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2022/11/6
早期的哲学家和数学家有一个共识,这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公理必须是明显为真且是无法证明的命题。之所以它既无法证明却又明显为真是因为它在任何情景下都严格符合每个人的经验以至于无可置疑、证无可证,这是公理所应具有的一个根本属性。比如欧几里得的直线公理:“过相异两点能且只能作一条直线”,又比如人的意识与行动公理“人是有意识的”及“意识导致人的行为活动”等等。公理是人类表达知识的最原始形式,或称元知识。
人的所有知识不论是源自于经验还是源自于推理,其任何论断或命题都可以表达为公理和从公理推理所得出的结论。通过日常型思维思考活动得到的知识我们可以称之为常识;通过理论性思维思考活动得到的知识用专业话语来说就叫做原理、推论或理论。所谓“原理”必须是公理的最简明(简单直接明显)的推论,任何学科的原理都必须是明显为真的。只是,原理命题相对公理命题而言其显明程度要低。因为原理需要用公理来支持证明,或者说原理应得自于公理的推论。公理无法证明也不必证明,而原理必须得到证明,这就意味着原理相对公理而言其命题为真的显明性或者说自明性要低。换句话说,命题表达的繁杂程度即意味着自明程度的降低。
作为思想者或理论工作者应该明白的一个道理是:他的每一个理论主张、理论结论(论断和命题)都必须出自一些原理的推论且不得互相矛盾、冲突。没有常识支撑或原理依据凭空而下的结论是武断的结论,不论它看起来似乎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如果说它是正确的,必须经过证明,如果是说它是错误的,必须经过证伪。对于那些未经证明而我们又似乎觉得是正确的论断和命题,我们可以用之为假设,或称其为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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