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舜帝精神的内核 我们说舜帝精神是一种忍辱负重的自我牺牲精神;艰苦奋斗的实践精神;自强不息的创业精神;公而忘私的奉献精神。而 舜帝精神内核是“和”。 古汉语中的“和”字的意思是:⑴和顺;谐和。如《中庸》所说:“发而皆中节谓之和。”⑵和平;讲和;媾和。如《孙子·行军》所说:“无约而请和者,谋也。”⑶温和;和缓;谦和。如:和风细雨;和颜悦色。⑷调和。如《国语·郑》所说:“和六律以聪耳。”“和”作为动词使用时,表示协调人、事,使其平衡;作为形容词使用时则表示适度。 “和”是舜帝毕生所追求的崇高目标,因此最终成为了他最突出的 思想精神特质。舜帝之“和”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在家庭生活中“和”为本,争取了家庭和睦。 家庭是社会的组成细胞,舜之父、后母、同父异母的弟弟采用焚廪、实井、劝酒的手段多次欲置舜于死地,舜却不记前隙,一如继往地对父母尽孝,对弟弟友善,争取了家庭的和睦。 二、在社会行为中“和”当先,促进了社会和谐。 《尸子辑本》卷上载:“舜兼爱百姓,务利天下。其田历山也,荷彼耒耜,耕彼南亩,与四海皆有其利。其渔雷泽也,旱则为耕者凿渎,险则为猎者丧虎。故有光如日月,天下归于若父母。” 《韩非子·难一》载:“历山之农者侵畔,舜往耕焉,期年畎亩正;河滨之渔者争坻,舜往渔焉,期年而让长;东夷之陶者器苦窳,舜往陶焉,期年而器牢。” 《淮南子·修务训》载:“舜作室、筑墙、茨屋、辟地、树谷,令民皆知去岩穴,各有家室。” 《史记·五帝本纪》载:“舜耕历山,历山之人皆让畔;渔雷泽,雷泽上人皆让居;陶河滨,河滨器皆不苦窳。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 在社会活动的人际交往中,虞舜“和”字当先,“和”以处众,让畔让渔场,得到了人们的普遍信赖,人人择舜而居。 三、在民族关系中,以“和”为贵,赢得了国家和平。 尧时,活跃在洞庭湖和鄱阳湖一带以及江南广大地区的三苗逼进中原腹地。于是“尧战于丹水以服南蛮”。然而,三苗并未被征服,在江淮、荆州数为乱。后来,舜辅佐尧“迁三苗于三危,以变西戎”,才获得了南方的一时安宁。舜为天子以后,残存的三苗仍不服,舜先时也按惯例遣派大军武力征服,《尚书·大禹谟》记载了这一史实。然而,三苗不畏强暴,败而不馁,如《竹书》所载:“三旬,苗民逆命”。舜明白了三苗不能用武力征服,于是制止了禹等“请伐之”的请求。 《吕氏春秋·尚德》记载:“三苗不服,禹请攻之。舜曰:‘以德可也。’行德三年,而三苗服。” 《韩非子·五蠹》记载:“当舜之时,有苗不服。禹将攻之,舜曰:‘不可!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乃修教三年,执干戚舞,有苗乃服。” 《韩诗外传》卷三记载:“当舜之时,有苗不服。其不服者,衡山在南,岐山在北,左洞庭之波,右彭泽之水。由此险也,以其不服。禹请伐之,而舜不许,曰:‘吾喻教犹未竭也。’久喻教而有苗请服。天下闻之,皆薄禹之义而美舜之德。” 武力征伐不能服众,行德喻教终以化民。舜帝以“和”为贵,使百姓免遭战争之苦,实现了北方华夏集团东夷集团与南方苗蛮集团的大融合,为古国大一统做出了卓越贡献。 四、在宇宙道德中以“和”为规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儒家把舜当成天地道德和宇宙道德的典范,其理由是舜毕生注重道德修养,以至达到“天人合一”境界。古人认为,天、地、人相互融通就是最大的“和”,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也就做到了我们常说的“天地人和。”舜帝以自身的音乐特质创《韶》乐,歌《南风》,以诱导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舜帝崇拜瑞鸟凤凰而以凤凰为图腾,以启示人们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从而出现了神人以和的可喜局面。 《尚书·尧典》记载:舜帝对夔说:“······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 《史记·夏本纪》记载:“于是夔行乐,祖考至,群后相让,鸟兽翔舞,《箫韶》九成,凤凰来临,百兽率舞,百官信谐。” 《新语·无为》云:“昔虞舜治天下,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寂若无治国之意,漠若无忧民之心,然天下治。” 《宋书》说:“舜即帝位,蓂英生于阶,凤凰巢于庭。” 可见舜的道德达到了“神人以和”的境界。这里的“神”指自然宇宙大法则,这里所说的“人”则包括了人的肉与灵。 舜帝“和”的思想行为以及理念,使得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人与人、灵与肉以及人与自然之间,都能和谐相处,正如《尚书·尧典》开篇开宗明义:“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与、于变时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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