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2023年1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而制定,旨在规范和加强广告绝对化用语监管执法,有效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详见↓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广告监管执法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广告监管工作实际,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ggsjd@samr.gov.cn,邮件主题注明“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反馈意见”; 2.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邮编: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6日。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12月7日 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 (征求意见稿) 九、市场监管部门对广告绝对化用语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据《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实际情况,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资料:市场监管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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