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这次机构改革,参公事业单位会改革吗?为什么?

 新疆广域 2019-01-02

本轮机构改革,参公事业单位是改革的一个重点,今后除执法类机构按照中央要求统一改革外,其它事业单位明确不再参公,要么转行政,要么剥离行政职能转公益类。也就是说,除了极少部分执法类事业单位单位可能过渡保持参公外,其它单位都不再允许参公。随着时间的推移,参公事业单位退出历史舞台是必然

参公事业单位,顾名思义就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的形成有其历史原因,过去很多事业单位(事业局)名义上是事业单位,实际上完全、主要或部分承担的是行政职能,按照公务员法规定,承担行政执法主体人原则上要求公务员,国家没有办法拿出那么多行政编制置换实际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于是就采用了折中的方式,允许部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便有了参公事业单位。像机关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社保局、非税局、发展研究中心、农机局、地震局、移民局等,及部分局办的二层执法机构,都是参公事业单位。


本轮机构改革,行政类事业单位是改革的重点,目的是根除“事业局”。按照现在公布的机构改革方案,目前各地比较统一的做法,就是撤并整合。即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机构,全部纳入清理范畴,剥离其行政职能收归机关。除执法类机构按照中央统筹改革外,今后,不再保留或单设行政类事业单位。没有了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就失去了参公的依据。换而言之,今后非执法类的参公事业单位都将被整合、取消,要么合并转行政,要么剥离行政职能转公益类,人员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统一分流安置。原来是参公身份的,继续保持参公待遇直至退休;原来是事业身份的,维持原状。参公转行政或者事业转行政,可能性微乎其微,大家就不要做事业人员转公务员的春秋大梦了。

我是小公,专注公务员考试、任用、提拔等体制类问答,感兴趣或有疑问咨询的,可以关注私信我,我将提供全方位的权威解答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