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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真实含义的解读

 武当书苑 2018-10-05

       《红楼梦》第一回内容写道:
      “空空道人听如此说,思忖半晌,将《石头记》……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从此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很多人在考证《红楼梦》的作者时,都将这一段话作为一个重要的依据。有人认定,此乃《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的最重要证据,因为其中提到了“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只有作者才会做这样的事情,而且,下十年之苦功,并非作者外其他人所能为。另外一部分人,则认为作者不是曹雪芹,其理由很简单:书中不是都明说了,曹雪芹是在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这个“披阅增删”,说白了就是“编辑”而已。曹雪芹所干的,只是一个编辑的活儿。

       粗看之下,都不无道理。   

       但我们翻到《红楼梦》的卷首再看:
       “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 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 
       这段话是属于此书前言的内容。我们知道,前言一般都是作者说些“为什么要写这本书”、“这本书是怎么写成的”等相关内容。这里,《红楼梦》的作者(我们先假定不知作者是谁)也说了一些关于此书的信息。 
       大家注意这段话中的几个重要字眼:作者、借“通灵” 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两个重要信息:
       一,《石头记》一书是有“作者”的。而我们当然知道,这个“作者”并非真的是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的那块通灵之石。我们姑且称作者为“X先生”。
       二,作者“X先生”是借用了“通灵之说”来撰写《石头记》一书的。也就是说,虽然《石头记》是“X先生”写的,但他将此书的成书过程神话化了,这本书的创作者,被他有意地神话成了那块通灵之石。在中国的古代,是有这种先例的。《黄帝内经》就是后人托黄帝之名而写的。事实上,黄帝这个人究竟存不存在,还是个问题。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先前所引用的那段话的部分内容:
       “空空道人……将《石头记》……从头至尾抄录回来……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这里,有四件事是很明白的:
       一,我们知道这里的内容属于小说的正文了,这点非常重要。在正文中,《石头记》这个故事是由那块通灵之石写在自己身上的。也就是说,《石头记》的作者,是那块石头。
       二,“空空道人抄录《石头记》”一事,是顺着“通灵之说”往下来说的。既然前面说作者是那块“通灵之石”,那么,空空道人只能是“抄录”了。这书不是他写的。
       三,那个东鲁孔梅溪只是对此书重新命了个名,没干其他的事。所以我们可以视他不存在。
       四,“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这段话又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是“空空道人”所抄录的《石头记》,最终到了曹雪芹的手中;第二,《石头记》一书,最终是在曹雪芹手中变成了我们现在所出到的“书”的样子的,既有目录,又有章回。

       那么,事情就很清楚了:因为作者“X先生”在前言中说,他是“借通灵之说”来写书的。所以,在正文的叙述中,《石头记》就成了那块通灵之石所写的。所以,空空道人只能是“抄下此书”,而不是“创作此书”。所以,到曹雪芹这里,只能说他进行“披阅增删”,而不是“创作此书”。如果此时说“曹雪芹于悼红轩‘创作’此书,纂成目录,分出章回”,那不就成了曹雪芹剽窃通灵之石的作品了?
       但事实上,除了那个东鲁孔梅溪之外,前面的通灵之石、空空道人等等,都是子虚乌有、不存在的。而那个东鲁孔梅溪也只是对此书起了个无关紧要的名字。那么,《石头记》一书,从那块通灵之石将它写在自己身上,到成为有章有回的书本面对读者,这整个过程中,唯一的“涉案者”,就是又“披阅增删”又“纂目分章”的曹雪芹。

       所以结论是:《石头记》作者“X先生”,其实就是曹雪芹先生。“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乃是曹雪芹玩的一个文字游戏。而这个游戏,玩晕了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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