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县管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根据《浙江省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组〔2009〕6号)的有关精神,现就全县2010年度县管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县管领导干部。 (二)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具体包括政治品德、理论水平、组织协调及决策能力、业务水平、创新意识、工作态度、工作实绩、民主作风、团结共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内容。 二、考核程序和办法 (一)考核程序:个人准备──工作报告──民主测评──分层评价──汇总分析──县委审定。 (二)考核办法:采用百分制计分,实行群众评价、领导和组织部门评价、工作实绩评价、教育培训考核评价综合计分的办法进行。 1、机关部门领导干部的考核 通过个人年度工作报告、分层评价进行全面考核。 ⑴机关部门正职考核: 一是群众评价(20分):考核对象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含下属单位负责人)作个人年度工作报告,由本单位干部职工(含下属单位负责人)对考核对象评价。 二是领导和组织部门评价(17分):(a)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县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对考核对象评价(12分);(b)县委组织部对考核对象评价(5分)。 三是工作实绩评价(60分):根据县委、县政府对部门综合考评结果按比例折算计分。 四是教育培训考核评价(3分):县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领导小组对考核对象年度学习培训情况的评价。 ⑵机关部门副职考核: 一是群众评价(20分):考核对象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含下属单位负责人)书面报告个人年度工作,由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含下属单位负责人)对考核对象评价。 二是领导和组织部门评价(17分):(a)县委、县政府联系或分管领导对考核对象评价(6分);(b)本单位正职对考核对象评价(6分);(c)县委组织部对考核对象评价(5分)。 三是工作实绩评价(60分,其中集体实绩评价30分,个人实绩评价30分):集体实绩评价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对部门综合考评结果按比例折算计分;个人实绩评价是所在单位干部群众对考核对象分管工作的评价。 四是教育培训考核评价(3分):县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领导小组对考核对象年度学习培训情况的评价。 2、乡镇领导干部的考核 通过个人年度工作报告、分层评价进行全面考核。 ⑴乡镇正职考核: 一是群众评价(20分):考核对象向本乡镇干部各员及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作个人年度工作报告,由本乡镇干部各员及行政村主要负责人对考核对象评价。 二是领导和组织部门评价(17分):(a)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县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对考核对象评价(12分);(b)县委组织部对考核对象评价(5分)。 三是工作实绩评价(60分):根据县委、县政府对乡镇综合考评结果按比例折算计分。 四是教育培训考核评价(3分):县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领导小组对考核对象年度学习培训情况的评价。 ⑵乡镇副职考核: 一是群众评价(20分):考核对象向本乡镇干部各员及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个人年度工作,由本乡镇干部各员及村主要负责人对考核对象评价。 二是领导和组织部门评价(17分):(a)县联系、分管领导对考核对象评价(6分);(b)本乡镇党政正职对考核对象评价(6分);(c)县委组织部对考核对象评价(5分)。 三是工作实绩评价(60分,其中集体实绩评价30分,个人实绩评价30分):集体实绩评价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对乡镇综合考评结果按比例折算计分,个人实绩评价是所在乡镇干部群众对考核对象分管工作的评价。 四是教育培训考核评价(3分):县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领导小组对考核对象年度学习培训情况的评价。 3、乡镇、部门综合考评相关情况的扣分处理 ⑴单位正职对所在单位被一票否决、通报批评负有直接责任的,其工作实绩评价分相应扣减5分、3分;单位正职对所在单位被一票否决、通报批评负有领导责任的,其工作实绩评价分相应扣减4分、2分。 ⑵单位副职对所在单位被一票否决、通报批评负有直接责任的,其工作实绩评价分相应扣减5分、3分;单位副职对所在单位被一票否决、通报批评负有领导责任的,其工作实绩评价分相应扣减3分、1分。 三、考核等次评定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一)优秀等次 1、综合、党群部门序列考核得分前3名、政府工作部门序列(包括有关事业、企业单位)考核得分前5名的正职。 2、机关部门各系统考核得分前几名的副职(按实有副科级领导干部人数15%的比例确定名额)。 3、一类乡镇机关考核得分前3名和二类乡镇机关考核得分前2名的正职。 4、各乡镇机关考核得分第1名的副职。 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单位受到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副职当年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班子成员中有受到撤销职务以上处分的,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领导干部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民主测评总体评价优秀票一般应不低于60%。 (二)基本称职等次 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总体评价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但其中不称职票未超过三分之一的,经组织考察认定,评为基本称职等次。 (三)不称职等次 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总体评价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或连续两年不称职票超过五分之一的,经组织考察认定,评为不称职等次。 (四)称职等次 除被评为优秀、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外,其余为称职等次。 (五)其他情况的考核等次 领导干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考核评价,但暂不评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确定;受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评价,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结果运用 1、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身份的领导干部予以嘉奖或立功的表彰,事业身份的领导干部授予县级先进工作者称号。 2、领导干部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应视具体情况进行诫勉谈话或工作调整。 3、领导干部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 4、对考核得分排位后几名的领导干部,由县委组织部找本人谈话,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本人,在本人作出解释说明后由组织考察核实,实际情况与考核结果相符的,予以诫勉谈话。 5、领导干部拟提拔任用的,近三年年度考核必须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考核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考核程序,规范考核标准,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3、坚持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注重工作实绩。 4、扩大民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客观、负责地向考核组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 六、本考核意见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云和县委 2010年6月22日
主题词:年度考核 领导干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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