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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没有必要开设专门逻辑课程

 我思故我在hyp 2024-02-25 发布于北京

网上经常看见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的中小学逻辑课程缺乏,是导致中国人“逻辑思维水平差”的问题,这个问题进而又导致网上各种意见经常争论不休,难以达成共同意见。甚至有不少人认为,中国社会的种种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逻辑教育,所以,必须在中小学开设专门的逻辑课程;最极端者,甚至认为不开设逻辑课程是一种”阴谋“,令人啼笑皆非。今天又看见这个说法,这里我想明确指出,这种观点并不正确,中小学没有必要开设专门的逻辑课程;其次我还要指出,目前中国中小学教育当中缺失的,不是逻辑课程,而是思辨课程,或者说,批判性思维教育。

持以上观点的人,所说的应当开设的逻辑课,主要是教授形式逻辑,理由是形式逻辑具有严密的推理形式,而非形式逻辑,又叫辩证逻辑,往往又备受鄙视。

首先要指出的是,形式逻辑是非常有价值的工具,现行的教学体系中,在数理化等课程中,均大量运用形式逻辑的方式进行推理判断,在此过程中,学生接受的运用形式逻辑为工具的训练是相当充分的。目前中国得到相当发展的科学技术事业,也足以说明,现行教学体系下,运用形式逻辑为工具的训练是足够有效的。

而形式逻辑学研究的对象是形式逻辑本身,对绝大多数以形式逻辑为工具的普通人,并不需要专门学习和研究形式逻辑课程。实际上,全世界绝大多数中小学教学都不会开设专门的逻辑课程,因为并无此必要。如果对这一点有所怀疑,不需要去查各国的中小学课程与教学大纲,只需要查查在中国广泛开设的IB/A-Level等国际课程,就很容易明白这一点。

之所以数理化课程中可以运用形式逻辑,是因为形式逻辑对研究的对象有严格限制。形式逻辑要求研究的对象在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具有确定性。数理化课程的研究对象,均采用理想化的抽象方式,对概念予以明确,因此,符合运用形式逻辑的要求。

而现实世界相当复杂,导致争论不休的种种问题和对象,往往不具有数理化课程研究对象这样的确定性,这就无法直接运用形式逻辑的方式予以确定的推理和判断。不仅仅如此,逻辑判断的前提(这些逻辑判断的前提往往还是隐含的)往往也难以形成一致意见。在这种情况下,运用形式逻辑,固然可以对争论之中的低级逻辑谬误予以辨析,但往往导致这些问题争论不休的原因,并非低级谬误,而是因为判断对象的切换和逻辑前提的变化与差异,在这种情况下,运用形式逻辑并不足以推理判断出一致认可的结论。

这里我想诉诸一下权威,引用一下洛克的观点。洛克认为,对于儿童的教育来说,专门学习辩论并没有好处,他建议将与说理有关的“修辞和逻辑这两门学科,按照通常的办法,随着文法来学习便可”。这是因为,“真理是需要经由成熟的、适宜的思考才能发现,并获得支持,而不是经过人为的激烈措词和辩论的方法就能得到的”。文法让人学会如何把成熟的、适宜的思考结果清楚地表达出来,而这才是真正需要用到修辞和逻辑的地方。(引自

徐贲:《“雄辩症”与“厚皮逻辑”》

其实,大多数主张开设逻辑课程的人,无论其观点是否合理,本身就不符合运用形式逻辑进行严密推理的过程,而只是基于模糊印象的直觉思维的结论。他们只是了解”逻辑”是个好东西,并不了解何为逻辑,而且既不了解何为形式逻辑,也不了解何为非形式逻辑,更没有去运用形式逻辑对“中小学应该开设逻辑课“这个命题进行严密推理论证。对这些人,对于反对的观点,“不符合逻辑”只是一个万能的标签。

那么,在现行中小学教育体系中,到底缺乏的哪方面的思维训练?严重缺乏的是思辨教育,也就是批判性思维教育,这才是种种问题争论不休鸡同鸭讲的重要原因,而这一缺失并不能通过开设专门的“逻辑学”或“形式逻辑学”课程予以解决。至于为什么此类教育缺失,具有更深的原因,本文不打算进行详细分析,只想简单说一下。思辨教育主要是在人文学科中,相对而言,语文学科是包含一定的思辨教育的,每年的高考作文命题均包含思辨性。但是在政治与历史等学科中,运用批判性的思辨仍然具有相当敏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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