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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政爱民,御前请赈!听一听这位“百姓父母”官的流芳二三事!

 有友abcd 2020-06-22

私派一文钱,幽有鬼神明有法

枉入一人罪,远在儿孙近在身

宋元徵 二三事

清康熙年间,在庐江县西乡风光绮丽的冷水关(今万山镇水关村),“文献堂”宋氏兄弟宋衡、宋元征先后荣登康熙二十四年(1685)乙丑科、二十七年(1688)戊辰科殿试金榜。“一门两进士”,声震学宫,誉满乡里。后兄弟二人,宋衡“入词馆,历侍读学士”,以精研《明史》而垂名;其弟宋元征则从政为官,操守廉洁,勤政爱民。于大灾之年,御前请赈,以“名臣”收录入嘉庆《庐州府志》,百世流芳——



嘉庆《庐州府志》



· 一、题联明志 ·

宋元徵(1644~1706),字式虞,号鹤岑。清康熙十六年(1677)乡试第一,二十七年(1688)荣登戊辰科殿试金榜,名列二甲第二十八名,赐进士出生。  

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任夏津知县。上任之初,到夏津县城而不入县衙,却寄宿城隍庙,夜祭城隍,祝告进香,焚烧誓词,立志为民,发誓做个清廉正直的好官。次日,书写一联张贴于大门外,文曰:

远在儿孙近在身

枉入一人罪,

幽有鬼神明有法

私派一文钱,

宋元徵

意为在任期内,如果随意乱收百姓一分钱,暗地里有鬼神惩罚,公开会受到法律制裁;如果在审理案件时,因错判而造成冤案,远在儿孙近在自己就会得到应有的“报应”。

宋知县题联明志,说道做到。在任六年,轻徭薄赋,兴利除害。捐修城门楼,修筑白泊(白马湖)堤,设立义学,赢得夏津百姓一片赞誉之声。



宋元徵(家谱画像)




· 二、御前请赈 ·

康熙三十七年(1698),运河水患,大片村庄由于地势低洼被淹,几乎颗粒无收。夏津县域内百姓房倒屋塌,遍地饿殍,饥民流离,到处是扶老携幼外出逃荒的灾民。知县宋元征不顾左右劝阻,大胆开仓放赈,拿出3万斤库粮赈济灾民。但县库存粮有限,杯水车薪,无济于事。于是便上书州府,请求赈济,但都“屡请赈不许”。

次年,康熙皇帝由水路第三次南巡。“龙船”巡游必经夏津境内。宋元征得知,便抱着破釜沉舟的决心,即使丢官职、砍脑壳,也要为几十万灾民讨来朝廷赈济。于是,在康熙皇帝南巡的“龙船”来到夏津境内河段,亲率民众跪于河岸打出一个白底黑字的横幅,上书:“臣夏津知县宋元征为民请命”12个大字。

康熙帝见状,立刻令停船靠岸,问其缘由并随同宋元征现场察看:但见运河大堤东侧,水灾惨景历历在目,灾民们个个都是面黄肌瘦,破衣褴褛。康熙帝龙颜失色,对随同的朝廷大臣和地方官员说:朕数次南巡,为的就是体察民情,勘察河道,整顿吏治,但是我们有些官员,猜度上意,虚报政绩,欺枉君上,致使黎民流离,百姓苦不堪言。随后,他又指了指宋元征说道:像这样敢于不畏权贵,为民请命的官太少啊!

当即指示随行户部尚书,调拨粮食5万石,以赈济夏津、武城等地受灾饥民。

回到“龙船”上,康熙帝取过一把御扇,当即挥毫写下“百姓父母”四个字,送给宋元征说:朕赐这把御扇,希望你永远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地方父母官。



康熙南巡图




· 三、机智破案 ·

宋知县判案公明,如有神助。是年,夏津县城内发生一起“宦仆”(官府的私人随员)杀人案,由于“宦仆”众多,捕役询访数日毫无线索。宋元征便亲自单骑前往,途中“忽尘沙飏起,旋绕马首。”宋元征略一怔神,有所醒悟。来到案发的“宦仆”住所,面对聚集在一起的“宦仆”,大声喝问:“扬成为谁?”(“尘沙飏起”,谐音人名“扬成”)只见其中一人听声而色变,双腿颤抖。宋知县立命拘讯,那人抵赖不过,当即招认,与同谋者数人,全都讯实正法。此案告破,“一时有神君之颂”。

因其宦绩,“升户曹,历刑曹”(分管刑事的官署或属官),可惜未曾上任而病逝。

宋元征任夏津知县六年,廉政爱民,多有建树。其殁后,夏津百姓“请祀名宦”,康熙五十九年(1720),祀乡贤。



嘉庆《夏津县志》




本文参考书目

1.清嘉庆《庐州府志》.嘉庆八年(1803) 刊刻本

2.清嘉庆《夏津县志》.民国二十三年(1934)刊印本

3.《庐江县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

出品:庐江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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