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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维生素 D vs 活性维生素 D

 名天 2022-11-09 发布于江西

维生素 D 简介



维生素 D 是一种脂溶性的开环固醇类物质,包括动物来源的维生素 D3(9,10 - 开环胆甾 - 5,7,10(19) - 三烯 - 3β - 醇)和植物来源的维生素 D2(9,10 - 开环麦角甾 - 5, 7,10(19),22 - 四烯 - 3β - 醇),化学结构见图 1。


  

图 1 维生素 D 的化学结构



维生素 D2 和维生素 D3 本身没有生理活性,需要在人体先后经过肝脏 25-羟化酶和肾脏 1α-羟化酶催化生成具有生理活性的 1,25-(OH)2-D,并与组织中广泛存在的维生素 D 受体结合后,才能发挥激素样作用。


维生素 D 主要生理作用是促进钙和磷在肠道中吸收,并抑制甲状旁腺素(PTH)释放,维持血钙和磷水平正常,进而保证骨骼健康和神经肌肉功能正常。维生素 D 的骨骼外作用包括对肌肉、心血管、代谢、免疫、肿瘤发生、妊娠和胎儿发育等多方面的影响。




普通维生素 D 和活性维生素 D 及其类似物



  • 普通维生素 D 即指维生素 D2 和维生素 D3,二者在临床上均用于维生素 D 缺乏的预防和治疗。


  • 活性维生素 D 是指普通维生素 D 经羟基化后的产物。主要指骨化三醇 [1,25-(OH)2-D3]。


  •  活性维生素 D 类似物的代表药物是阿法骨化醇 [1α-羟基维生素 D3] 和帕立骨化醇 [19-去甲-1,25-(OH)2-D)。


普通维生素 D 与活性维生素 D 及其类似物的比较

  

  

  



维生素 D 的选择



1. 单纯维生素 D 缺乏选普通维生素 D 还是活性维生素 D?


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知道,普通维生素 D 和活性维生素 D 有以下两点不同 :


(1)半衰期


作为维生素 D 缺乏及防治骨质疏松症的基本健康补充剂,普通维生素 D 半衰期长(2 ~ 3 周),可能持续地为合成人体代谢所需要的活性维生素 D 提供底物。


而活性维生素 D 及其类似物,半衰期短,虽然能快速起效,但作用时间短,不能满足人体维生素 D 的持续供应,一般作为药物使用,不能作为营养素来补充。


(2)安全剂量


由于活化维生素 D 的 1α 羟化酶的合成严格受到 PTH 的调节,摄取较多的普通维生素 D 也很难升高血液循环中的 1,25-(OH)2-D 水平,这样使得维生素 D 的安全剂量很宽,一般不会出现过量中毒的安全问题。


而活性维生素 D 进入体内后能直接发挥作用,在体内达峰时的浓度可以明显促进肠道钙的吸收,其安全剂量较窄,如同时摄入过高剂量的钙剂,可能出现高血钙和高尿钙的副作用。


综上,普通维生素较活性维生素更安全。


对于单纯维生素 D 缺乏的患者,肌注普通维生素 D 被证明同样不安全


所以,单纯维生素 D 缺乏人群,无合并甲旁减或明显吸收障碍、肝肾功能异常等影响维 D 吸收代谢人群,首选口服补充普通维生素 D,不应直接口服活性维生素 D 及其类似物。


对于肝肾功能不全的维生素 D 缺乏的患者,肝脏 25-羟化酶和肾脏 1α 羟化酶缺乏,普通维生素 D 合成 1,25-(OH)2-D 不足,可以直接补充骨化三醇,但须定时监测血钙水平


对于肾功能不全的维生素 D 缺乏的老年人,由于肾脏 1α 羟化酶缺乏,补充普通维生素 D 的同时需补充适量阿法骨化醇。


2. 甲状旁腺功能减退时维生素 D 制剂如何选择?


除了每日补充元素钙 1.0 ~ 3.0 g(分次服用)外,维生素 D 及其类似物可促进肠道的钙吸收,在甲旁减的长期治疗中具有重要地位。


甲旁减患者由于 PTH 作用缺乏,如果单独使用普通维生素 D,则需要很大的剂量,由于普通维生素 D 可在人体脂肪组织内蓄积,停药后需要 2 周 ~ 4 个月才失效,有发生高钙血症的风险。


由于甲旁减患者的肾脏 1α 羟化作用减弱,普通维生素转化为活性维生素的过程受阻,因此选择骨化三醇理论上最合适。


此外,对于以活性维生素 D 或 PTH l-84 为主要治疗方案的患者,推荐每日补充普通维生素 D 400 ~ 800 IU,也可根据血清 25-(OH)-D 水平补充普通维生素 D 以避免维生素 D 缺乏或不足。


3. 骨质疏松症维生素 D 怎么补?


虽然补充普通维生素 D 在不同人群中增加骨密度、降低骨折和跌倒风险的作用尚存争议,但普通维生素 D 常作为骨骼健康的基本营养补充剂已经获得了大家公认。


建议骨质疏松症患者定期监测患者血清 25-OH-D 和 PTH 水平,以指导调整普通维生素 D 的补充剂量,建议至少将血清 25-OH-D 浓度调整到 20 ug/L(50 nmol/L)以上,最好在 30 ug/L(75 nmol/L)以上,以防止维生素 D 缺乏引发的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和骨密度的降低。


活性维生素 D 及其类似物是经过羟基化的维生素 D 类似物,属于骨质疏松症的治疗药物,推荐用于年龄在 65 岁以上或血清肌酐清除率小于 60 mL/min 者。


对于明显缺乏维生素 D 的骨质疏松症患者,必要时可予普通维生素 D 以纠正维生素 D 的营养缺乏,同时给予活性维生素 D 以发挥其对骨质疏松症的治疗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活性维生素 D 的患者,不能根据血清 25-(OH)-D 浓度调整药物剂量,而可依据血清 PTH 水平及骨转换生化指标,评估药物的疗效




课后题:下列处方是否正确?



1. 为骨质疏松症患者同时处方骨化三醇胶丸和阿法骨化醇胶丸


解析:此处方属于重复用药。骨化三醇属于活性维生素 D,阿法骨化醇属于活性维生素 D 类似物,二者药理作用相同,属于重复用药且合用可能增加高钙血钙风险,不建议联用。


2. 为肝功能不全骨质疏松症患者开具阿法骨化醇


解析:此处方选药不适宜。阿法骨化醇需要经肝脏 25-羟化酶羟化后才能转化为活性维生素 D [1,25-(OH)2-D3]。


肝功能不全患者,肝脏 25-羟化作用减弱,使阿法骨化醇转化为活性骨化三醇过程受阻,所以不建议选阿法骨化醇,而应该选不需肝肾羟化的骨化三醇。


✩ 本文仅供医疗卫生等专业人士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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