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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汉字 第四十六课 为

 知愠课堂 2023-07-22 发布于广东

大家好!以字育人,以字正身,我们继续讲解汉字,和大家一起探寻笔画间的逻辑,化繁为简,领略汉字之美。这一节我们学习“为”字。

wéi会意字。从爪象。甲骨文和金文像手牵象本义:做事、作为本质意义:有目的指向的行为。在使用中的具体意义有:做、作、干、制作、创作、治理、变成、成为、是、种植(营作)、使、以为、认为、演奏等。做虚词,表指向。引出作行为的主动者:被。表示时间或处所:于、在。表示并列关系:和。表示假设关系:如、若。表示选择关系:或、抑。用于名词性偏正结构中:的、之。宾语前置的标志。附于表示程度的单音词后加强语意。

假借为“伪”

wèi 帮助、佑助。作介词,表指向:因为(由于)、替(给)、 为了、向(对、朝)等。

通“谓”。言说、告诉。


“為”是“爲”的异体字。古籍多以“爲”代替“為”。现代汉语将“爲”和“為”都简化成“为”。

爲,甲骨文由“又”(抓、牵)+“象”(大型力畜)组成,表示手牵大型牲畜(很可能是大象),指挥牲畜劳作,以减轻人们体力劳动的强度。可见,在最初“为”字所记录的行为就具有明显的目的指向。在使用中这一意义愈发突出。后人在用“为”字的时候不管作实词还是作虚词,指示“目的指向”的作用都十分明显。

例如:

“成为”的“为”表示发展变化所指向的最终结果。

“因为”的“为”指向原因。

“为什么”、“为何”的“为”既可以指向结果,也可以指向起因。

“为人处世”的“为”不单指“如何做人”这个动作,更包含了“成为怎样一个人”这个方向问题。

“有为青年”的“为”不单指青年做了许多事情的行为,更指所做的事情指向崇高目标。

可见,“为”的义项虽然很多但可以简单归纳为两个方面:

一、具体的行为,如:做事、作为、创作治理等。

二、行为的指向,如:在、替、向等。

当“为”偏重表示“行为”的时候多以动词的形式出现。当动词意义弱化,在语句中作虚词的时候多以介词、连词、助词、语气词等形式出现,偏重“指向”的含义。

中国文化强调人要“有为”——人生的发展要指向崇高的目标。

启蒙幼儿的经典《三字经》里就有“彼虽幼,身已仕。有为者,亦若是。犬守夜,鸡司晨。苟不学,曷为人。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刘晏年纪小小就担当国家重任。要想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只要勤奋好学,也可以和刘晏一样狗在夜间会替人看守家门,鸡在每天早晨天亮时报晓,人如果不能用心学习,又如何达到崇高的人生目标

随着历史发展,社会文明不断提高,人们对自身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从初期的个人要有所作为,渐渐提升为要通过自身的作为影响更多人——不单要“为己更要“为人

孔子总结这一现象为: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

为了提高自我而学习,现在除了提高自我,更要为了教育、影响别人而学习。

孔子说的古代,天下清平,礼教兴盛,人人皆有求学之心。古之学者,只需为提高自身而学——古之学者为己

至于孔子所处的春秋之,纲纪废乱,礼乐崩坏。人心不古,无心求学。故当时学者提高自身文化修养,更需着力推广君子之道、礼乐之教,影响世,以提高社会文化水平,使国家清平,社会和谐,百姓安居乐业。“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第六)——今之学者为人。

为人之学是儒家与其他学派最大区别。为人而学,承担集体、社会责任,成就了儒家文化的伟大,亦成就中华文明之经久不衰。

在儒家“有为”和“为人”的基础上老子提出一个深刻的命题:“无为”。

无为”是中国先秦时期道家思想术语,是《道德经》里的重要概念。

人们往往望文生义,以“不追求,不作为”理解老子的“无为”。而将道家与儒家对立起来:道家提倡不作为,儒家提倡有所作为。

其实,儒家的“有为”、“为人”与道家的“无为”只是从不同的角度与层面论述同一个问题,他们之间并没有任何矛盾。

产生这个误会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

一,没有充分理解《道德经》这本著作的主题。以为这本书讲的是玄之又玄,虚而又虚的“虚玄”之学。而不知道《道德经》是中国古典哲学的代表作,讨论的是严肃的哲学问题:主观意识与本质规律的关系。

二、只注意“为”表示具体行动的具体意义,认为“无为”就是“没有行动”。而忽略了“为”表示目的指向的本质意义。

在《道德经》里“无为”指的是“没有主观目的指向”也就是排除主观意识干扰,让意识贴近本质规律,最终使意识完全符合本质规律——这正是整部《道德经》的主题。

例如:

第二章: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因此(规律不以意志改变),最有智慧之人处理事情的时候没有主观的目的指向(完全依据规律),通过语言(主观意识)交流以外的方式获得或传播知识。

第二十九章: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因此,最有智慧之人的思想和行为没有主观的目的指向(完全依据规律),所以不会不符合实际;思想方法不会固定不变(根据事物的发展变化而变化),所以不会失去对事物的正确认识。

第三十七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本质规律不主动去干预事物的发展变化(没有主观目的指向),但事物的发展变化无不受其制约。

第四十八章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之,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

在学习求知的过程,知识和体验不断增加。总结归纳过程,丰富的知识和体验转变成抽象而简洁的规律。最后,理性认识被完全吸收,变成感性的存在——就好像没有了理性的“知识”一样。思维达到没有主观目的指向的境界,就没有处理不了的问题。

在《道德经》里不管是“圣人”、“道”还是学习的终极状态都是“无为”——(思维)没有主观目的指向,摆脱了主观意识的干扰。这是最高的智慧也是道家所追求的理想状态。

唐末五代时期的道教学者杜光庭在《道德经注疏》里写道:“无为之理,其大矣哉。无为者,非谓引而不来,推而不去,迫而不应,感而不动,坚滞而不流,卷握而不散也。谓其私志不入公道,嗜欲不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事成而身不伐,功立而名不有。

杜光庭的解释里“为”就是指主观意识的“目的指向”,而不是指具体行为。

没有主观目的指向,摆脱了主观意识的干扰,思考问题处理事情完全按照实际情况和事物发展规律——具体到个人的行为上不就是“(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律)(思考问题,处理事情)合一”么??

可见,后世儒家提出的“知行合一”在本质上就是道家“无为”的实现方式。

儒家的“有为”、“为人”讲的是做事、做人的方向和目标——为什么要做?

道家的“无为”讲的是做的方法——怎样做?

它们分别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和层面讲同一个问题,互为补充,并没有任何矛盾冲突。儒家的“有为”最终发展成“知行合一”——也就是道家的“无为”。道家的“无为”具体落实为“私志不入公道,嗜欲不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事成而身不伐,功立而名不有。”——正是儒家的“知行合一”。

这正是道儒一家,和谐统一的表现!

好,这一期分享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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