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的影响力来自哪里? ![]() ![]() ![]() 学校教育的目的在于培植孩子们正确的价值观和价值体系。这种影响力的产生,完全取决于学校内部各种关系之中,师生关系,师师关系,领导与教职员工的关系,生生关系,环境与师生的关系等等,也就是说,校园整体的关系构建起来的场域形成的影响力,是对学生及其内部活动的一切人产生教育作用的源泉。这里把在学校内部活动的一切都包括在受教育范围内,是因为教育是一种反思性的活动,每一个人都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都在教育和受教育中不断协调自己的认知与行为,产生新的认知与行为模式。一所好的学校,每一个人都在成长和发展,包括教育者本身,以及在学校参与校内活动的人。譬如一个外来者,因为受学校的整体氛围影响,抑制住吸烟的冲动,并感受到吸烟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就会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一种反思性的效果。总之,学校的教育影响力,作用对象,不仅仅是学生。 但我们应该看到,并不是一切行为都会产生教育学意义上的影响。因为有些行为,显然与教育目的相违背。这就需要说明什么样的行为才具有教育学意义。我们认为,能够引发学生及其学校里各种人员的良好行为与正面认知的行为,才具备教育学意义。 而对一个学校来说,如果要对学生产生更加持久的影响力,即达到教育目的,问题的落脚点就在于如何在学校场域引发更多的具有教育学意义的行为,或者说,怎么让学校活动的人员包括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学生等各种人员的行为具备更多的教育学意义或者教育意向。一个学校要办得成功,关键就在于,学校里的一切行为能否具备教育学意义。教育,是迷恋人成长的学问,范梅南的这句教育名言告诉我们,一个学校内活动的人员,能够从教育学的意义来考量自己的行为,是学校形成教育学影响力的重中之重,关键要素。 这就是说,学校内部的一切人员,在行为上应该相协,即都具备教育学意义或教育意向。对待工作的使命感,认真程度;对学生的关爱、关注和关心,发自内心;对生命的成长与发展有整个一套与整体教育目的相一致的观念体系;有一种道义上的自觉性和直觉;对学生的发展有一种敏感性,并自我验证自己的行为是否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具备反思性,即学会从自我矫正的角度来看待自己的言行对学生健康发展的影响力,等等。在面临不确定性时,首要原则是,是否有利于学生的健康发展,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 毋庸讳言,在很多学校,教师是两面人:在课堂上,是知识的化身,道德的代表,在课后是真实的自我,知识上不完备(达到完备是不可能的,因为知识浩如烟海),道德上须不断完善,这就是现实。而这种两面性不但不会带来教育学意义上的影响,反而会对学生的发展产生负面的作用,成为学生议论的对象。而如果教师能够真实的面对自我,把自己也定义为发展着的人,知识上会不断追求,道德上不断完善,则会对学生产生教育学影响,每一个人都在不断发展进步成长中,这样就可以协调自己的行为,面对真实的教育情境。 还如,宿舍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等,都应该从教育学意义的角度来看待自己的行为,自觉把自己的言行与学校教育的目的相协和,这样就能产生巨大的教育作用。如果校园内各种关系的整体存在太多矛盾、不一致、言行相离、各行其是的地方,学校的教育学影响力就会大大减弱,甚至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两面人的产生,与此,不无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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