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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这样做就是送2倍工资给你

 新用户65116078 2020-04-18

最近在不断接到的网友劳动纠纷咨询里,发现一个挺让人惊讶的现象:有不少人竟然是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这些网友,基本都是在被单位辞退、或者和单位闹矛盾想要离职的时候,才想起单位并没有和自己签订劳动合同。

然后他们就会很担心,没有劳动合同是否意味着自己无法拿到辞退补偿,或者其他应得的权益。

可能我日常接触的大都是相对正规些的公司,见的这种情况比较少。但这让我有些意外,在现今这个信息发达的年代,竟然还有那么多单位冒大不韪来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是的,这种公然违背劳动法规的做法是很低级的,而且很愚蠢!

因为这种做法导致最终吃亏的会是单位,而不是员工。

新劳动法相关条例解读

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一般简称)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这条法规明确约束了用人单位必须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单位没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是公然违背这条规定,那么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呢?

新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就是说,如果你和单位建立了实际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单位还没和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一年之内,除了第一个月之外,其他时间单位都要支付你双倍工资。

那么假如你在单位工作了超过一年,单位仍然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呢?

新劳动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意思很清楚,超过一年,法律上就认为你已经自动和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把以上这三条新劳动法的条例结合一起考虑,就会变成下面这张图。

单位这样做就是送2倍工资给你

我们结合实例来看看。网友A君,和我咨询时说他在B工厂工作了2年8个月,一直没有签订过维护合同,每月的工资是5000元。现在他被B工厂无理由辞退了,那么按照新劳动法他可以要求得到:

1、从工作第2个月开始到第12个月的双倍工资。因为其中1倍工资已经在每月发薪时正常发放了,所以B工厂需补支付他11个月工资,共55000元。

2、从第13个月开始,法律上已经默认他和B工厂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B工厂无理由辞退他,需要支付他2N的赔偿金(双倍经济补偿),他工作超过两年半不满三年,2N就是6个月工资,共30000元。

以上两点,因为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因为被违法辞退的双倍经济补偿,是并存不冲突的,劳动仲裁时可以两样要求都提出。

不签订劳动合同一告一个准

对于用工却没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假如员工向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单位却不理会,闹到上劳动仲裁,员工是大概率胜诉的。

因为在劳动仲裁和诉讼时,法院遵循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意思是谁提出的论点就由谁来负责拿出证据证明。

员工提出的论点是单位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他只要拿出证据去证明他和单位有建立实际的劳动关系后,只要单位拿不出证据证明曾经和你签订过劳动合同,就铁定要给钱补偿了。

关键是:你们根本没签过合同,单位拿什么出来?

当然,你得先证明你和单位的劳动关系。可以用的证据有很多,考勤记录、工资条、工资银行流水、工作来往记录、入职通知书等等,只要是能够证明你是在为单位工作,什么时候入职的,工资是多少,就基本足够了。

搬起石头砸脚

向我咨询的网友有来自工厂的,也有来自企业的。大多单位的老板和管理层有的是有能力的人,但看来他们的劳动法律意识都比较淡薄,连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这个最基本的准则都没有在意。

也可能他们不是不懂,只是根本不在乎,认为劳动法只是个摆设,自己作为企业方负责人可以随意操作。

当基层员工完全不懂劳动法的时候,他们便忽略劳动合同这个事情,以便将来和员工发生纠纷时试图让员工无合同可依。

其实,这样做只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劳动合同不但是对劳动者的保障,也是对用人单位的基本要求。不做这事,最终吃亏的是单位。

至于已经被忽悠了没有签劳动合同的你,不用再担心,说不定你还可以因此额外收获一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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