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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的条件和方法(深度好文2)

 anyyss 2018-01-02



一点办案体会

办案工作,一般分为初查和侦查。初查是为立案侦查打基础,在侦查期间,审讯存在方法和过程。审讯的过程,是一个由证到供,供证相印,证证相连,最终犯嫌疑人自动供述犯罪过程,达到认罪法的目的。

审讯工作错综复杂,但分有章法有套路,在审讯中,你的准备,你的角色,你的谋略,你的语言技巧,你掌握的证据,如何让犯罪嫌疑人转变认识,清除对立,感化情感,消磨意志,打破他的心理防线,供重犯罪,认罪伏法,一句话就是你的审讯方法怎样。

审讯准备


1、个人素质准备:人为什么会犯罪——私欲,侥幸。

犯罪后的心态——功心,侥幸,抗心,怕心。

怎样实证犯罪——利用职务,隐蔽,多样,占有。 2、基本对策准备:案情分析和了解 角色的初步定位

相关法律的具体运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 审讯开始: 做好三件事

问清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一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二是个人经历,奖惩情况,是否受到刑事和行政处罚,是否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三是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表明身份

告知权利义务,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讯问其是否有犯罪行为,二是告知在审讯中所享有的权利;三是告知我的审讯的目的,缓解对立情绪。

审讯话题

审讯话题是审讯人员为了获得被审人员的真实供述和辩解,有准备有意识进行交流的内容,它可能是一两句话,也可以是围绕一个主题展开的很多话,可以一次完成,也可以反复多次就一个话题交流。分为三类:

试探话题:主要目的是以了对被案人员的思想状态,心理障碍,抗审能力,智力水平等进行了解分析,寻找审讯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一般用在审讯初期,追问新问题,展开话题等时机。

审讯初期,如何为什么被检察机关传来,你对自己的问题是怎样考虑的,你想想没有证据我们会传你来吗等等,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了解被审人员的情况和特点,寻找双方可以交流的途径和渠道,为展开审讯打开通路。

追问新问题,有时我们对一些犯罪事实和一些细节追问时,有的被审人员拒绝回答,有的不予下面回答或进行抵赖和狡辩,这时我们应根据具体情况,有意识地设计变换一些话题,试探态度,逐步接能问题,以最合适的话题打开追问的缺口。

展开话题,在很多情况下,被审对象出于各种考虑或是情绪不佳,与我们没有交流兴趣。这时,往往需要我们与对象试探地进行沟通,摸索从什么地方能够激起谈话情绪,以便审讯的进行。

铺垫话题:在审讯实践中,许多被审对象不会很快与我们审讯人员配合,按照我们的要求如实供述案件事实。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我们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审讯要达到目的以及被审对象的具体反应,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影响和说服转化工作。它的作用:缓解对抗,转变认识,情感感化,消磨意志,接近事实,显露真相。

显露真相:就是对与案件有关的人、事、时、地与进行追问,弄清来龙去脉。在审讯中,可抓住一个比较有把握的问题,逐步深入,层层剥皮,使案件事实不断清晰。


缓解对抗:改变对我们审讯人员的敌对情绪,接受问话。

转变认识,对被审对象如实供述的心理进行纠正,并通过不断的影响,逐步动摇其原来固有的错误想法,为最终突破案件奠定基础。

情感感化 :主要是通过照顾生活,解决困难,提供帮助,心理安慰等活动,降低,消化心理抵抗程度,增加心理认同感,进而接受我们的引导。

消磨意志:这是通过多种方式,使被审对象打消继续抵抗的信心,丧失继续抵抗的勇气,从意志上顺应我们的要求。

接近事实:有的被审对象自我保护意识很强,审讯初期审讯人员不易就关键问题,核心事实进行正面接能,我们必须通过逐步深入,设置圈套,声东击西等方式,击案被审对象事先准备好的防线,为突破全案打开缺口。

突破话题,这是审讯的重头戏。旨在抓住被审对象心理动摇,犹豫、徘徊、矛盾之机,进一步引导,开导、紧逼,使被审人员不得不放弃抵抗,如实供述。在审讯初期,主要抓住被审对象来不吸进行充分细致的准备或没有反审讯的经验突然展开对案件事实的追问,力争使被审对象在慌乱中露出破绽或是放弃抵抗,在铺垫过程,随着审讯的深入,被审对象的心理防线趋于瓦解或事实逐步暴露。我们的紧逼和引导有助于被审对象走向交待之路,在实践中,被审对象心理动摇,矛盾之时,我们的突破话题,能够推动审讯越过僵持局面,打破全局,突破话题,主要有分析利弊,出示证据,揭露谎言,指明出路,点明事实等。

前面讲的试探话题、铺垫话题,突破话题,不是顺序模式,他们之间的选择,调整,掩饰和转换,既有事先筹划,又有审中我们的要今可能掌握主动,在被审对象变化时,有意识控制话题,及时配合调整话题,以引导审讯向有利于审讯人员的方向发展和推进。

审讯切入

审讯切入是我们审讯人员有目的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有关与案件核心有联系的问题。其目的是打开案件缺口,使审讯深入到案件核心中去。

经过对基本情况的询问,身份的表明,权利义务的告知,以及试探话题,铺垫话题的交流,犯罪嫌疑人对我们审讯人员的意图有了一定的了解,开始与审讯人员抗衡,这时有的表功,有的不言语,有的施展反审讯技俩,妄图逃避制裁。如何开好头、破好局,以便迅速把审讯 引向实质问题,如何切入呢?

一是直接切入。就是直接指向案件的核心问题,提问并要求犯罪嫌疑回答是怎样实施犯罪的,通过政策攻心,出示证据、揭露谎言、强化审讯力度。营造高压的气氛等。 二是间接切入。有的时候,审讯一时无法进入案件的实质问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排除一个个障碍和疑问后,选择一个与案件核心问题的基础的问题提前切入,使审讯逐步接近核心问题。

三是无关切入。通常用于我们在无从下手或开始不愿过分刺激被审对象而采用。其目的在于逐步转变犯罪嫌疑人的认识,意志,情感,另一方面使我们对问题的深入作试探工作。(线索指向不明,初查不到位,底气不足)

有的案件切入很快,而有的切入很慢长,你认为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但不一定强有力。因此,需要我们不断寻找切入点,当你的切入点不奏效时,就要寻找新的切入点。有时候,我们也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个性特点,心理状态和案情,选一些无关问题,次要问题为表面切入,分散嫌疑人的注意力,以保关键问题切入的成功率。

审讯突破

是审讯活动的核心环节,也是整个审讯过程中的高潮,从心理压力角度讲,有加压突破

和减压突破。从突破材料角度讲,有理念突破和事实突破,从突破途经角度讲,有正面突破 和侧面突破。

加压突破与减压突破——施加一些心理压力,造成心理紧张。从而被迫供述案件事实。实践中,制造严肃紧张的气氛,以胸有成竹的态势追案件的核心问题,有的来到检察机关,走进审讯室,心理压力很大,这时可先施法减压。如宣讲刑事政策,一些问题的客观性,我们会实事求是等,表示我们通情达理和富有人情味等等。使其恢复常态。接受讯问,供述犯罪事实。

正面突破与侧面突破。我们在初查中,掌握一定的证据,审讯中,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开门见山,直接追问案件的核心问题,这就是正面突破。而侧面突破采取迂回包抄的方法。在被审对象不警觉的情况下,堵死后路,最后再突破全案,要求我们审讯人员在讯问中,先将被审对象可能进行狡辩的理由一一列出,有目的提出,使其在不知不觉中被一一堵死退路,达到认罪伏法。

理念突破与事实突破,理念突破也是心理突破。就是让被审对象通过认识和态度的转变,主动全面的交待问题,方法主要有:宣讲法律,社会、家庭责任,出路的可选性等。事实突破就是让嫌疑人在事实面前低头,在实践中,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存在一定侥幸心理,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这时可出示证据,揭露诺言,动摇其抗拒心理。

对于案件事实基本清楚,或单于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经过审讯话题,审讯切入,很快进入突破环节,而对于到案后拒不认罪,案件事实又不太清楚,审讯处于僵持局面的,则需要我们艰苦努力,反复多次的审讯活动才能突破。


审讯结束

案件突破后,还有三项工作要做

制作讯问笔录

稳定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以及对口供的矛盾进行分析研究,一是对如实供述的,给予积极的评价,二是对态度进行正确引导,(态度好坏影响量刑轻重,希望认罪法,争取从宽处理);三是对前途进行适当预测。

认真对待和合理解决口供中的矛盾,在我们的审讯中,口供与其他证据完全相一致,有时是不可能的,这些问题的出现,有的是犯罪嫌疑人故意作虚假供述,使案件真假混杂,有的是嫌疑人的记忆,理解和表述等环节出了差错,还有的是其他证据不实,对此我们一方面要不断去伪存真,在结束时还要认真把关,不要轻易放过,人为地舍弃,应通过再侦查再审讯,排出疑虑,达到口供一致,口供与证据相符,证证相连。另一方面对案件定性定罪都没有影响的小问题,小矛盾,不要抓住不放。

审讯角色与情景(略)

审讯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要细心、耐心,而不能粗心、躁心;

要有进有退,有静有动,有攻有守,而不能语气温情,示气低沉。

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话题要得当,措施要得力,必要的形体改变,位置变换,严肃的言词和证据的出示,能击跨嫌疑人的侥幸心理和抵抗的意志,促使其防线崩溃。

要突出证据意识,尽可能由证到供或供证结合,注意防止诱供和指供。

要边审边分析,抓住重点突破,遇重大问题立即汇报请示,不能隐情不报,自作主张。 要先查清事实,不要急于定性。

必要时,攻势要猛,节奏做紧,语气要强,环境要严肃,不能一味说情讲理,摆谱拉家常,不要承诺你没有权利决定的事项。靠拉家常,套近呼,表承诺是不能突破案件的。

要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展开审讯,制作笔录,固定犯罪事实。

要坚定信心,把握时机,连续作战,不能遇到困难时就灰心,不能有所进展和突破就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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