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一开始对检察机关已经初査的事实避而不谈,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压力的增大,加上他并不知晓检察机关已经掌握了哪些渉嫌犯罪事实,出于某种考虑(如为了求得宽大处理,或者出于试探的目的等等),于是他供述了一个事前侦查员并未了解的犯罪事实,这时,侦查员就有多种处置方式了: A.侦査员马上喜形于色,对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大加赞赏 B.侦查员怀疑犯罪嫌疑人避重就轻,在犯罪嫌疑人还没有把话说完的情况下,就对犯罪嫌疑人说,你不要避重就轻,你的问题很严重,我们迟早会调查清楚的······。c.侦查员不动声色,对犯罪嫌疑人开始交代问题既不肯定也不否定,而是让他接着说。 我们说,上述三种处置方式,第三种是较为妥当的,而前两种处置都存在一定问题。第一种情形,是很多侦査员在实战中都容易犯的错误,因为犯罪嫌疑人较长时间不开口,而一旦开口,并且涉及实质性问题,侦查人员难免会很兴奋。但实际上,犯罪嫌疑人此时开口,很有可能并不是要真正交代自己的问题,他很可能是在试探侦查人员是否真的掌握了他的问题,他的交代极有可能是自己编造的谎言。而此时侦查员对其态度加以肯定,就等于告诉对方并未掌握其犯罪事实。 掌握这些情况,是为了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全面、理性的分析。比如,可以借此分析和研究嫌疑人的个性特点,找准其心理上最关注什么、最惧怕什么、最盼望什么、最担心什么,性格上最脆弱的地方在哪,最难忍受的是什么,最承受不了的是什么等。对以上情况要详细地列出单子,认真进行分析找出每个嫌疑人的弱点和软肋所在,为寻求案件的突破口奠定资讯基础。 要选择熟悉案情的人参加讯问。如果不熟悉案情,问问题抓不住重点,乱抛证据,反而使犯罪嫌疑人误认为侦査机关没有掌握其罪证,强化了其顽抗心理,使讯问陷入僵局。 讯问方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要体现和突出讯问人员的优势地位。讯问人员坐的要高于犯罪嫌疑人,以便观察其面部表情和身体动作。犯罪嫌疑人所坐的凳子一般应放在讯问室的中间,不要紧靠墙壁,最好固定在地上,不能搬动,以防止其作为武器行凶。 根据犯罪嫌疑人不同的性格特征可以采取不同的讯问方略。一般来说,文化层次高的人,较易产生畏罪、悲观自责的心理,讯问时应以说理为主;文化水平低的人,较易产生侥幸、对立的心理,讯问时应以施压为主。对担任重要职务的人,要以恩为主,以威为辅。反之,对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人,要以威之主,以恩为辅。对待性格较为强硬的,要以柔为主,刚柔并交,对性格较为软弱的,应以高压为主。一鼓作气,一举突破。 一些犯罪嫌疑人之所以抗拒交代,从心理上分析,是因为他(她)存在着某种精神依托。例如,有的自以为有靠山、后台硬,肯定会为他说话相救。有的自以为犯罪手段狡猾隐蔽,不可能被抓住证据。有的迷信攻守同盟,认为同案犯或知情者不会出卖他。有的认为知情者已经潜逃,其犯罪事实已无人能证明。如果侦查人员能使犯罪嫌疑人感觉到其赖以抗拒交代的精神依托实际上并不存在,或者已经发生变化,或者根本不起作用,就能动摇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讯问的信心和意志,摧垮其心理基础,使之彻厎崩溃。 一是逃避。即赖罪顽抗。二是恐慌。多呈现出答非所问,语无伦次,吞吞吐吐。也有的犯罪嫌疑人东扯西拉,盲目而随意地对待讯问,或对罪行一概否认。三是戒备。对侦查人虽的一切讯问都抱有戒心,不立即回答,常以试探、搪塞、推诿等手法抵赖罪行。 同时,在畏罪心理的背后通常也隐含了求生、求轻的心理,这种求生、求轻的心理,又能成为犯罪嫌疑人由畏刑心理向交代心理转化的一种催化剂,当犯罪嫌疑人感觉到侦查机关已经掌握了证据,其不交代也无济于事时,这种求生、求轻心理就会促使其交代犯罪。 一方面,要正告他(她)面对现实,出了问题躲避和抗拒不是办法,也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既然如此,那就要尽可能争取最轻的惩罚 对于罪行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为其减轻压力,使其认识到自己坦白交代就有比自己想象的好的多的出路;对罪行严重而畏罪的适当加压,让其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如不争取从宽处理的话就会收到非常严厉的处罚,让其丢掉不切实际的幻想,深刻认识到只有交代罪行才是唯一出路。 例如,在讯问受贿犯罪嫌疑人李某时,针对其既想抵抗又怕 首先弄清其手中的救命稻草是什么,然后设法将其拿掉。例如,对自持作案手段高明、认为检察机关不可能掌握其犯罪证据的,应重点向其灌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观念,并可巧妙运用已掌握的证据和事实,利用供述矛盾对其进行心理限制,间接地使用证据使其产生错觉,动摇其侥幸心理。 一是针对侥幸心理的弱点,加强心理攻势。明确地告诉犯罪嫌疑人,案件事实是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纸是包不住火的,向犯罪嫌疑人阐明侦直机关查清案件事实的决心和信心,以坚定的意志力瓦解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 二是可以利用制造错觉的方法加重犯罪嫌疑人的猜疑心理,使 三是以直接出示证据瓦解嫌疑人的侥幸心理。 对因有思想顾虑而戒备的,可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甚至可找准时机主动迎合其某种心理需要,以消除其思想顾虑。对经做工作仍存在戒备的,可适当拓展讯问的主题、时间和空间,从一些与案情关系不大、相对轻松的话题入手,逐渐消除其戒备心理,使其在不知不觉中露出马脚,供出关键性问题,获得成功。
二是压制法。就是对犯罪嫌疑人的情结进行压制,令其对立情结无法表现出来。适用于那些我们掌握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 三是心理接触法。对讯问中的犯罪嫌疑人应通过讯问语言建立良好的心理接触,取得犯罪嫌疑人的信任和尊重,使其愿意同讯问人员对话。使其认识到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的职责所在,谁触犯国家法律必然要受到制裁,这里不存在办案人员与谁过不去或与谁争执的问题。然后,从其最感兴趣的话题切入,让其无法再回到原来的对抗心理定式上去,并设法始终保持与嫌疑人交流顺畅。 对犯罪嫌疑人受贿不是主动索要的行为表示出善意的理解,给其提供一个道德上为自己开脱的理由,对其家庭变故所遭受的生活不幸表示同情,对其曾为国家作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对其较好的个人修养给予赞扬。 对具有义气心理的犯罪嫌疑人,一是通过入情入理的分析,指 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一个性格暴躁的人,就可以采取激将法来刺激他,促使他交代罪行。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一个性格温和的人,讯问人就不能急于求成,要采取攻心战术。对外向型的犯罪嫌疑人,则让其充分表演,然后抓住矛盾和疑点发动攻势,迫其就范。对内向型的犯罪嫌疑人,要找出其沉默原因,在适当的时机,触及他的痛点,并入情入理地分析犯罪嫌疑人犯罪的原因,使他从痛苦中摆脱出来,把自己内心的话讲出来。 一要打掉幻想,使犯罪嫌疑人认识到侦查人员证据在握,抗拒 二要亲情召唤,即把讯问与动员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成员或最信得过的朋友做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动员其坦白交代紧密结合起来。必要时,可以动员其父母、妻子和儿女通过写信、录音录像形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规劝,使其交代犯罪事实。 对这类犯罪案件的侦查,可从二奶、情妇身上寻找突破口。对于那些感情比够专一,家庭观念较强,家庭和睦的犯罪嫌疑人,可考虑其因家用或为子女而贪污受贿的可能,还要考虑其配偶、子女可能知情或参与作案的情形,从他们身上打开突破口。 通常采取在上班时间以外的时段进行,这样会给其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非常规的时间本身,要么说明了情况的紧迫性,要么说明问题已经暴露,会给犯罪嫌疑人以极大的想象空间。实践证明,利用到案时间大做文章,顺势切入讯问主题,能有效地搅动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出其不意打破其原有的防备体系,对突破案件具有积极意义。 (姚某望视,语塞) 侦查员利用特定的到案时间,寥寥数语,已将姚某的思路很快调整到了我们的讯问主题上。紧接着,侦查人员围绕涉嫌犯罪的实质问题与姚某展开数小时的舌战,姚某深感检察机关肯定掌握了确凿的事实和证据,才果断地深更半夜传他来。为争取从宽,他交代了受贿的犯罪事实。 问:这个地方你以前来过吗? (沉默) 这开场一番话使犯罪嫌疑人对于侦查员的审讯意图不得不去思量,他已没有多大回旋余地了,只好面对法律做出抉择。经过一番痛苦的思索,李某选择了如实交代。 答:我哪知道是什么事?我是一名领导干部,你们凭什么随随便便把我传来? 到此,侦查员已经把蔡某用逻辑推理的问答形式,逼问到了问题的尽头。其思绪从最初的紧张,渐渐被拉回到对问题的思考 在查办某保险公司经理戴某伙同他人通过伪造交通事故骗保贪污一案时,讯问人员一开始不问案情,而是与戴某闲扯杜会关系,“搞保险跟哪些单位熟?银行的王某某认不认识?交管局的李某某熟不熟?戴某对答如流。侦查人员冷不丁问道,某某汽车公司的张经理你认不认识?张某编造虚假交通事故,系共同犯罪嫌疑人。戴某闻听张经理几个字不禁一怔,但还是故作镇静问道:是哪个张经理? 在对涉嫌挪用、受贿犯罪的原市规划局副局长桑某某进行首次讯问时,我们特意安排了一位老侦查员讯问。在宣传法律政策和介绍完身份后,侦查员以这样的方式开场:你涉嫌经济犯罪,我们对你依法讯问。采取这样一种问答式的谈话方式,你不介意吧? 答:那介意个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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