任单位满意度问卷调查,并做好汇总统计,撰写调查报告。

7.按时完成专项督导报告等材料。督导前预先思考,周密安排;督导时方式多样,确保效果;督导后及时总结,撰写督导报告。每年最少撰写1份督导案例。

8.及时、妥善处理责任单位相关投诉,并填写《受理投诉、建议记录表》。

9.按时完成省、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各专项督导工作及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责任单位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有效性评价和满意度调查。

四、考核标准

《南京市教育督导人员参与督导评估工作有关费用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区责任督学的劳务费(含工作补助、交通补贴、误餐补助等),按中小学每月每校不高于600元、幼儿园每月每园不高于500元标准发放。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雨花台区兼职督学每人每月督导4至5所学校(幼儿园),兼职督学劳务费每人每月1400至1500元,年度考核人均1000元,其中督导5所学校的兼职督学,年度另行奖励500元。

(一)月考核

兼职督学月考核包括基础性考核和奖励性考核两部分。

其中基础性考核1400元,主要考核督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包括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组织处理、处分。基础性考核劳务费,视情况减发直至全部取消。

1.玩忽职守,不作为、慢作为,贻误督导工作;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影响督导结果公正;

3.滥用职权、乱作为,干扰被督导单位正常工作;

4.发现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或者危及师生生命安全隐患而未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

6.其他没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职责。奖励性考核100元,主要考核督学撰写督导报告情况,执笔责任区督导报告50元,督导报告被区督导报告选用50元。

(二)年度考核

1.考核程序

(1)自查自评。兼职督学对照考核细则自评并填写自评表(见附件)。

(2)责任单位考评。挂牌督导学校(幼儿园)对兼职督学工作进行满意度评价。

(3)区教育督导室综合考核。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各督学自评、责任单位考评的基础上通过访问相关人员、查阅有关资料后进行综合考核,作出考核结论。

(4)上报区教育局局长办公会审定。

2.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称职,60-79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

3.年度评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兼职督学,当选“优秀督学”;论文、案例质量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征稿征文活动,督导报告有特色、有实效的,当选“研究型督学”;业务能力强、工作有创新的兼职督学,当选“创新型督学”;责任区内督学配合默契,联合督导次数多,成效显著的,可以评为“优秀责任区”。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定为不称职:

(1)参加督导工作次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2)违反督学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3)督导工作有失公允,督导结果不客观、不公正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该兼职督学的评优资格:

(1)责任单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责任单位办学行为不规范,社会反响强烈的;

(3)不服从统一安排,影响督导工作进度的。

6.结果运用

(1)年终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兼职督学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责任督学,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进行表彰奖励,择机上报参加上级优秀督学评选;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将予以解聘。

(2)年终考核情况将上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并放入督学档案。

附件:雨花台区兼职督学年终考核评估细则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3月14日

附件:

雨花台区兼职督学年终考核评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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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学有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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