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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对病案拥有哪些权力?

 病案科普 2023-10-19 发布于河南

在病案管理的相关文件中,涉及到患者的有《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和2018年10月1日实施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疫情中,查阅资料不便,近期会更新较慢哦。

1、什么是病历和病案?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

2、病案属于谁?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所以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

3、患者能查阅病历吗?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患者有权查阅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4、患者能复印病历吗?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患者要求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

5、患者能对病历拍照吗?

目前无具体规定,要看医疗机构自己的要求。但从“法无禁止皆可为”的角度说应该是可以的。

6、谁可以复印患者本人的病历?

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中,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为a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b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而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规定,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在场,但关于近亲属指哪些亲属并不明确。两个文件出现了矛盾,理论上应该听《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

7、患者本人复印病历需提供什么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首先有效身份证明都得是原件,目前没有具体规定哪些是有效身份证明,但在《刑法》中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是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所以身份证,护照,社保卡,驾驶证是可以的。除此之外,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应该也是可以的。

总之,关于病历查阅与复印这一块还有一些规定不清楚与矛盾的地方。以上仅为个人理解,如有错误敬请指出。

其他问题可参考文件: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nhc.gov.cn)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国令第701号)_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ww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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