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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一份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填写说明待查收

 剑客老戴 2019-06-18

小松,这次增值税改革以后申报表有了改动,我这些进项该怎么填呢?

别急,我们来一起整理吧~

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35栏,系统自动填写至第2栏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抵扣的,必须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

☑ 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也可以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填写位置、税额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致。

☑税额填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第5栏

☑ 纳税人进口货物,凡已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不论其是否已经支付货款,其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均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 税额填写: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第6栏

☑ 反映纳税人本期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取得(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情况。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在本栏,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除外。

☑ 税额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征收率)的,抵扣进项税额为不含税销售额*9%

☑注意: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的一般纳税人开具的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应分别填写在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和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

第7栏

☑ 纳税人从境外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时,由购买方或代理人代销售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款进行源泉扣缴,主管税务机关为其开具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 税额填写: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

第8a栏

☑ 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为维持原农产品扣除力度不变,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抵扣1个百分点。且在2019年4月1日以后,纳税人领用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统一按照1%加计抵扣,不再区分所购进农产品是在4月1日前还是4月1日后。

☑ 税额填写:投产当期农产品实耗数不含税销售额*1%

其他

第8b栏

① 旅客运输服务

☑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税额填写: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② 不动产进项抵扣

☑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税额填写: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

☑ 注意:申报表第9栏“本期用于构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和第10栏“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仅用作统计,不计入进项税额汇总。

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

第11栏

☑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或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自规定期限截止之日的次日起30天内,由外贸企业根据应征税货物相应的未办理过退税或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具进项发票明细表(包括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开具日期、金额、税额等),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

☑ 税额填写: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谢谢小松,我学会啦~

考考你,甲公司4月从农民手中购进水果,买价10000元,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5月全部投入生产13%的食品罐头。税额应该怎么填写?

emmm,4月所属期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一栏填写10000*9%=900元,5月所属期在“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一栏填写10000*1%=100元作为加计抵扣。

  来源:松江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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