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看到这事,我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除了这个题目里讲到的“男生穿过的lo裙女生不好穿”以外,社会上还有很多类似的现象,包括但不限于: 草泥马是严重的人身攻击 约会男生出钱多 处女情结远比处男情结更普遍 女方不孕比男方不育更易导致离婚 长期以来我国刑法不认为女性可以强奸男性 男性暴露癖被认为是性骚扰而女性就不一定 拥挤场所男女密切接触,前者容易被认为是性骚扰 以前农村长辈玩男童jj可以接受但不能玩女童下体 女生花在外貌上的成本远多于男生 孩子多数跟男方姓 ……………… 以上这么多社会现象,其文化内核都是一样的,全部基于一个总的伦理基础:父权制架构下,男性以力量为特征的性别标志对女性以性为特征的性别标志天然具有主导和支配的特性,男性是性的主体,而女性是性的客体。 这一内在逻辑可以解释上述所有这一大堆社会现象。从这个角度,lo裙事件也很好理解。 男性因为其性别,其身体天然具有性的主导性和攻击性,穿着女装,意味着与女装挂钩的“性的私密性”受到男性“攻击性”的侵入和玷污,女生再穿就可能反感。也就是“男人穿过的是脏的,女人再穿不合适”。这种脏不是指实体上的脏,而是指基于性别而定义的侵略性。 极端一些说,如果一件女士内裤被男士穿过,就算洗得再干净,女士再穿也常会有不适,要是被外人得知,这一女性还可能被污名化。这种不适,远远超过男士内裤被女士穿过所造成的效果,因为在父权制语境下男性具备“性的主体性和攻击性”而女性不具备。这和女性不是强奸罪主犯,其伦理内核是同一个玩意。 同样,不少男士还喜欢原味丝袜内裤之类的女士贴身衣物,而女士喜欢男士贴身衣物的比例就小很多,道理都是一样的,皆因为女士衣物所蕴含的“性的私密性”具有比男士远大得多的价值。 虽然lo裙和内衣裤有区别,但是毕竟也是性别特征强烈的女装,在异性穿着方面,自然也会具有“性的私密”的文化含义。 本质上,这是父权制伦理过度强化了以性为本质特征的,对男女以性的主体和客体为刻板划分的定位体系,导致了对男性的性别歧视。在父权制下,男性并不只是受益,同样也有吃亏的时候,这件事就是如此。 当然,从店家的角度看,心情可以理解,而且他们也不是一上来就拒绝,此前受到过不利的商业影响才这么做的,确实也有难处。但由于法律没有规定衣服的性别属性,因此对男女消费者试穿同一衣服的区别对待,至少在法律上不能说是没有问题的。 这是社会伦理、文化和法律多方面共同的问题,不是一句简单的对错就可以概括的,更不能一棍子打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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