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诺莎哲学的根本目的,就是探究获得对事物的“真知识”的方法和途径,促使人们改进理智,正确认识自然的必然性,以获得与自然相一致的知识,达到“最高的人生圆满境界”。那么,什么是对事物的“真知识”,怎样才能获得它呢 斯宾诺莎认为,为了改进理智,首先“必须尽力追求一种医治理智,并且纯化理智的方法,使理智可以正确圆满地认识事物,不致错误”。 他把知识分为三等:感性知识、理性知识和直观知识 感性知识,这类知识又可分为由传闻得来的知识和由泛泛的经验得来的知识,如由传闻知道我的家世,我是要死的,因为我看到别的同我一样的人已死了,水是有用的,狗是会吠的,等等,都是感性知识,这类知识没有“确定性”,不能使我们认识事物的本质,因此,应把它排斥在科学的真知识以外。 理性知识,它是“由于一件事物的本质从另一件事物推出而得来的知识”。理性知识是经由推理得来的。比如,同一物体从远处看则小,从近处看则大,据此我们可以推出:太阳比我们眼见的要大。这种知识虽然可以科学地洞察事物之间的关系和规律,但不能说明事物究竟为什么是这样,因此,它仍不是完善的知识。 直观知识,才是“纯粹从一件事物的本质来考察一件事物,或者纯粹从对于它的最近因的认识而得来的知识”。这种知识,既不借助感性经验,也不运用理性推理,而直接凭借“人的固有的能力和本性”把握住事物的本质,如3+2=5,两条直线各与第三条直线平行则这两条直线必定平行等。斯宾诺莎把这种知识称为最高级的知识,能“最完满、最确定地认识一个对象”的知识。 知识种类的划分 斯宾诺莎通过对知识种类的划分,得出第一种知识是产生谬误的唯一原因。而第二种知识和第三种知识是必然的和真实的,因而是“真知识”。借助于第二种和第三种知识,我们可以辨别真理与谬误。他说:“凡具有真观念的人无不知道真观念包含最高的确定性。”“真观念与错误观念的区别仅在于真观念与它的对象相符合。”但是,斯宾诺莎在论述真理的“标志”问题时,却把“观念与对象的符合”看做真理的“外在标志”。除此之外,真理还有它的“内在标志”,即观念自身的清楚明白。他强调说:“真思想与错误思想的区别不仅在于外表的标志,而主要的乃在于内在的标志。”因此,他断言,除了真观念,没有更明白更确定的东西可作真理的标准。“正如光明之显示自身并显示黑暗,所以真理即是真理自身的标准,又是错误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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