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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多次吃官司的医生这么说

 笨鳥先飛龍 2018-04-09



这是在美执业,遭遇至少一起医疗纠纷的医生 2017 年公布在 Medscape 上的留言,信中回忆了经历医疗纠纷后他彼时彼刻的思想状态:


我是因其他医生过错而无辜被告。顶着压力过了 3 年才知道事实,紧接着就被医院解雇了。又过了 2 年,我的生活才慢慢恢复正常。


另一起纠纷是被宁养院患者的亲戚告了,这位老患者我照顾了很多年,而那些亲戚几年来都少有探望过他。现在案子虽然结了,但我心中愤怒难平。


这个案件也让我留了心眼,日后不仅要和患者及家人沟通,还要警惕那些「八竿子打不着、八百年不见面」的亲戚。


好在我准备退休了,现在主要负责行政。如果时光倒回,我可能不在学医。


根据 2017 年 Medscape 发起的「医疗失误报告」,在收回的 19200 份调查问卷显示,45% 的医生从未身陷医疗纠纷。



根据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2017 年医师白皮书》显示,我国有 38% 的医师从未亲身经历过医疗纠纷。


对于高风险的医疗行业,各国都想尽办法化解或分散风险,医疗责任险早在英国推行。我国也在 1989 年开始推行医疗责任险业务。


根据 2014 年五部委文件,「到 2015 年底前,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 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 90% 」,这个数据根据 Medscape 上述报告,在美国已经实现。


无论是独立执业还是受雇于医疗机构的医师,医疗责任险的覆盖率都达到了 98%。


在我国呢?


失效的护身符


「深圳首推针对医生个人的保险,从此,医生执业有了护身符.....」公交汽车的广播中放着早新闻,低头看手机,向来不太关心世事的某三甲医院外科徐某医生发来消息:「我觉得这很好啊,终于可以说有些安全感了!」


「医疗方面很早就推行了医疗责任险啊!」


「没怎么听过。」


他冷冷地回复,在工作地这几年,没少听亲朋、同事叙说身边的医疗纠纷,即使当事医生不用身陷纠纷,也躲不过医院「内部规定」的事后究责:轻则扣钱、全院批评,重则党内处分、延迟晋升甚至开除。


「所以何有保障而言?真的是提着脑袋上临床。」


叫苦不迭的不仅有临床医生,医疗机构同样如此。


根据 2016 年《中国医院管理》刊登某医院推行『医疗责任险』十年纪录,北京市三甲医院中投保医责险的概率不足 50%,


在 2006~2015 年,该院每年赔偿总额中,自付比例均超过 50%,医院每年缴纳 300 多万但并未起到抵挡风险的作用,大型三甲医院在医疗纠纷赔付方面仍以自我赔付为主。


虽然 1989 年开始推行医疗责任险业务,2014 年国家五部委还联合发布文件,要求在 2015 年底前,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 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 90% 以上。


但医疗责任险一直都处于「叫好不叫座」的状态。


医疗责任险的保险方案单一,现有理赔是在医疗纠纷发生后 ,医院依据第三方定责后对先行赔付,最终赔付的比例或许还是很低。


除此之外,冗长繁琐的保险理赔程序也增加了医疗单位入保的成本,交了保费后,医疗机构并未从医疗纠纷中脱身,一番折腾仍需支付巨额赔款,「投递的高额保费束之高阁,远没有发挥该有的作用。」


「医疗责任险难推行,部分因为它非强制险种,此外因为它本身不符合保险产品的『大数法则』。」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向丁香园解释到,以车险对比,当车多,每年车祸少时,这样的保险是有利可图的;但若车少,出事概率大时,那保险是亏的。


所以尽管层层发文、数次呼吁,医疗机构、保险机构回应冷冷,「因为无论是医院还是保险公司,都认为自己亏了。」


但将医疗机构作为投保人是符合彼时国情的,「我国医院职工多是单位人,作为体制内的职工,从属医院,工作成果由医院吸收,所以当出现风险时,医院顺理成章是承担医疗责任的主体」,江苏法学会副会长胡晓翔解释。


在大多数医疗纠纷适用的法律中,医疗机构均为责任主体,因此,医疗责任险的投保人也多是医疗机构。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


随着多点执业政策放宽,社会环境为走出去的「社会人」医生提供更多便利,医师执业责任险便是其中之一。



护身符 2.0


3 月23 日发布会过去后,深圳医师协会执行会长王天星的手机便没有片刻安静,每天都会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媒体询问他有关医师执业责任险的进展细节。


「现在已经有 20 多位医生在承保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险」,为了购买方便,这两天,深圳市医师协会拉拢各方在商讨「线上投保系统」事宜,『就这两天了。』


为何是深圳?早在去年《深圳特区经济条例》颁布就预示了,第五十四条——「鉴定机构作出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医疗机构管理责任和医师执业责任划分」。


「我们鼓励医生多点执业,而医疗责任险便是给他们吃定心丸。」根据深圳市医师协会执行会长王天星提供的最新数据,深圳市多点执业人数总计 5367 人,异地来深圳执业的医生达到 1317 人。


而对于仍在体制内,医生被「内部追责」的部分,医疗责任险同样适用。


吸取了此前医疗责任险的经验,经过数年酝酿,从去年 4 月份开始,深圳开始筹划医师执业责任险,其中被医生最关心的问题涉及到付费方,「我们也被问起,为何不是医疗机构出钱?」


王天星执行会长解释,现有方案征求了大部分医生的意见,江苏省法学学会副会长胡晓翔,认同医师个人购买,但他认为未来在医师的薪资构成上应将这部分支出也考虑进去。


目前,医师责任险属于医师付费、自愿购买,分为四档,累计赔偿限额分别为 400 万元、200 万元、100 万元和 30 万元,其对应的单笔事故赔偿限额分别为 120 万元、80 万元、50 万元和 10 万元。


结合「执业范围调整因子」和「医师职称调整因子」基准保费的风险因子,在医师购买费用上,基准保费则分别为 2700 元、2250 元、1800 元和 720 元。


「我们希望做到,当医疗纠纷需要理赔时,医生只需一个电话,我们理赔中心会介入处理,他/她们无需再操心,可以快速恢复工作。」


据了解,目前在深圳,医师执业保险只对医生开放,但针对护士的(险种)已经在讨论中。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肯定,「用保险和法律解决医疗纠纷冲突,比自力维权、暴力维权都值得肯定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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