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西学中”,再启动|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学习中医(“西学中”)备案攻略

 期茶 2023-06-26 发布于上海
图片

“西学中”,再启动

图片

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发展中医药事业,不少西医也在通过学习中医、研究中医,不断吸收我国传统医药文化的精华并用于实际,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早在2011年本市就制定了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开展相应工作的文件,有700多名临床类别西医学习中医人员完成了备案工作。这项工作不仅充实了本市的中医工作队伍,也为下阶段更好地推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促进中西医结合,鼓励西医学习中医,推进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在临床的广泛应用,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于2022年1月6日联合发布了《上海市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开展中医诊疗活动执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22年2月7日起再次全面启动上海市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学习中医(“西学中”)备案工作。

图片
图片

 备案对象及所在机构 

图片
图片

0

1

备案对象

西医参加市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或委托举办的不少于2年的西医学习中医系统学习培训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可向其主要执业机构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西学中备案。

图片

0

2

备案对象所在医疗机构

此次《管理办法》将备案对象所在医疗机构的类型拓展到全市各级各类设有中医科或中西医结合科等中医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向主要执业机构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图片
图片
图片

 办理方式及材料 

图片
图片

备案人员向主要执业机构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西学中”备案,备案后《医师执业证书内》加盖备案专用章。

0

1

办理方式

医师可以通过中国上海“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2694f9cd-913a-4e69-9b08-636eea4db945)了解具体办理要求,并将材料递交至主要执业机构发证机关工作窗口。

0

2

办理材料

(1)《上海市西学中医师备案申请表》

图片

(2)上海市西医学习中医合格证书复印件(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图片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图片
图片
图片

我国的中医药事业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西学中”工作只是其中一小部分。但做好这项工作有助于鼓励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学习、运用中医药理论和中医诊疗技术提高临床疗效;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提升医疗机构和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百姓健康权益。

图片

供稿:朱荟文

编辑:王蕴涵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