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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思考

 心态归零 2022-09-30 发布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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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以下简称卫健)系统作为重要的民生领域,近年来财政投入和业务收支规模逐年加大,经济活动监管任务也不断增加。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是基层卫健系统提升监督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促进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但笔者在开展市卫健局领导干部经责审计中发现,目前基层卫健系统在思想重视、内审机制、人员配备和监管指导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持续推进内审工作仍需加力。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审重要性认识不足

基层卫健系统领导层面未充分认识到开展内审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仅将内审工作当做是对单位经济收支活动的记录,内审工作的开展仅停留在配合审计机关工作或是应付上级检查,甚至将内审当做一种形式化的工作。笔者在审计中了解到,该市卫健系统近五年未编制过内审工作发展规划、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也未制定内审工作办法和流程等;对内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也导致卫健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内审工作缺乏监督指导,相关下属单位内审工作流于形式,部分医院虚挂往来、少计资产等多个账面问题均未得到及时发现和整改。

(二)内审管理机制不健全

一是内审机构不够健全。根据《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基层卫健系统各单位及二级以上医院均需设置内审机构。但笔者在审计中发现,该市卫健局机关及其下属的两家医疗机构均未设置内审机构,内审工作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独立性难保障,制约了内审职能的发挥。二是内审制度不够完善。“制定规章制度”是卫健主管部门对本系统内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主要职责之一,而该市卫健局未严格履行该项职责,未建立相应的内审制度,致使卫健系统内审工作开展无章可循、无规可依,内审监督质效难以发挥。

(三)内审人员配备不到位

当前,基层卫健系统内审人员大多由会计专业财务人员兼职,既当“裁判员”也当“运动员”,导致内审工作深度和质量难以保证。以该市卫健系统为例,一方面,内审人员数量配备不足的情况较为普遍。卫健局机关及其下属的四家市直公立医院中,仅一家医院配备了1名专职内审人员,均未达到《规定》关于“年收入及资产总额均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单位及二级以上医院,专职审计人员不少于2人”的要求。另一方面,内审人员专业素质不强的现象亟需改善。部分内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缺乏系统的审计专业知识及必需的审计业务能力,这些都导致工作开展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内审工作质量难以保证。

(四)内审作用发挥不充分

依照《规定》,卫健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实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内审监督全覆盖,对本级和所属重点单位要每年进行审计。但笔者在审计中发现,该市卫健系统近五年来仅开展过一个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责任审计,且内审监督仅停留在简单的经济收支活动记录,没有深入揭示和反映卫健系统重大财务收支、资产管理、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内审监管的覆盖面不足、深度不够,导致该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重复支付工程款、国有资金无法收回等重要问题长期未被发现,内审监督制约、防范风险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监管质效亟需提升。

二、改进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业务指导

一是健全内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卫健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审工作的直接领导,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并加强对内审工作规划、队伍建设、质量控制等重要事项的管理。二是加强主管部门的监管指导。卫健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中“指导和监督本系统、本地区及所属(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加强对下属单位内审工作的指导监督,对存在问题及时研究制订防范管控措施,充分发挥内审自我监管、自我整改作用,从源头上减少问题发生。三是强化审计机关的监督指导。审计机关应在内审机制建立、操作规程、质量控制等方面开展监督指导,并加大对其落实内审结果程序的后续跟踪检查力度,确保内审发现问题得到整改,内审成果得到应用。

(二)建立内审机构,完善制度保障

一是要建立独立履职的内审机构。基层卫健系统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独立于财务核算、纪检监察、法务法规等职能的内审机构,明确内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及经费保障等。二是要出台科学系统的内审制度。各单位应根据上级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出台涵盖审计计划制度、审计全覆盖制度、操作规程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及成果运用制度等内容的内审工作规定,促使内审工作全过程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保障内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一是配足专职人员。基层卫健系统各单位应合理选配政治素质过硬且业务能力精湛,具有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熟悉审计、会计业务及本单位业务活动的专职人员从事内审工作,并依照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内审人员,保证内审机构相对的独立性和较高的权威性。二是提升人员素质。内审工作专业性强、要求高,各单位可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开展业务培训、以审代训、业务研讨等方式,对内审人员进行审计知识和技能、财务会计、计算机应用等各方面的业务培训,并鼓励内审人员参加相关专业资格考试,不断提升内审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健全内审机制,提升工作质效

一是加强内审高质量建设。基层卫健系统可按照上级内审高质量建设试点单位建设的要求,抽取系统内的部分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在内审体制机制、人员配备和监管模式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促进内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拓宽内审监督覆盖面。卫健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中“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实现审计全覆盖”的要求,有计划地对本级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项目建设等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内审监督全覆盖。三是运用内审监督新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数据审计方式,加强对信息系统数据库的分析与运用,推动审计信息技术与内审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内审工作质效。

注: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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