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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日报数字报

 家贝超市 2015-10-23
本报讯(记者 林昊 实习生 侯宗彬) 10月21日,记者从枣庄住房公积金滕州分中心获悉,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增抵押加保证担保方式。至此,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已有住房抵押、住房抵押加保证、信用担保和担保公司担保四种方式。和其它三种担保方式相比,市民用抵押加保证担保方式购房,可以不缴纳担保或中介费用,大大减轻了经济负担。

  据枣庄住房公积金滕州分中心副主任杨源介绍,近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仅有住房抵押、信用担保和担保公司担保三种担保方式,市民的选择十分有限,就拿此前使用最多的担保公司担保来说,市民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担保费,增加了经济负担。为切实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滕州市住建局、房管局等部门经过多次调研、沟通,由滕州市房管局先行出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的通知》,自9月15日起对全市已完成商品房预测绘并完成预售合同网签备案的房屋(所购房屋前期已办理各类抵押手续的除外),推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工作。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在此基础上,滕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顺势推出抵押加保证担保方式,为市民购房贷款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目前,滕州分中心已经和全市20余家开发商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加保证协议,其中已签约准入的达到6家。

  21日上午,市民王强正在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购房贷款手续,其选择的担保方式正是抵押加保证担保。据滕州分中心贷款科科长颜军介绍,住房抵押加保证应用于所购房屋为已备案的期房。这种担保方式是以所购房屋在房产部门办理预抵押,由房屋开发单位提供阶段性保证,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颜科长算了一笔账,如果购房者用担保公司担保,贷款50万元,期限在六年以上,那么要按0.7%交纳3500元担保费,但是如果所购住房的开发商与公积金管理部门签订了合作协议,同时能够办理预抵押,那么在公积金管理部门就可以使用抵押加保证的担保方式进行贷款,免收担保费,减轻了经济负担,同时由于办理了预抵押,还能杜绝一房多卖或购房者套取银行贷款的情况,明确了房屋预抵押期间的产权归属问题,保障了抵押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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