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计划怎么写? 在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并非面临非死不可的局面,只要企业能进入重整程序中,并能很好改善经营的话,那么企业还有起死回生的一线生机。在重整程序中,能让企业起死回生的一个重要因素便是重整计划。 在我国,重整计划是指由债务人或管理人制定的,以维持债务人继续营业、谋求债务人复兴为目的,以清理债权债务关系为内容的多方协议。重整计划名为计划,实际是一个协议。 那么,什么样重整计划可以算优秀的呢?虽然我国企业破产法对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有规定,即包括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债权分类; 债权调整方案; 债权受偿方案; 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但是这些规定太原则性,操作性不强,怎么写好一份重整计划仍然十分困难。为解决这个问题, 小编今日便同大家一起看看我国自2007年企业破产法实施至今的50家上司公司重整计划的相通之处。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除去未披露经营方案的上市公司外,其他的上市公司的经营方案中,主要的方式为:资产全部剥离式(25家),即在重整程序中对上市公司原有全部资产、营业事务进行剥离处置,在重整期间或重整程序终结后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向上市公司注入新的资产并使上市公司更换主营业务,从而使上市公司保持上市资格并具备持续营业能力。 采用该种方式主要是因为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已经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难以继续符合上市的基本条件,故需将其现有全部资产剥离,并引入其他重组方注入优质资产。 以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155)为例,其经营方案包括:1、剥离处置川化股份原有资产;2、开展贸易经营活动;3、处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引入重整投资人;4、投资人注入资产使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满足恢复上市条件;5、遴选确定重整投资人。 二、债权分类 债权分类主要为四类,即(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以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08)为例,其债权分类为税收债权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注:由于舜天船舶职工在重整计划提交法院及债权人会议前已基本安置完毕,相应费用已向职工支付或提留,故重整计划中未设职工债权组) 三、债权调整与受偿方案 1、除去未披露的外,各宗案件均对职工债权及税收债权全额清偿。 2、对有财产担保债权一般均在担保财产范围内优先清偿; 3、对普通债权,各上市公司的债权调整与受偿方式不一。主要方式为在一定数额以下的普通债权全额清偿,在一定数额以上的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 以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08)为例,对税收债权不做调整,按100%的比例清偿;对有财产担保债权,有财产担保部分(143550400.00元)可以优先清偿,其余部分(318767968.32元)债权按普通债权组的受偿方案获得清偿。对普债权组,调整如下:(1)对每家普通债权人30万元以下(包含30万元)的债权部分,按100%比例清偿;(2)对每家普通债权人超过30万元的,按10.56%比例清偿。 四、重整计划执行期限 各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一般为3个月,6个月或8个月,少数的也有4个月,8个月,10个月或1年,2年甚至3年,但均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计算。其中设置期限为6个月的最多,有21家。 以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45)为例,其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为6个月,自重整计划获得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计算。 五、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与执行期限相同,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计算。 以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45)为例,其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为6个月,自重整计划获得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重整计划的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还应视公司具体情况来制定。 敬告:本公号由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维护。我们将用最快的速度,定期向您提供世界范围内破产法领域最新的资讯。既期待您成为我们的订户,更期待您成为我们的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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