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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教学中学与用的三重关系

 delight0001 2024-02-21 发布于北京

赵理文 字数:2645

        一切学习都不是为学而学,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但在不同教育培训形式中,学与用相互联系和作用的方式是不同的。党校教育的重要特点之一,就在于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学以致用决定了党校教育的学与用之间具有更为密切和直接的联系,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包含、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相互促进。理解党校教育中学与用的关系及其特点和作用方式,有助于我们更加自觉和更加有效地进行学习,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相互促进:学以致用,学用相长
  党校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学员的主义马克思理论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以便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推动当前我国改革、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因而学与用的关系极为紧密而直接。校方为用而教,学员为用而学;今天的学是为了明天的用,甚至是今天的用。
  党校教育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本质特点,决定了学与用之间必然相互促进,学用相长。
  一方面,用能促学。由于党校教育突出学以致用,在校学习有助于提升干部的履职尽责能力,因而“用”就成为促进学员“学”的内在动因和持续动力,增强学员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积极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推动学员认真刻苦地深入学习,实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成。同时,由于“用”是“学”的目的并决定“学”的内容,所学与所用密切相关,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就会把党校学习与自己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从而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提高学习的实效性。
  另一方面,学能促用。学是用的基础,能够增强用的本领,提高用的能力。所谓“能力”,就是做事的本领。而要提高做事的本领,就必须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懂得做事的方法。只有符合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才能取得实践的成功;只有懂得做事的方法,才能事半功倍。而无论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还是懂得做事的方法,都离不开学习、有赖于学习。学得越多、越好、越深,用得就越正确、自如、成功。对学员来说,通过党校学习,可以提高自身的主义马克思理论水平和运用主义马克思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履职能力和领导水平,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开展。
  相互包含:学中用,用中学
  在党校教育中学与用又是相互包含的,学中有用,用中有学。所谓“学中用”,就是在学习过程中运用所学理论去分析研究问题,特别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形成相关认识成果和工作思路,或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改造主观世界,提高认识能力,增强党性修养。所谓“用中学”,就是在运用所学理论分析研究问题的过程中,领会、巩固、强化和深化所学理论,乃至形成新的思想认识,丰富和拓展理论。
  “学中用、用中学”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主义马克思学风在党校教育中的体现和运用,也是干部学习理论的鲜明特点。主义马克思理论来自实际并指导实际,只有联系实际,才能学懂弄通;只有运用于实际,才能发挥指导作用。学员长期工作在改革发展第一线,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也有许多有待深入思考和解决的问题。他们到党校来,就是希望借助党校优质教学资源,结合理论学习思考和研究他们工作中遇到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寻找解决的答案、思路和办法。因而无论从主义马克思理论的特点看还是从干部的学习需求看,党校的理论学习都不能脱离社会现实和工作实际,从概念到概念、从理论到理论,而应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来理解、印证所学理论,并运用所学理论去反思过去的实际和研究当前工作中的问题,从而把学习过程变成运用过程,把运用过程变成学习过程。
  党校教学中的“学中用,用中学”,不同于实际工作中的“用中学、学中用”。首先是性质不同。工作中的“用中学、学中用”,即“干中学、学中干”,本质上是实践活动;而党校教学中的“学中用、用中学”,是学习活动、认识活动。其次是起点和落脚点不同。实际工作中的“用中学、学中用”,起点和落脚点都是用,“学”是用(干)的环节和手段。而党校教学中的“学中用、用中学”,起点和落脚点都是学,“用”是学的组成部分和内在环节。虽然党校学习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用并落脚于用,但在校期间无论“学”还是“用”,总体上都服务于学,都以掌握理论、提高能力、增强党性为直接目的。检验学员在校期间的学习成果,也主要看其运用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党性修养水平。
  两位一体:学即用,用即学
  全国各级党校在继续坚持原有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基础上,都适应现代教育培训的新特点和干部学习的新要求,在一些课程中采用了案例教学、模拟教学、行动学习法等实操性教学方法。在这些教学方法中,学与用两位一体,学即是用,用即是学。
  与讲授式教学等教学方法不同,这类教学方法的特点是借助教学案例、角色扮演或实际活动进行学习,是参与式、实操式学习,也是运用式学习。由于学员的案例分析或角色扮演都是以一定理论框架为指导、以原有知识和经验为基础进行的,因而也是一种“用”,即运用既有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进行学习。比如党校的案例教学,在进行案例讨论之前,教员不但要提供一定教学案例让学员阅读、思考和准备,而且会介绍相关理论知识,让学员掌握相应理论工具,以便对案例作出准确判断和科学分析,因而案例分析实际上也是理论学习成果的运用、验证和实现。
  这种“用”又是“学”,是“学”的一种实现方式和表现手段。就教学活动而言,分析教学案例或进行角色扮演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学习、体验的手段和途径。目的是通过案例分析、角色扮演、实际操练等,领悟和体验寓于案例中的知识和理论,提高分析研究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所以,这类实操性教学方法从手段和方式角度看是“用”,从性质和结果角度看是“学”。学与用融为一体,学即用,用即学。
  需要说明的是,这类教学方法中的“学即用、用即学”与理论教学中的“学中用、用中学”有所不同。在理论教学过程中,学与用是相对分开的,其特点是先学后用,一般是先比较系统地学习掌握理论,然后再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去分析研究问题。而在“学即用、用即学”的教学方式中,学与用是一体化的,其特点是以用的方式学,以学的方式用,在“亲自参与”中学习,在“直接运用”中增长知识和提高能力。
  总之,“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学中用、用中学”“学即用、用即学”,是党校教学中学与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三种方式,也是党校教育的鲜明特点。党校教员和学员应当全面认识和科学把握这些方式,把学与用很好地结合起来,学深学透,用好用活,实现学习效果的最大化,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解决问题的办法、破解难题的措施和推动发展的动力。
  (作者系原中央党校干部教育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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