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普遍意义上的伦理关系 【原文】臣之所闻曰:“臣事1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贤臣而弗易也。则人主虽不肖,臣不敢侵也。今夫上2贤、任治、无常,逆道也,而天下常以为治。是故田氏夺吕氏于齐,戴氏夺子氏于宋。此皆贤且智也,岂愚且不肖乎?是废常上贤则乱,舍法任智则危。故曰:上法而不上贤。 【译文】我听到的说法是:“臣子侍奉君主,儿子侍奉父亲,妻子侍奉丈夫。这三种关系顺当了,那么天下就能得到治理;这三种关系弄反了,那么天下就混乱。”这就是天下的永恒法则,就是明白的君主和贤能的臣子也不能改变的。那么君主中虽然有没有贤能的,臣子也不敢侵害他。如今崇尚贤人、任用智者、不遵常道,就是倒行逆施,而天下的君主却常常将此作为治理的方法。因此田氏在齐国夺取了吕氏的政权,戴氏在宋国夺取了子氏的政权。这些都是贤能而有智慧的臣子,难道是愚蠢而又没有贤能吗?因此废除常道崇尚贤能那么就会混乱,舍弃法治任用智者那么就会危险。所以说:崇尚法治而不崇尚贤能。 【说明】看来韩非没有把治理国家的根本原因弄懂,为什么要治理国家?是为了君主的地位与利益吗?在韩非看来,的确如此。可事实上不是!恩格斯在《家庭、社会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对这个问题阐述得很清楚,国家机构的组成,是人民的需要,人民需要有一个公共机构来保护人民的生活,来团结人民,使生活更加安稳、平安、快乐与幸福。而这个公共机构的统领人在古代叫做君主、帝王,在现代叫做总统、主席等。因此这个公共机构说到底是要为人民服务的。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是普遍意义上的伦理关系,但作为君、父、夫的所作所为并不就是一贯正确的,没有谁想颠倒这种关系,也没有谁想破坏这种关系。但如果君、父、夫残暴不肖,要破坏人民需要的公共机构,我们也要遵从他们吗?所以,更朝换代在人类发展历史上是必然的。这里说到智慧,看来韩非虽然写出《解老》、《喻老》两篇文章,但他还是没有读懂《老子》,老子用了很多篇幅谈论智慧问题,其实老子并不反对智慧,而是认为在人类发展过程中,人类也要经历由无智慧到有智慧的过程。而目前人类的发展,还不是处在人类发展的高峰,还只是处在初级阶段,因此人类的智慧是有限的。用有限的智慧来了解无限的宇宙,肯定做不到。用有限的智慧来促进人类的发展也是不可能的。我们目前虽然在讲智慧,可是我们往往被智慧所束缚,所限定,很难突破智慧的框架。所以老子不提倡用所谓的智慧来治理国家,来统治人民。所谓“无为”,并不是要统治者什么都不做,而是希望统治者少想点奇招妙点去管理人民,限制人民,相反应该让人民自由,因为人民为了自己的生存而会想尽一切办法,为了自己的快乐也会想尽一切办法。按韩非的说法,要崇尚法治而不崇尚贤能,等于就是要制定若干框框架架,把人民完全套住,不准人民有所作为,那么天下就太平了。诚如孟子所说的:“逃墨必归于杨,逃杨必归于儒。归,斯受之而已矣。今之与杨、墨辩者,如追放豚,既入其苙,又从而招之。”这个意思是:“脱离墨家学说必然要归入杨家学说,脱离杨家学说必然要归入儒家学说。所谓归,就是接受的意思。如今与杨家、墨家学说辩论的人,就好象是追逐那放到山野的小猪,既然已经关到猪圈里了,还要把它捆起来。”很多人学了墨家学说,觉得不对,又去学杨家学说,还是觉得不对。那么,学习儒家学说的人与他们辩论以后,使得他们信奉了儒家学说。既然他们已经愿意学习儒家学说,就象放到山野上的小猪回到猪圈,这时就还是应该让他们思想自由,而不能再用若干清规戒律束缚他们的思想。这才是“爱”民的尽心知命的最佳行为方式。而韩非子却没有弄懂这些,就想凭借法制而治理国家,这是不可能的。 —————————————————— 【注释】1.事:(shì士)《易·蛊·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书·甘誓》:“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诗·大雅·烝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老子·二十三章》:“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论语·子罕》:“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礼记·中庸》:“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孟子·梁惠王下》:“间於齐、楚,事齐乎?事楚乎?”《荀子·臣道》:“事圣君者,有听从无谏争。”《韩非子·存韩》:“今韩事秦三十余年,出则为扦蔽。”《玉篇·史部》:“事,奉也。”作动词,这里用为侍奉之意。 2.上:(shàng尚)古同“尚”。《管子·立政》:“辨功苦,上完利,监一五乡。”《庄子·让王》:“今周见殷之乱而遽为政,上谋而下行货。”《史记·秦始皇本纪》:“上农除末,黔首是富。”《汉书·匡衡传》:“治天下者审所上而已。”这里用为崇尚、提倡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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