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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报:侵略罪正式写入《罗马规约》

 好了明理 2017-12-16

速报:侵略罪正式写入《罗马规约》

速报:侵略罪正式写入《罗马规约》

经过十余天的辩论,国际刑事法院缔约国大会于今日正式通过修正案(坎帕拉修正案),将侵略罪写入《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自纽伦堡与东京审判过去七十年后,人类再次在国际正义上向前迈出了一大步,将侵略行为正式定为国际罪行。

速报:侵略罪正式写入《罗马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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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于2002年的国际刑事法院此前仅对种族灭绝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三项犯罪具有管辖权。而在《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拟定之初就在考虑是否列入规约的侵略罪则由于各国意见分歧较大,一直未能正式写入《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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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罗马规约》缔约国齐聚乌干达首都坎帕拉,对侵略罪的定义与构成要件进行了进一步讨论,并达成了预备将侵略罪正式写入《规约》的修正案(亦称“坎帕拉修正案”, Kampala Amendment)。根据该修正案,批准该修正案的缔约国数目需在2017年1月1日后达到三十个,才能启动通过该修正案将侵略罪添加入《罗马规约》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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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6日,巴勒斯坦成为坎帕拉修正案的第三十个批准国,为在2017年国际刑事法院缔约国大会(国际刑事法院最高权力机关)可以将侵略罪送入《规约》做好了准备。截至2017年10月1日,该修正案已获得了三十四个缔约国的批准。

今年国际刑事法院缔约国大会于12月4日至14日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经过长期的辩论与磋商,这一修正案终于顺利获得缔约国绝对多数赞成,被成功写入《规约》

让我们共同见证这一历史性时刻。

速报:侵略罪正式写入《罗马规约》

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第八条之二 侵略罪

(一) 为了本规约的目的,“侵略罪”是指能够有效控制或指挥一个国家的政治或军事行动的人策划、准备、发动或实施一项侵略行为的行为,此种侵略行为依其特点、严重程度和规模,须构成对《联合国宪章》的明显违反。

(二) 为了第(一)款的目的,“侵略行为”是指一国使用武力或以违反《联合国宪章》的任何其他方式侵犯另一国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的行为。根据 1974 年 12 月 14 日联合国大会第 3314 (XXIX) 号决议,下列任何行为,无论是否宣战,均应视为侵略行为:

1. 一国的武装部队对另一国的领土实施侵略或攻击,或此种侵略或攻击导致的任何军事占领,无论其如何短暂,或使用武力对另一国的领土或部分领土实施兼并;

2. 一国的武装部队对另一国的领土实施轰炸,或一国使用任何武器对另一国的领土实施侵犯;

3. 一国的武装部队对另一国的港口或海岸实施封锁;

4. 一国的武装部队对另一国的陆、海、空部队或海军舰队和空军机群实施攻击;

5. 动用一国根据与另一国的协议在接受国领土上驻扎的武装部队,但违反该协议中规定的条件,或在该协议终止后继续在该领土上驻扎;

6. 一国采取行动,允许另一国使用其置于该另一国处置之下的领土对第三国实施侵略行为;

7. 由一国或以一国的名义派出武装团伙、武装集团、非正规军或雇佣军对另一国实施武力行为,其严重程度相当于以上所列的行为,或一国大规模介入这些行为。

第十五条之二 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

(缔约国提交,检察官自行开始调查)

(一) 在不违反本条规定的情况下,法院可根据第十三条第 1 项和第 3 项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

(二) 法院仅可对修正案获得三十个缔约国批准或接受一年后发生的侵略罪行使管辖权。

(三) 法院根据本条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但需由缔约国在 2017 年 1 月 1 日后以通过本规约修正案所需的同样多数做出一项决定。

(四) 法院可以根据第十二条,对因一个缔约国实施的侵略行为导致的侵略罪行使管辖权,非该缔约国此前曾向书记官长做出声明,表示不接受此类管辖。此类声明可随时撤销,且缔约国须在三年内考虑撤销此类声明。

(五) 对于本规约非缔约国,法院不得对该国国民或在其领土上实施的侵略罪行使管辖权。

(六) 如果检察官认为有合理根据对侵略罪进行调查,他(她)应首先确定安全理事会是否已认定有关国家实施了侵略行为。检察官应将法院处理的情势,包括任何有关的资料和文件,通知联合国秘书长。

(七) 如果安全理事会已做出此项认定,检察官可对侵略罪进行调查。

(八) 如果在通知日后六个月内没有做出此项认定,检察官可对侵略罪进行调查,前提是预审庭已根据第十五条规定的程序授权开始对侵略罪进行调查,并且安全理事会没有根据第十六条做出与此相反的决定。

(九) 法院以外的机构认定侵略行为不妨碍法院根据本规约自行得出的结论。

(十) 本条不妨碍关于对第五条所指其他犯罪行使管辖权的规定。

第十五条之三 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

(安全理事会提交情势)

(一) 在不违反本条规定的情况下,法院可根据第十三条第 2 项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

(四) 法院以外的机构认定侵略行为不妨碍法院根据本规约自行得出的结论。

(五) 本条不妨碍关于对第五条所指其他犯罪行使管辖权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之二

就侵略罪而言,本条的规定只适用于能够有效控制或指挥一国的政治或军事行动的人。

美编:李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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